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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廖哲勋教授在《教育研究》(2007年第11期)上撰文,对教育领域中探讨已久的课程论与教学论的关系问题作了进一步的研究。他指出,“包含论”(即“大教学论”与“大课程论”的总称)曲解了两学科的关系。课程论与教学论不是“谁包含谁”的关系,两学科具有各自的研究对象,课程论学科是以课程问题为研究对象,教学论是以教学问题为研究对象;基于研究对象的不同,两学科均需拥有各自的子学科群。同时,他还指出,“包含论”带有明显的主观性,一方面“大教学论”抹杀了课程概念,否定了课程论在教育学系统中的分支学科地位;另一方面“大课程论”也有两个误区,一是把“课程”等同于“教育”,二是划分课程论各下位学科的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