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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主义(DECONSTRUCTION)的哲学根源比较复杂,六十年代后期,法国哲学家贾奎斯·德里达(JACQUES DERRIDA)在《沦语法学》一书中确定,之后便作为一种批评类型被理论家们用于对一切研究领域里的方法问题的全面探讨。从某种角度说,德里达是从对前人的批判开始的。他的批判方法其实就是解构主义的方法:从批判对象的理论中抽出一个典型的例子,对它进行剖析、批判和分析,然后通过自己的意识建立对事物真理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