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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用事业通常处于法定垄断地位并受到政府特殊管制以及与管制机构和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事实,本文认为:为了促进公用事业改善经营管理,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必须保障消费者在这一领域的知情权参与权,而听证是一种重要的途径和措施.针对以往价格听证实践流于形式的问题,本文不仅强调要注重贯彻听证的原则和条件,也对改善公用事业领域内的听证制度本身以及信息公开化的问题进行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