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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军衔制度是军队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授予军人军衔,是为了确定军人在军队中的等级地位,也是国家给予军人的一种荣誉。人民解放军由于受各种历史条件所限,直到1955年至1965年和1988年至今才两次实行军衔制。但是,并非在实行军衔制以后人民军队才开始有军衔,部分指挥人员在战争时期也曾有过军衔,有些高级干部还佩戴过缀有金星的中将、少将领章。而且,人民军队在战争时期还曾两次酝酿在全军范围内实行军衔制,只是受当时的环境和条件限制,最终未能实现。
八路军、新四军部分人员曾有过军衔
抗日战争初期,大敌当前,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和新四军,纳入国民革命军序列,部队编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服装等,基本都与国民党军队相同。
从1938年3月八路军一二○师给中央军委参谋长滕代远的关于营以上干部履历的报告中可以看出,当时八路军的高、中级干部均有军衔:师长、副师长为中将;师参谋长、旅长、副旅长一般为少将;师参谋处长、旅参谋长、旅政治部主任、团长、支队长一般为上校。如一二○师师长贺龙、副师长萧克均为中将;一二○师参谋长周士第,三五八旅旅长卢冬生、副旅长张宗逊,三五九旅旅长陈伯钧、副旅长王震,三八五旅旅长王宏坤、副旅长王维舟等均为少将;一二○师参谋处处长彭绍辉、三五九旅参谋长郭鹏、三八五旅政治部主任谢扶民、七一五团团长王尚荣、七一六团团长贺炳炎、七七○团团长张才千、一二○师雁北游击支队支队长宋时轮等均为上校。1938年12月13日,八路军一一五师在给中央军委和八路军总部关于少校以上干部战绩的报告中也提到,六八五团团长杨得志、六八六团团长杨勇等均为上校。
当时八路军、新四军干部的军衔,主要见于履历表、报告中,本人一般也知道,因未普遍实行,而且只是在抗战初期有过记载,以后就逐渐不再提军衔而只提干部的职务了。我军在这一时期佩戴过军衔的只是少数指挥员,如北伐名将叶挺临危受命,出任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军长,并被授予中将军衔。
由于第二次国共合作,中共中央派出部分干部参加了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工作,他们也曾有过军衔。如周恩来就曾有过中将军衔。周恩来那时是中共中央长江局副书记、共产党与国民党谈判的首席代表。蒋介石为表示与各党派的团结和笼络人心,特邀周恩来出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还授他中将军衔。当时,长江局大楼内住有两名中将,即周恩来和叶剑英(十八集团军参谋长),还有四个高级参谋即李涛、聂鹤亭、张经武、边章五。时任长江局书记的王明曾口占一对联:“一门两中将,三楼四参谋。”另外,受国民政府之邀,郭沫若于1937年9月出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中将军衔。
抗战初期,为了与国民党军打交道方便,在国统区的八路军、新四军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有过军衔。如《毛泽东选集》中提到的在1939年6月12日“平江惨案”中被国民党军杀害的新四军平江通讯处主任涂正坤、副官罗梓铭,军衔分别为上校和少校。
抗联教导旅的苏联“大军杠”
1940年初,东北的抗日斗争到了最艰苦的时期,日寇对东北抗日联军发动了多次猛烈的进攻,东北抗联伤亡惨重。为保存我党在东北唯一的抗日武装,东北抗联奉命进行了战略转移,除留下少数部队在东北坚持战斗外,大部分部队陆续撤退到苏联远东境内。
