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对“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与实际运用

来源 :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xz2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社会危害性的大小是正确区分罪与非罪、决定量刑轻重、是否给予刑事处罚的重要标准。但是"社会危害性"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实践中不易被人们准确地掌握。尝试正确认识"社会危害性"的内在涵义与重要价值,通过对现实案例的思考与分析,总结对"社会危害性"的判断方法与实际运用效果,能够对司法实践工作有所帮助。
其他文献
胡锦涛同志作为中国共产党十六大至十八大时期党的领导核心,不仅深化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主题,创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方法论,而且拓展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丰富内涵,
1病例介绍1.1病例1 女,3岁,11.8 kg,因反复上腹隐痛2年于2014-04-22入院,既往无特殊的病史。入院时检查:体温36.6℃,呼吸26次/min,脉搏78次/min;神志清楚,查体合作;腹部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