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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的工作形势,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地方人大工作如何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的发展要求,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近年来,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牢牢把握“六个度”的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履职方式,加强实践探索,增强了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
总体把握要有高度。这是我们人大工作总的原则。首先是政治站位要高,其次是履职定位要高,第三是工作目标要高。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这样就锚定了人大履职的准星,这也是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一条重要工作准则。例如,围绕台州市委《关于科技新长征的决定》,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助推科技新长征的若干意见》,积极助推以创新驱动台州裂变扩张赶超发展。2018年常委会聚焦美丽台州建设,重点监督“美丽台州行动”,开展垃圾分类专题询问,推动落实市委关于建设新时代美丽台州的决策。今年,常委会还将就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台州市民营经济再创新辉煌。
监督工作要有力度。监督是人大工作的“重头戏”,人大开展监督工作要重在实效、重在推动解决问题。首先,要精心选择监督议题。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抓住改革发展中最关键的事情,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科学合理安排常委会监督议题,做到少而精。其次,要抓住关键开展监督,如常委会去年开展的垃圾分类专题询问,就是紧紧盯住16个关键问题,以这些关键点的整改落实推动这项工作整体推进,把台州的垃圾分类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最后,要突出监督实效,以最终成效作为检验监督质量的唯一标准,以监督成效来决定监督的时间跨度和工作力度。在这方面,我们监督治水的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全省率先提出,几届人大持续跟进,到最后的常态化监督,其间2次专题询问,一次测评结果“不满意”,这就很好地秉持了效果评判标准。
立法工作要有精度。地方立法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如何实现“以良法促发展、保证善治”这一根本要求?常委会坚持边实践边探索,不断总结提炼,从三个方面给出了答案。选择立法项目要精准,重点围绕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例如,2016年出台《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就是考虑到当时市容状况和行政管理方面的一些刚性需求。所立的法要可行管用,坚持立高质量的法、立改革发展管用的法,为解当前台州市出租房乱象之困,常委会又制定出台了《台州市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立法还要注重突出地方特色,紧紧抓住本地这项工作的主要矛盾,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我们立法工作的价值。
决定工作要有尺度。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目前看来,这项工作主要还存在两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存在着党委有担心、人大有畏难、政府有想法的思想认识问题;二是重大事项范围和讨论决定程序机制有待进一步明确。对此,人大做好决定工作关键在于把握好尺度。要明确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使命,不履职就失职。要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及时就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重点落实好中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代表工作要有深度。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使之成为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以狠抓代表议案建议质量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人大很多工作“线索”都来源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抓好这项工作能为人大工作提供更多有效的切入点。要以加强智能化履职平台建设来激发代表活力,近年来,我们加强智慧人大建设,先后启用了人大治水APP、人大代表食品安全监督平台,使用便捷高效,代表参与度高,实际效果很好。要以建立履职考评机制来提升代表履职意识,可以通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形式,落实选民对代表的履职监督权。要以规范代表联络站运行来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目前,台州全市已建成人大代表联络站212个,在台州的五级代表全部编入对应联络站,去年8月份,我们还出台了《台州市五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办法》。
特色工作要有亮度。近些年来,我们先后形成了“参与式预算”“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 乡镇(街道)人大评议基层站所”“人代会审查批准重点部门预算”“委派代表监督小组”“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等一批富有成效的特色工作,有力提升了台州市人大的工作水平。在此基础上,要继续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以爭创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为动力形成新的特色工作,完善提升传统特色工作。例如,重点在预算联网监督、智慧人大建设等工作和加强开发区、高新区、集聚区工作监督等方面加强实践探索,做好“参与式预算”和“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这两项工作的推广应用。
总体把握要有高度。这是我们人大工作总的原则。首先是政治站位要高,其次是履职定位要高,第三是工作目标要高。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这样就锚定了人大履职的准星,这也是台州市人大常委会的一条重要工作准则。例如,围绕台州市委《关于科技新长征的决定》,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助推科技新长征的若干意见》,积极助推以创新驱动台州裂变扩张赶超发展。2018年常委会聚焦美丽台州建设,重点监督“美丽台州行动”,开展垃圾分类专题询问,推动落实市委关于建设新时代美丽台州的决策。今年,常委会还将就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询问,促进台州市民营经济再创新辉煌。
监督工作要有力度。监督是人大工作的“重头戏”,人大开展监督工作要重在实效、重在推动解决问题。首先,要精心选择监督议题。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抓住改革发展中最关键的事情,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科学合理安排常委会监督议题,做到少而精。其次,要抓住关键开展监督,如常委会去年开展的垃圾分类专题询问,就是紧紧盯住16个关键问题,以这些关键点的整改落实推动这项工作整体推进,把台州的垃圾分类工作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最后,要突出监督实效,以最终成效作为检验监督质量的唯一标准,以监督成效来决定监督的时间跨度和工作力度。在这方面,我们监督治水的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全省率先提出,几届人大持续跟进,到最后的常态化监督,其间2次专题询问,一次测评结果“不满意”,这就很好地秉持了效果评判标准。
立法工作要有精度。地方立法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如何实现“以良法促发展、保证善治”这一根本要求?常委会坚持边实践边探索,不断总结提炼,从三个方面给出了答案。选择立法项目要精准,重点围绕推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例如,2016年出台《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就是考虑到当时市容状况和行政管理方面的一些刚性需求。所立的法要可行管用,坚持立高质量的法、立改革发展管用的法,为解当前台州市出租房乱象之困,常委会又制定出台了《台州市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立法还要注重突出地方特色,紧紧抓住本地这项工作的主要矛盾,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我们立法工作的价值。
决定工作要有尺度。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目前看来,这项工作主要还存在两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存在着党委有担心、人大有畏难、政府有想法的思想认识问题;二是重大事项范围和讨论决定程序机制有待进一步明确。对此,人大做好决定工作关键在于把握好尺度。要明确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职责使命,不履职就失职。要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及时就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重点落实好中办发〔2017〕10号文件要求,做到规范化、程序化。
代表工作要有深度。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要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使之成为人大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以狠抓代表议案建议质量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人大很多工作“线索”都来源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抓好这项工作能为人大工作提供更多有效的切入点。要以加强智能化履职平台建设来激发代表活力,近年来,我们加强智慧人大建设,先后启用了人大治水APP、人大代表食品安全监督平台,使用便捷高效,代表参与度高,实际效果很好。要以建立履职考评机制来提升代表履职意识,可以通过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形式,落实选民对代表的履职监督权。要以规范代表联络站运行来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目前,台州全市已建成人大代表联络站212个,在台州的五级代表全部编入对应联络站,去年8月份,我们还出台了《台州市五星级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办法》。
特色工作要有亮度。近些年来,我们先后形成了“参与式预算”“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 乡镇(街道)人大评议基层站所”“人代会审查批准重点部门预算”“委派代表监督小组”“ 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等一批富有成效的特色工作,有力提升了台州市人大的工作水平。在此基础上,要继续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以爭创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为动力形成新的特色工作,完善提升传统特色工作。例如,重点在预算联网监督、智慧人大建设等工作和加强开发区、高新区、集聚区工作监督等方面加强实践探索,做好“参与式预算”和“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这两项工作的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