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为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撰写的《垄断国企与经济滞胀》一文,认为国企的盈利是通过垄断高价和垄断低价实现的,否认国企的盈利是国企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将国企获得的“垄断利益”等同于“社会福利损失”,并指责国企造成了经济滞胀。为此,作者撰文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国企=垄断
在给国企冠上“垄断”这个定语之前,有必要先搞清楚到底什么才算得上是垄断。垄断指的是一个行业里只有一个卖家,行业缺乏竞争,唯一卖家可以随意操纵贸易。我国大部分国企都分布在诸如房地产、建筑、汽车、机械制造、商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竞争性行业中,需要和同行业中的私企、外企展开竞争,并不拥有垄断地位。另外,在具有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性质的行业中,比如铁路、电信和石油等行业,也并非全是一家独大、毫无行业竞争的情况。比如电信行业中的三巨头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它们彼此之间就一直存在着激烈的行业竞争,并没有哪家能在电信市场上独拥优越的垄断地位。
严格意义上能称之为垄断的国企,其实只有中国盐业总公司、铁路总公司、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电网属于区域性垄断的情况,即在区域市场上只有一家企业)等少数几家,且还是在企业自身不能完全拥有产品和服务定价权的情况下拥有的垄断地位。因此把国企称为“垄断国企”,对于我国绝大多数国企来说确实是“不敢当”。
国企=社会福利损失
在绝大多数国企都不是垄断企业的前提下,我们再来看那些相对垄断性质较强的国企,如果撤销它们、引入私企,所谓的“社会福利损失”就一定会减小吗?
拿铁路来举例,对于铁路这种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和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行业,如果让行业实现充分竞争,让铁路大量依凭有逐利本性的私有化企业去发展,火车票价很可能不会变得更低,而是变得更高。以英国的铁路发展为例,过去将近两百年间,英国铁路在国有化和私有化之间来来去去了好几次,最终还是回归了国有化。而在其几段私有化时期,我们看到的是事故频发、监管缺位、规划混乱、巨额损失和票价昂贵。铁路建设需要巨额投资成本,可以试想中国铁路行业如果实现私有化,那么青藏铁路大概现在都还没有建成,即便建成也会票价高昂。而北京到上海间则可能建了不止一条线路,且这种耗费大量资源的行业竞争最后会以票价的形式加诸于消费者身上。
国企在经过一系列市场化改革之后,经营状况已经大有改善。国企所在的大部分行业也都是竞争性行业,国企也需要和私企、外企竞争才能获得市场和利益,其所获得的盈利也是实实在在的经济贡献。
根据财政部的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增长,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219504.9亿元,同比增长10.7%;实现利润总额11129.6亿元,同比增长7%。其中,中央企业8057.1亿元,同比增长15.6%。
不管是对处在具有自然垄断或行政垄断性质行业的国企来说,还是对处在竞争性行业中的国企来说,指责它们造成了“社会福利损失”都是欠缺根据的,这只是在假想自由竞争必然会带来低价这样的伪命题上建立起来的推论。
公有制=垄断
目前,我国公有制成分占经济总量的份额已经从1992年的80%以上降低到了20%以下,中小国企基本已经转变成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大国企也在转变之中。现在有的偏激观点认为企业要么只能是私有制,要么就只能是公有制,并将国企改制等同于私有化,认为市场不是全由私企来主导才产生垄断,这个逻辑也大有问题。
垄断与所有制之间根本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不管是公有制、私有制还是混合所有制,这些形式都不会天然导致垄断。
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热衷于推行“引入竞争”、“反垄断”这一类概念,是因为这些国家的政府在某些重要经济领域缺少类似我国国企这样的经济力量,因此只能利用引入竞争和反垄断等间接手段来维护市场的良性发展,保障消费者利益,但效果却未必理想。而对于我国现在的情况来说,行业开放竞争的结果也不一定就能让私企控制市场,更可能的结果是市场被更强大的外资企业抢夺,行业私有化就等同于行业外资化。尤其是在具有国家战略性质的行业,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生活必然造成重大隐患,毕竟我们不可能指望私企和外资企业会抛弃自身利益,去实现国家整体利益最大化。