1942年7月22日,苏联红军远东方面军司令阿巴纳申科大将在伯力接见了抗联领导人周保中(东北抗联第二路军总指挥)、李兆麟(东北抗联第三路军总指挥)、金日成(东北抗联第一路军第一支队司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将留在苏联远东境内的东北抗联部队加以扩充整编,统编为“东北抗日联军教导旅”。委任周保中为旅长,李兆麟为政治委员(后改任政治副旅长)。教导旅另授番号为“苏联红军远东方面军独立第八十八步兵旅”(亦称“中国旅”),对外代号为“8461步兵特别旅”,全旅1500人。因为该旅由中国、朝鲜和远东苏联籍华人组成,所以又称“国际旅”。该旅名义上归苏联红军远东部队代管,装备由苏联方面供给,服装按苏军陆军服装配发,干部战士被授予苏军军衔,凡正排长以上者按苏军军官标准发薪金,但在内部保持抗联的独立性和中共的单独组织系统,执行抗联独立的战斗任务。
1942年8月1日,由东北抗联部队改编的中国教导旅正式组建完成。既然抗联教导旅纳入了苏军编制,也就很自然地按照苏军的规定给各级官兵授予了军衔。于是,抗联干部们的肩上便扛上了被东北人称为“大军杠”的肩章。当然,他们戴的是苏军肩章。虽然周保中、李兆麟等人当初都是当过军长、总指挥的人,但苏联人可不管你这些,他们看的是你现在手上掌握着多少人马。这样,身为旅长的周保中和旅政委的李兆麟只得到少校军衔(一年后周保中晋升为中校),副参谋长崔庸健和金日成等各营营长、政治副营长被授予大尉军衔,各连连长等被授予中尉军衔。周保中等人对此并不计较,重要的是力量保存下来了。
1945年8月9日,苏联对日宣战,苏联远东红军迅即出兵中国东北。抗联教导旅配合苏联红军参加了对日本关东军的作战。抗战胜利后,教导旅编入东北民主联军,各级官兵的军衔也随之取消。
参加“军调”工作的中共代表均有军衔
1945年9月,抗日战争刚刚结束,驻我国东北的苏联红军要求我党派负责干部去沈阳,协调苏军与我方的行动。党中央派彭真、陈云、叶季壮、伍修权、段子俊、莫春和6位同志担此重任。考虑到苏军有军衔,我党也给这6位同志授了军衔:彭真、陈云、叶季壮为中将,伍修权为少将,段子俊、莫春和为上校,并用中、俄两种文字写下了任命书。前些年,有些书刊摘转文章认为“这6位同志是最早获得我军军衔的人”,此说显然是不确切的。这6位同志中的伍修权,早在抗战之初任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处长时就被授予过上校军衔。
1945年10月底,面对中国全面内战即将爆发的严峻局势,美国总统杜鲁门调整对华政策,派已经退休的前陆军参谋长马歇尔五星上将为总统特使,来华进行军事调停,并成立了军事三人小组,即美国代表马歇尔、国民党代表张治中、共产党代表周恩来。为避免军事冲突,在军事三人小组的领导下,10月底在北平着手筹备军事调处执行部(简称军调部)。军调部设委员三人,由共产党、国民党和美国各派一人组成,由美方委员担任主席,一切事宜均须三委员一致通过,三委员均有否决权。军调部中,共产党委员是叶剑英,参谋长是罗瑞卿。12月初,军调部正式成立,地点设在协和医院,下设38个执行小组。
由于张治中的军衔是二级上将,为体现对等原则,军事三人小组中共代表周恩来也佩带上将军衔。
为便于同国民党军协调工作,我军参加军调部工作和派驻各地的军调部代表,也都被授予军衔:
授予中将衔的4人:叶剑英(军调部中共代表团首席代表)、滕代远(军调部中共代表团首席代表叶剑英的军事顾问)、罗瑞卿(军调部中共代表团参谋长)、饶漱石(军调部沈阳执行小组中共代表)。
授予少将衔的有:李克农(军调部中共代表团秘书长)、宋时轮(军调部中共代表团执行处长)、黄华(军调部中共代表团新闻处长)、耿飚(军调部中共代表团交通处长兼军调部四平执行小组中共代表)、秦基伟(军调部石家庄执行小组中共代表)、陈赓(军调部太原执行小组中共代表)、韦国清(军调部徐州执行小组中共代表)、黄镇(军调部新乡执行小组中共代表)、伍修权(军调部沈阳执行小组中共代表参谋长)、许光达(军调部本溪执行小组中共代表)等17人。
此外,驻赤峰代表向仲华、驻朝阳代表李逸民、驻大同代表李波、驻沁县代表刘建勋、驻德州代表符浩、驻临沂代表张子强、驻淮阴代表韩念龙、驻汉口代表薛子正等20余人为上校;少数代表为中校、少校。军调部中共代表团和各地小组中的中共工作人员一般为中校以下军衔。
1946年7月以后,蒋介石公然撕毁《停战协定》和《政协决议》,向解放区发起了全面进攻,马歇尔宣布调停失败,军事三人小组也随之解散。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后,参加各地军调部执行小组的中共代表相继撤回,他们的军衔也就自然取消了。
