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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2008年民办高校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以来,独立学院近些年在招生规模,就业升学、评奖评优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发展。但是,鉴于其发展经费、教学模式、师资力量、学生素质等方面与公办高校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且很多的独立学院目前正在积极地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由此,独立学院未来的转型和发展就成了民办高校迫切需要剞劂的生存问题,特别是传统的法学教育,理论与实践往往脱节,这种情况在民办高校尤为显著。
关键词:法学教育 劳动法学 实践教学 转型
一、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反思
(一)教学方法方式有待改进
在教学方法上,大多数教师还限于传统的课堂讲授方法理论性过多,忽视了实践性和应用性。而法学教学又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必须对学生进行法律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让学生掌握司法实践的能力,因此,必须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改变传统的老师只教,学生只听只背不应用的传统方式,要促进教学相长,教学互动,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鼓励学生,激励学生,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能够自主、自发、自动、积极的去学习法律知识。
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独立学院法学院师资队伍在结构上、稳定性上、工作方式上等都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提高。首先,独立学院法学院教师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目前独立学院法学院老师里面:女老师偏多,男老师偏少;中低级职称的老师偏多,高级职称的老师偏少;青年教师偏多,老教师偏少等,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才能使教学质量得到根本性的提升。其次,独立学院法学院教师流动性非常强,师资力量极不稳定。独立学院老师收入普遍较低,而且对独立学院的发展前景不乐观,难以使教师真正以学校为家,没有归属感和使命感。
学生质量和能力有待提高
从学生生源来看,独立学院学生高考成绩普遍不是很高,生源也不是很充足,偶尔能够涌现出个别佼佼者,但是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从学生条件看,独立学院学生家庭条件普遍较好,虽然独立学院学费远远高于普通本科院校,但是很多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没有吃苦和进取精神,得过且过,严重影响学生整体素质的提升;从能力上看,独立学院学生都非常有个性,喜欢标新立异,法学院学生更是喜欢彰显个性,形成了一种虽然能力很强,但是不努力学习,不要求进取的“高能歪用”的格局,需要对学生加强引导,使学生的学习能力加强和掌握知识的能力加强[1]。
学校对教学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
目前,学校对教学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是很高,学校将过多的经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或者是后勤保障方面,对教学方面的投入非常少。学校应该以教学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以科研为中心,将教学和科研相结合,后勤和基础设施等方面只是教学工作的保障,不应该本末倒置。
二、独立学院法学教育转型的必要性
独立学院法学教育转型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打破传统教学模式,突出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特色的需要。随着我国社会的全球化进程以及环境的变化,法律的作用日趋重要,法学教育也越来越受到重视。针对这种社会变化,独立学院应当以培养具有法律基本精神、法律基础知识、逻辑思考能力、协调判断能力、其思维能够让大多数人接受的学生作为目标,设置法律练习、法律英语、计算机讲座等丰富多彩的课程。并且,积极开展实务性教学,开展司法考试论坛,公务员考试题型讲解等活动,使法学教育学与时俱进并彰显特色。第二个方面是培养高素质、有特色的法律高层次实用型人才的需要。首先,就是要培养学生具有法律思想,知道用法律思想或者思维去思考社会问题。法学专业学生就是需要正确有效的法律思想的指引,才能使自己具有独到的见解。第三个方面是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可持续性发展的需要。特色求发展是独立学院学科建设乃至整个学院建设的立足点。独立学院必须进一步强化“特色意识”,继续坚持走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之路。
三、独立学院法学教育转型的方向--------以劳动法学为切入点
(一)必须培养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积极开展“院所合作”。在法学教育的过程中,应当积极与律师事务所、公检法机关等保持紧密地联系,定期请律师、法官、检察官来学校做讲座[2],带着学生一起讨论、分析社会上比较热的法律案例,培养学生法学理论知识与法律实务相结合的能力。
(二)必须树立实践教学的理念,在法学教学工作中进行实践性教学。在法学教学的过程中,应当注重课堂教学与案例辩论相结合,注重课堂教学与模拟法庭演练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法律诊所演练相结合,注重课堂教学与实证课题研究相结合。例如,在劳动法学的教学过程中,由于劳动法学主要调整的是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式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劳动法学研究和保障的是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因此,我们在进行劳动法学的教学中,应当从全方位的角度,改善实践教学环节,促进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互结合,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教学实践模式。
(三)积极开展沙龙式与论坛式教学。“学术沙龙”教学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课堂系统教育功能的教学方法。在劳动法学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劳动法律关系方面的案例分析,分析劳动法律关系涉及到的社会新闻,分析国家有关劳动关系方面的社会性政策,认真学习劳动法律方面的经典著作,开展劳动关系方面的调研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和老师一起参与沙龙式的活动,让学生更深的掌握劳动法学的知识。
(四)进行阶梯式教学,将通识教学与精英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在通识教学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应当及时挖掘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精英式教学,既有助于在解析现实问题中熟练掌握劳动法学基础知识,又有利于为学生进一步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总之,只有进行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转型,才能够更好地带动独立学院各学科、各专业的改革,使独立学院教学工作与时俱进;才能切实提高独立学院师资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学队伍;才能改善独立学院的学生素质和水平,为独立学院的发展创造必要的空间;才能使独立学院与时俱进,在激烈的社会竞争和严峻地挑战下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覃炳文. 论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实践教学改革[J]. 黑河学刊,2015,02:119-122.
