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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自1999年启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政策,采取得力措施,稳步实施,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步发展,先后被国家授于“全国生态环境建设先进县”、“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中国板栗之乡”等荣誉称号。截止2004年底,全县共计退耕还林40.64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23.7万亩,配套荒山造林16.94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