战争时期我军曾两次准备实行军衔制
抗战初期我军纳入国民革命军序列后拟实行军衔制
1937年8月1日,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中国工农红军即将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之际,红军总政治部在《关于新阶段的部队政治工作的决定》中指出:“红军的改编在某些制度上有了原则上的改变(如采用官阶制度等)。”所谓“官阶制度”,就是当时军衔制的别称。
1939年4月2日,八路军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致电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并中央书记处,询问“干部之等级可否行施规定”,提出“部队日益扩大,正规军各种制度亟待解决。拟照国民革命军编制区分,规定部队中各级干部之等级(三等九级制),这可兴奋干部,职责分明,于我军传统亦无损害”。同年5月30日,朱德、彭德怀和八路军政治部主任傅钟,以八路军总司令部的名义颁发了《建立等级制度的训令》。《训令》对我军建立等级制度的重要性及其特点,评定标准、办法和批准权限等均作了说明。同时,为配合等级评定,还制定并公布了八路军编制表和各级职务的基准军衔。《训令》指出:“等级制度的作用,在于严明职责与赏罚,兴奋部队官兵的上进心,建立上下级的正确关系,以此增强部队的纪律和战斗力。”《训令》规定了三项评级标准,即:“历史长而且革命意识坚强;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现任职务”。
这次拟议的军衔等级,是按当时国民党军队的衔级设置的,为六等十六级: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一等兵、新兵。
《训令》发布后,中央军委于同年8月20日又发出《重新规定部队等级制度的指示》,要求在评级时,“不拘于一般军队的成规,不迁就国民党的制度,按照我军之特殊性质,以便于确立指挥关系和工作关系及增进团结为原则”;“战斗员不宜分等级”等。基于以上要求,八路军领导机关和部分正规部队曾进行了评衔活动,东北抗日联军也做了实施军衔制的准备工作。但是,正规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受当时的物质条件制约,与部队的稳定、集中程度密不可分。艰苦而频繁的作战环境,使各部队无法集中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评衔工作。因此,当时除了驻国统区八路军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授了军衔之外,整个部队由于“敌后斗争日益艰难,游击性日益增强”,评衔工作进展缓慢。直到1942年2月3日,有的军区在关于《精兵政策及等级制度的布置》指示中,还提出评级评衔的具体要求。
1941年和1942年的两年间,是抗日战争最艰苦的阶段,授衔工作不可能继续进行。1942年4月2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根据当时的形势,联名发出《军队中暂不规定等级军衔》的指示,指出“规定军衔对军队正规化固有帮助,然而目前敌后斗争日益艰难,游击性日益增强”,已“超过现有物质基础”,这时“过分强调正规化”,“无益反而有害”,而且“军队分散,全军等级不宜统一,一地区自行规定亦为不妥”,所以“暂时概不划分干部之等级军衔”,从而终止了这次评衔工作。
抗战胜利后我军为整编加入政府军再次准备实行军衔制
抗日战争结束不久,1945年10月至1946年初,经过谈判和协商,国民党接受了共产党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中共中央于1946年2月24日在《关于军队整编的若干问题的指示》中指出:“我党军事干部应该请求政府加委,取得正式官衔,以便将来在国防部占有一定地位。”“由国家按级一律待遇。”因此,中共中央决定:“我军各级干部即须实行将、校、尉的正规制度。”
《指示》下达后,我军的军衔等级评定工作随之展开。这次拟定的军衔等级,与1939年那次基本一样,也是六等十六级,除将新兵改为二等兵外,其他各衔级设置和衔称均未变。
