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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男,54岁,某年8月7日因“阵发性胸痛”在某市医院治疗,诊断为急性冠脉综合征一不稳定心绞痛,于8月16日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ercu-taneous coronary intervention,PCI),术后感觉心前区有针刺样痛。出院后半年期间,多次心梗发作并住院治疗,现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张某家属认为医方存在医疗过错引发不良后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