[2]高军东. 浅谈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改革[J]. 科教导刊(中旬刊),2011,02:66-67.
关键词:法学教育 劳动法学 实践教学 转型
一、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现状及反思
(一)教学方法方式有待改进
在教学方法上,大多数教师还限于传统的课堂讲授方法理论性过多,忽视了实践性和应用性。而法学教学又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性非常强的学科,必须对学生进行法律职业技能方面的培训,让学生掌握司法实践的能力,因此,必须采用灵活的教学方法,改变传统的老师只教,学生只听只背不应用的传统方式,要促进教学相长,教学互动,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引导学生,鼓励学生,激励学生,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能够自主、自发、自动、积极的去学习法律知识。
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独立学院法学院师资队伍在结构上、稳定性上、工作方式上等都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提高。首先,独立学院法学院教师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目前独立学院法学院老师里面:女老师偏多,男老师偏少;中低级职称的老师偏多,高级职称的老师偏少;青年教师偏多,老教师偏少等,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才能使教学质量得到根本性的提升。其次,独立学院法学院教师流动性非常强,师资力量极不稳定。独立学院老师收入普遍较低,而且对独立学院的发展前景不乐观,难以使教师真正以学校为家,没有归属感和使命感。
学生质量和能力有待提高
从学生生源来看,独立学院学生高考成绩普遍不是很高,生源也不是很充足,偶尔能够涌现出个别佼佼者,但是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从学生条件看,独立学院学生家庭条件普遍较好,虽然独立学院学费远远高于普通本科院校,但是很多学生学习态度不端正,没有吃苦和进取精神,得过且过,严重影响学生整体素质的提升;从能力上看,独立学院学生都非常有个性,喜欢标新立异,法学院学生更是喜欢彰显个性,形成了一种虽然能力很强,但是不努力学习,不要求进取的“高能歪用”的格局,需要对学生加强引导,使学生的学习能力加强和掌握知识的能力加强[1]。
学校对教学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升
目前,学校对教学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是很高,学校将过多的经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或者是后勤保障方面,对教学方面的投入非常少。学校应该以教学为中心,以教师为中心,以科研为中心,将教学和科研相结合,后勤和基础设施等方面只是教学工作的保障,不应该本末倒置。
二、独立学院法学教育转型的必要性
独立学院法学教育转型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打破传统教学模式,突出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特色的需要。随着我国社会的全球化进程以及环境的变化,法律的作用日趋重要,法学教育也越来越受到重视。针对这种社会变化,独立学院应当以培养具有法律基本精神、法律基础知识、逻辑思考能力、协调判断能力、其思维能够让大多数人接受的学生作为目标,设置法律练习、法律英语、计算机讲座等丰富多彩的课程。并且,积极开展实务性教学,开展司法考试论坛,公务员考试题型讲解等活动,使法学教育学与时俱进并彰显特色。第二个方面是培养高素质、有特色的法律高层次实用型人才的需要。首先,就是要培养学生具有法律思想,知道用法律思想或者思维去思考社会问题。法学专业学生就是需要正确有效的法律思想的指引,才能使自己具有独到的见解。第三个方面是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可持续性发展的需要。特色求发展是独立学院学科建设乃至整个学院建设的立足点。独立学院必须进一步强化“特色意识”,继续坚持走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之路。
三、独立学院法学教育转型的方向--------以劳动法学为切入点
(一)必须培养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积极开展“院所合作”。在法学教育的过程中,应当积极与律师事务所、公检法机关等保持紧密地联系,定期请律师、法官、检察官来学校做讲座[2],带着学生一起讨论、分析社会上比较热的法律案例,培养学生法学理论知识与法律实务相结合的能力。
(二)必须树立实践教学的理念,在法学教学工作中进行实践性教学。在法学教学的过程中,应当注重课堂教学与案例辩论相结合,注重课堂教学与模拟法庭演练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法律诊所演练相结合,注重课堂教学与实证课题研究相结合。例如,在劳动法学的教学过程中,由于劳动法学主要调整的是劳动关系,而劳动关系式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劳动法学研究和保障的是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最重要的民生问题。因此,我们在进行劳动法学的教学中,应当从全方位的角度,改善实践教学环节,促进学校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相互结合,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教学实践模式。
(三)积极开展沙龙式与论坛式教学。“学术沙龙”教学模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课堂系统教育功能的教学方法。在劳动法学的教学过程中,我们可以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劳动法律关系方面的案例分析,分析劳动法律关系涉及到的社会新闻,分析国家有关劳动关系方面的社会性政策,认真学习劳动法律方面的经典著作,开展劳动关系方面的调研活动,定期组织学生和老师一起参与沙龙式的活动,让学生更深的掌握劳动法学的知识。
(四)进行阶梯式教学,将通识教学与精英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在通识教学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应当及时挖掘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精英式教学,既有助于在解析现实问题中熟练掌握劳动法学基础知识,又有利于为学生进一步深造打下良好的基础。
总之,只有进行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转型,才能够更好地带动独立学院各学科、各专业的改革,使独立学院教学工作与时俱进;才能切实提高独立学院师资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学队伍;才能改善独立学院的学生素质和水平,为独立学院的发展创造必要的空间;才能使独立学院与时俱进,在激烈的社会竞争和严峻地挑战下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覃炳文. 论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实践教学改革[J]. 黑河学刊,2015,02:119-122.
[2]高军东. 浅谈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改革[J]. 科教导刊(中旬刊),2011,02: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