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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河北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持续推进小城镇建设,一批专业化、特色化的小城镇脱颖而出,像白沟镇、胜芳镇、鸦鸿桥镇等一批经济发达、区位优势明显的特色小城镇,已发展成为县域副中心,有力地带动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
一、规划引领,强化管控
一是做深做实规划。建立以镇域总体规划、镇区建设规划、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主线的编制体系。二是坚持“一镇一规”、“多规合一”。按照“宜工則工、宜旅则旅、宜商则商”的原则编制规划,使每个镇都有鲜明的特色。三是完善规划监管制度。逐步健全规划公示和公众参与制度,扩大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组织力量对全省重点培育的100个特色小城镇规划进行评估,建立了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和监控。
二、政策扶持,重点突破
一是制定目标。2015年以来,确定了全省重点建设100个特色小城镇和100个特色小镇的目标。二是公布名单。今年7月15日,经省政府批准,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公布了全省重点培育的100个特色小城镇名单,分类建设特色小城镇,示范带动全省小城镇建设。三是推进落实。省住建厅、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特色小城镇培育工作的通知》,落实了培育特色小城镇的支持政策。
三、完善设施,增强功能
一是参照县城建设标准和政策,支持特色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区域交通网络,实现小城镇与周边城乡交通联系畅通便捷。加快镇区内管网改造,按照城镇体系规划,搞好水、电、气、热等供应系统的规模核定、管线布局,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减少重复建设。二是结合实际,改善镇容镇貌。一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另一方面拓展建设资金筹集渠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发、谁经营的市场化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成立专业公司,承包市政工程,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
四、创新体制,激发活力
一是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01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印发了《向经济发达镇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二是组织开展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制定了《河北省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内容和具体路径,加强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5个示范镇试点在探索投融资机制新途径、促进建制镇整体规划实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整合利用闲置设施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如迁西县三屯营镇,为解决种、养职业大户融资难题,利用示范资金建立以财政、银行、保险公司三方风险共担为基础的“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体系,利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
五、创建特色小镇,推动转型发展
为学习借鉴浙江特色小镇发展模式,加快河北省产业转型和城乡统筹发展,今年8月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提出利用3—5年时间,结合美丽乡村和旅游强省建设,打造100个左右体现河北特点、引领带动区域发展的特色小镇,明确了建设要求和扶持政策。9月份,全省建立了以省委副书记为召集人、常务副省长为副召集人,省直17个部门参加的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研究制订了《河北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目前,我们正在从各市上报的170多个首批特色小镇申报材料中进行筛选,初步确定了首批创建的33个特色小镇名单,涉及的产业既包括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也包括裘皮、羊绒、红木、乐器等历史经典产业。下一步,我们将对特色小镇进行实地查验,最终确定首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督导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积极推动河北省特色小镇高点起步、强势突破,务求取得实效。
一、规划引领,强化管控
一是做深做实规划。建立以镇域总体规划、镇区建设规划、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主线的编制体系。二是坚持“一镇一规”、“多规合一”。按照“宜工則工、宜旅则旅、宜商则商”的原则编制规划,使每个镇都有鲜明的特色。三是完善规划监管制度。逐步健全规划公示和公众参与制度,扩大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四是组织力量对全省重点培育的100个特色小城镇规划进行评估,建立了数据库进行统一管理和监控。
二、政策扶持,重点突破
一是制定目标。2015年以来,确定了全省重点建设100个特色小城镇和100个特色小镇的目标。二是公布名单。今年7月15日,经省政府批准,省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等八部门联合公布了全省重点培育的100个特色小城镇名单,分类建设特色小城镇,示范带动全省小城镇建设。三是推进落实。省住建厅、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特色小城镇培育工作的通知》,落实了培育特色小城镇的支持政策。
三、完善设施,增强功能
一是参照县城建设标准和政策,支持特色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区域交通网络,实现小城镇与周边城乡交通联系畅通便捷。加快镇区内管网改造,按照城镇体系规划,搞好水、电、气、热等供应系统的规模核定、管线布局,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减少重复建设。二是结合实际,改善镇容镇貌。一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另一方面拓展建设资金筹集渠道,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发、谁经营的市场化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成立专业公司,承包市政工程,提高管理质量和水平。
四、创新体制,激发活力
一是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2014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印发了《向经济发达镇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二是组织开展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制定了《河北省建制镇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内容和具体路径,加强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5个示范镇试点在探索投融资机制新途径、促进建制镇整体规划实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整合利用闲置设施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如迁西县三屯营镇,为解决种、养职业大户融资难题,利用示范资金建立以财政、银行、保险公司三方风险共担为基础的“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体系,利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本。
五、创建特色小镇,推动转型发展
为学习借鉴浙江特色小镇发展模式,加快河北省产业转型和城乡统筹发展,今年8月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提出利用3—5年时间,结合美丽乡村和旅游强省建设,打造100个左右体现河北特点、引领带动区域发展的特色小镇,明确了建设要求和扶持政策。9月份,全省建立了以省委副书记为召集人、常务副省长为副召集人,省直17个部门参加的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研究制订了《河北省特色小镇创建导则》。目前,我们正在从各市上报的170多个首批特色小镇申报材料中进行筛选,初步确定了首批创建的33个特色小镇名单,涉及的产业既包括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也包括裘皮、羊绒、红木、乐器等历史经典产业。下一步,我们将对特色小镇进行实地查验,最终确定首批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督导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积极推动河北省特色小镇高点起步、强势突破,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