1946年3月7日,新四军、山东军区政治部发出《军队官兵阶级说明与规定》,对新四军官兵阶级(军衔等级)作了明确规定:新四军军长、政委为上将;副军长、副政委为上将或中将,参谋长为中将;师长、师政委,军区司令员、政委为少将;副师长及参谋长、政治部主任为上校;团长、团政委为上校;副团长及参谋长为中校;营长、教导员、特种兵副营长为少校;副营长、连长、指导员为上尉;副连长及资深的排长为中尉;排长为少尉;司务长为准尉;副排长为上士;班长为中士;副班长为下士;战斗小组长、司号员、卫生员为上等兵;老战士为一等兵;新战士为二等兵。
这是一个从军长到新战士的完整明确的编制军衔体系。其中,师长、团长、营长、连长分别为少将、上校、少校、上尉,与传统“惯例”相同。但是,按照这个评衔规定,新四军的军长陈毅,甚至副军长张云逸都可以评授上将军衔。我们知道,军长的军衔,世界各国大都是中将。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军长一般也是中将,新四军首任军长叶挺也是中将。建国后,我军两次实行军衔制时,军长一般为少将。那么,为什么当时新四军军长的军衔定得这么高呢?这要从部队的编制规模说起。其实,新四军在组建之初虽然只有1万余人,但经过八年抗战的战斗洗礼,到1946年初,已发展为下辖几十个旅,总数31万人的庞大军团。尽管新四军此时仍沿用最初的番号,名义上还是一个军,但实际上已是相当于方面军一级(比军高两级)的战略军团,规模比当时国民党军队的集团军大得多。国民党的集团军平均不到10万人,而集团军总司令的军衔一般是上将或中将。因此,新四军军长评授上将军衔,比较合适。
我军这次评衔工作刚刚开展不久,蒋介石便撕毁了《停战协定》,发动了全面内战,此项工作只得停止。新四军军长陈毅、副军长张云逸未能成为我军的第一批“三星将军”。不过,未出10年,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陈毅、张云逸分别被授予元帅和大将军衔。
虽然我军历史上这两次拟议的军衔制度最终都未能实现,但通过这两次军衔制的酝酿准备,为我军日后的干部工作制度化、干部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做了有益的探索,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军队干部评衔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责任编辑文世芳 汪文庆)
八路军、新四军部分人员曾有过军衔
抗日战争初期,大敌当前,国共两党第二次合作。中国工农红军改编为八路军和新四军,纳入国民革命军序列,部队编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服装等,基本都与国民党军队相同。
从1938年3月八路军一二○师给中央军委参谋长滕代远的关于营以上干部履历的报告中可以看出,当时八路军的高、中级干部均有军衔:师长、副师长为中将;师参谋长、旅长、副旅长一般为少将;师参谋处长、旅参谋长、旅政治部主任、团长、支队长一般为上校。如一二○师师长贺龙、副师长萧克均为中将;一二○师参谋长周士第,三五八旅旅长卢冬生、副旅长张宗逊,三五九旅旅长陈伯钧、副旅长王震,三八五旅旅长王宏坤、副旅长王维舟等均为少将;一二○师参谋处处长彭绍辉、三五九旅参谋长郭鹏、三八五旅政治部主任谢扶民、七一五团团长王尚荣、七一六团团长贺炳炎、七七○团团长张才千、一二○师雁北游击支队支队长宋时轮等均为上校。1938年12月13日,八路军一一五师在给中央军委和八路军总部关于少校以上干部战绩的报告中也提到,六八五团团长杨得志、六八六团团长杨勇等均为上校。
当时八路军、新四军干部的军衔,主要见于履历表、报告中,本人一般也知道,因未普遍实行,而且只是在抗战初期有过记载,以后就逐渐不再提军衔而只提干部的职务了。我军在这一时期佩戴过军衔的只是少数指挥员,如北伐名将叶挺临危受命,出任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军长,并被授予中将军衔。
