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个体的理性并不一定能带来群体的利益最大化,就现实的经济发展来看以理性"自利"人为基础的自由市场经济总会产生一些弊端,政府的干预在这里就起着纠正市场的作用,但是由于政府本身也是利益主体,不能排除其利用权力成为"利维坦"。人们必须对"利维坦"有所防范。经济法的作用就是用相对客观、明确的方式来同时约束市场和政府的行为,力求在二者之间保持对公民最有益的相对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