由于第二次国共合作,中共中央派出部分干部参加了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工作,他们也曾有过军衔。如周恩来就曾有过中将军衔。周恩来那时是中共中央长江局副书记、共产党与国民党谈判的首席代表。蒋介石为表示与各党派的团结和笼络人心,特邀周恩来出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副部长,还授他中将军衔。当时,长江局大楼内住有两名中将,即周恩来和叶剑英(十八集团军参谋长),还有四个高级参谋即李涛、聂鹤亭、张经武、边章五。时任长江局书记的王明曾口占一对联:“一门两中将,三楼四参谋。”另外,受国民政府之邀,郭沫若于1937年9月出任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三厅厅长,中将军衔。
抗战初期,为了与国民党军打交道方便,在国统区的八路军、新四军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有过军衔。如《毛泽东选集》中提到的在1939年6月12日“平江惨案”中被国民党军杀害的新四军平江通讯处主任涂正坤、副官罗梓铭,军衔分别为上校和少校。
抗联教导旅的苏联“大军杠”
1940年初,东北的抗日斗争到了最艰苦的时期,日寇对东北抗日联军发动了多次猛烈的进攻,东北抗联伤亡惨重。为保存我党在东北唯一的抗日武装,东北抗联奉命进行了战略转移,除留下少数部队在东北坚持战斗外,大部分部队陆续撤退到苏联远东境内。
1942年7月22日,苏联红军远东方面军司令阿巴纳申科大将在伯力接见了抗联领导人周保中(东北抗联第二路军总指挥)、李兆麟(东北抗联第三路军总指挥)、金日成(东北抗联第一路军第一支队司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将留在苏联远东境内的东北抗联部队加以扩充整编,统编为“东北抗日联军教导旅”。委任周保中为旅长,李兆麟为政治委员(后改任政治副旅长)。教导旅另授番号为“苏联红军远东方面军独立第八十八步兵旅”(亦称“中国旅”),对外代号为“8461步兵特别旅”,全旅1500人。因为该旅由中国、朝鲜和远东苏联籍华人组成,所以又称“国际旅”。该旅名义上归苏联红军远东部队代管,装备由苏联方面供给,服装按苏军陆军服装配发,干部战士被授予苏军军衔,凡正排长以上者按苏军军官标准发薪金,但在内部保持抗联的独立性和中共的单独组织系统,执行抗联独立的战斗任务。
1942年8月1日,由东北抗联部队改编的中国教导旅正式组建完成。既然抗联教导旅纳入了苏军编制,也就很自然地按照苏军的规定给各级官兵授予了军衔。于是,抗联干部们的肩上便扛上了被东北人称为“大军杠”的肩章。当然,他们戴的是苏军肩章。虽然周保中、李兆麟等人当初都是当过军长、总指挥的人,但苏联人可不管你这些,他们看的是你现在手上掌握着多少人马。这样,身为旅长的周保中和旅政委的李兆麟只得到少校军衔(一年后周保中晋升为中校),副参谋长崔庸健和金日成等各营营长、政治副营长被授予大尉军衔,各连连长等被授予中尉军衔。周保中等人对此并不计较,重要的是力量保存下来了。
1945年8月9日,苏联对日宣战,苏联远东红军迅即出兵中国东北。抗联教导旅配合苏联红军参加了对日本关东军的作战。抗战胜利后,教导旅编入东北民主联军,各级官兵的军衔也随之取消。
参加“军调”工作的中共代表均有军衔
1945年9月,抗日战争刚刚结束,驻我国东北的苏联红军要求我党派负责干部去沈阳,协调苏军与我方的行动。党中央派彭真、陈云、叶季壮、伍修权、段子俊、莫春和6位同志担此重任。考虑到苏军有军衔,我党也给这6位同志授了军衔:彭真、陈云、叶季壮为中将,伍修权为少将,段子俊、莫春和为上校,并用中、俄两种文字写下了任命书。前些年,有些书刊摘转文章认为“这6位同志是最早获得我军军衔的人”,此说显然是不确切的。这6位同志中的伍修权,早在抗战之初任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处长时就被授予过上校军衔。
1945年10月底,面对中国全面内战即将爆发的严峻局势,美国总统杜鲁门调整对华政策,派已经退休的前陆军参谋长马歇尔五星上将为总统特使,来华进行军事调停,并成立了军事三人小组,即美国代表马歇尔、国民党代表张治中、共产党代表周恩来。为避免军事冲突,在军事三人小组的领导下,10月底在北平着手筹备军事调处执行部(简称军调部)。军调部设委员三人,由共产党、国民党和美国各派一人组成,由美方委员担任主席,一切事宜均须三委员一致通过,三委员均有否决权。军调部中,共产党委员是叶剑英,参谋长是罗瑞卿。12月初,军调部正式成立,地点设在协和医院,下设38个执行小组。
由于张治中的军衔是二级上将,为体现对等原则,军事三人小组中共代表周恩来也佩带上将军衔。
为便于同国民党军协调工作,我军参加军调部工作和派驻各地的军调部代表,也都被授予军衔:
授予中将衔的4人:叶剑英(军调部中共代表团首席代表)、滕代远(军调部中共代表团首席代表叶剑英的军事顾问)、罗瑞卿(军调部中共代表团参谋长)、饶漱石(军调部沈阳执行小组中共代表)。
授予少将衔的有:李克农(军调部中共代表团秘书长)、宋时轮(军调部中共代表团执行处长)、黄华(军调部中共代表团新闻处长)、耿飚(军调部中共代表团交通处长兼军调部四平执行小组中共代表)、秦基伟(军调部石家庄执行小组中共代表)、陈赓(军调部太原执行小组中共代表)、韦国清(军调部徐州执行小组中共代表)、黄镇(军调部新乡执行小组中共代表)、伍修权(军调部沈阳执行小组中共代表参谋长)、许光达(军调部本溪执行小组中共代表)等17人。
此外,驻赤峰代表向仲华、驻朝阳代表李逸民、驻大同代表李波、驻沁县代表刘建勋、驻德州代表符浩、驻临沂代表张子强、驻淮阴代表韩念龙、驻汉口代表薛子正等20余人为上校;少数代表为中校、少校。军调部中共代表团和各地小组中的中共工作人员一般为中校以下军衔。
1946年7月以后,蒋介石公然撕毁《停战协定》和《政协决议》,向解放区发起了全面进攻,马歇尔宣布调停失败,军事三人小组也随之解散。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后,参加各地军调部执行小组的中共代表相继撤回,他们的军衔也就自然取消了。
战争时期我军曾两次准备实行军衔制
抗战初期我军纳入国民革命军序列后拟实行军衔制
1937年8月1日,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中国工农红军即将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之际,红军总政治部在《关于新阶段的部队政治工作的决定》中指出:“红军的改编在某些制度上有了原则上的改变(如采用官阶制度等)。”所谓“官阶制度”,就是当时军衔制的别称。
1939年4月2日,八路军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致电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并中央书记处,询问“干部之等级可否行施规定”,提出“部队日益扩大,正规军各种制度亟待解决。拟照国民革命军编制区分,规定部队中各级干部之等级(三等九级制),这可兴奋干部,职责分明,于我军传统亦无损害”。同年5月30日,朱德、彭德怀和八路军政治部主任傅钟,以八路军总司令部的名义颁发了《建立等级制度的训令》。《训令》对我军建立等级制度的重要性及其特点,评定标准、办法和批准权限等均作了说明。同时,为配合等级评定,还制定并公布了八路军编制表和各级职务的基准军衔。《训令》指出:“等级制度的作用,在于严明职责与赏罚,兴奋部队官兵的上进心,建立上下级的正确关系,以此增强部队的纪律和战斗力。”《训令》规定了三项评级标准,即:“历史长而且革命意识坚强;能力强,工作热情高;现任职务”。
这次拟议的军衔等级,是按当时国民党军队的衔级设置的,为六等十六级: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一等兵、新兵。
《训令》发布后,中央军委于同年8月20日又发出《重新规定部队等级制度的指示》,要求在评级时,“不拘于一般军队的成规,不迁就国民党的制度,按照我军之特殊性质,以便于确立指挥关系和工作关系及增进团结为原则”;“战斗员不宜分等级”等。基于以上要求,八路军领导机关和部分正规部队曾进行了评衔活动,东北抗日联军也做了实施军衔制的准备工作。但是,正规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受当时的物质条件制约,与部队的稳定、集中程度密不可分。艰苦而频繁的作战环境,使各部队无法集中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评衔工作。因此,当时除了驻国统区八路军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而授了军衔之外,整个部队由于“敌后斗争日益艰难,游击性日益增强”,评衔工作进展缓慢。直到1942年2月3日,有的军区在关于《精兵政策及等级制度的布置》指示中,还提出评级评衔的具体要求。
1941年和1942年的两年间,是抗日战争最艰苦的阶段,授衔工作不可能继续进行。1942年4月2日,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根据当时的形势,联名发出《军队中暂不规定等级军衔》的指示,指出“规定军衔对军队正规化固有帮助,然而目前敌后斗争日益艰难,游击性日益增强”,已“超过现有物质基础”,这时“过分强调正规化”,“无益反而有害”,而且“军队分散,全军等级不宜统一,一地区自行规定亦为不妥”,所以“暂时概不划分干部之等级军衔”,从而终止了这次评衔工作。
抗战胜利后我军为整编加入政府军再次准备实行军衔制
抗日战争结束不久,1945年10月至1946年初,经过谈判和协商,国民党接受了共产党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为了适应这一新的形势,中共中央于1946年2月24日在《关于军队整编的若干问题的指示》中指出:“我党军事干部应该请求政府加委,取得正式官衔,以便将来在国防部占有一定地位。”“由国家按级一律待遇。”因此,中共中央决定:“我军各级干部即须实行将、校、尉的正规制度。”
《指示》下达后,我军的军衔等级评定工作随之展开。这次拟定的军衔等级,与1939年那次基本一样,也是六等十六级,除将新兵改为二等兵外,其他各衔级设置和衔称均未变。
1946年3月7日,新四军、山东军区政治部发出《军队官兵阶级说明与规定》,对新四军官兵阶级(军衔等级)作了明确规定:新四军军长、政委为上将;副军长、副政委为上将或中将,参谋长为中将;师长、师政委,军区司令员、政委为少将;副师长及参谋长、政治部主任为上校;团长、团政委为上校;副团长及参谋长为中校;营长、教导员、特种兵副营长为少校;副营长、连长、指导员为上尉;副连长及资深的排长为中尉;排长为少尉;司务长为准尉;副排长为上士;班长为中士;副班长为下士;战斗小组长、司号员、卫生员为上等兵;老战士为一等兵;新战士为二等兵。
这是一个从军长到新战士的完整明确的编制军衔体系。其中,师长、团长、营长、连长分别为少将、上校、少校、上尉,与传统“惯例”相同。但是,按照这个评衔规定,新四军的军长陈毅,甚至副军长张云逸都可以评授上将军衔。我们知道,军长的军衔,世界各国大都是中将。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军长一般也是中将,新四军首任军长叶挺也是中将。建国后,我军两次实行军衔制时,军长一般为少将。那么,为什么当时新四军军长的军衔定得这么高呢?这要从部队的编制规模说起。其实,新四军在组建之初虽然只有1万余人,但经过八年抗战的战斗洗礼,到1946年初,已发展为下辖几十个旅,总数31万人的庞大军团。尽管新四军此时仍沿用最初的番号,名义上还是一个军,但实际上已是相当于方面军一级(比军高两级)的战略军团,规模比当时国民党军队的集团军大得多。国民党的集团军平均不到10万人,而集团军总司令的军衔一般是上将或中将。因此,新四军军长评授上将军衔,比较合适。
我军这次评衔工作刚刚开展不久,蒋介石便撕毁了《停战协定》,发动了全面内战,此项工作只得停止。新四军军长陈毅、副军长张云逸未能成为我军的第一批“三星将军”。不过,未出10年,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首次实行军衔制,陈毅、张云逸分别被授予元帅和大将军衔。
虽然我军历史上这两次拟议的军衔制度最终都未能实现,但通过这两次军衔制的酝酿准备,为我军日后的干部工作制度化、干部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做了有益的探索,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军队干部评衔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责任编辑文世芳 汪文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