世界银行在中国一贯大力推行私有化,认为我国企业该私有化,银行也该私有化,否则中国就将面临经济危机。且不说现在面临经济危机的到底是哪些国家,将大量国企私有化,到底能让谁在这个过程中分得一杯羹?这是值得怀疑的。至少中国没必要像被世行要挟的那些非洲国家一样,让民众在民生保障性行业私有化后,连水费都支付不起。
国有经济存在的合理性
现在对于国企的批判,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贴标签式的抹黑,只要将国企贴上“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的标签就可以认定它具有原罪,既不考虑国企对于国家战略发展和国民公益的重要性,也不从国企实际的制度上去考察。我国的国企经过改制后,很多和西方的公共上市公司实质上已无太大区别。两者都实行多元股权,并引入职业经理人来管理企业经营。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私有化也并非唯一道路。
此外,很多欧美国家在诸如运输、电信、邮政等重要领域也都拥有垄断性国有企业,只不过他们并未使用“公有制”这样的标签而已。我们应当正确理解,国有经济并非生而有罪,它在涉及生存保障和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领域是不可或缺的。而对于我国现在的情况来说,包括在一些非基础设施的领域,国企都同样具有保障国家独立、不受他国勒索的重要作用。失去了国企这道防洪堤,国民反倒会有遭受更大损失的危险。
国企固然有需要改革的不足,但没有理由因为这些不足,就要连一些匪夷所思的指责也一并接纳下来。国企现在需要的是人们对它的存在和作用能有一个更加客观真实的认识,而不是对它加以无端指责,这种无端指责除了造成国民精神上的内耗之外毫无益处,国企的黑锅已经背得够多了。
国企=垄断
在给国企冠上“垄断”这个定语之前,有必要先搞清楚到底什么才算得上是垄断。垄断指的是一个行业里只有一个卖家,行业缺乏竞争,唯一卖家可以随意操纵贸易。我国大部分国企都分布在诸如房地产、建筑、汽车、机械制造、商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竞争性行业中,需要和同行业中的私企、外企展开竞争,并不拥有垄断地位。另外,在具有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性质的行业中,比如铁路、电信和石油等行业,也并非全是一家独大、毫无行业竞争的情况。比如电信行业中的三巨头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它们彼此之间就一直存在着激烈的行业竞争,并没有哪家能在电信市场上独拥优越的垄断地位。
严格意义上能称之为垄断的国企,其实只有中国盐业总公司、铁路总公司、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电网属于区域性垄断的情况,即在区域市场上只有一家企业)等少数几家,且还是在企业自身不能完全拥有产品和服务定价权的情况下拥有的垄断地位。因此把国企称为“垄断国企”,对于我国绝大多数国企来说确实是“不敢当”。
国企=社会福利损失
在绝大多数国企都不是垄断企业的前提下,我们再来看那些相对垄断性质较强的国企,如果撤销它们、引入私企,所谓的“社会福利损失”就一定会减小吗?
拿铁路来举例,对于铁路这种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和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行业,如果让行业实现充分竞争,让铁路大量依凭有逐利本性的私有化企业去发展,火车票价很可能不会变得更低,而是变得更高。以英国的铁路发展为例,过去将近两百年间,英国铁路在国有化和私有化之间来来去去了好几次,最终还是回归了国有化。而在其几段私有化时期,我们看到的是事故频发、监管缺位、规划混乱、巨额损失和票价昂贵。铁路建设需要巨额投资成本,可以试想中国铁路行业如果实现私有化,那么青藏铁路大概现在都还没有建成,即便建成也会票价高昂。而北京到上海间则可能建了不止一条线路,且这种耗费大量资源的行业竞争最后会以票价的形式加诸于消费者身上。
国企在经过一系列市场化改革之后,经营状况已经大有改善。国企所在的大部分行业也都是竞争性行业,国企也需要和私企、外企竞争才能获得市场和利益,其所获得的盈利也是实实在在的经济贡献。
根据财政部的统计数据,今年上半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增长,累计实现营业总收入219504.9亿元,同比增长10.7%;实现利润总额11129.6亿元,同比增长7%。其中,中央企业8057.1亿元,同比增长15.6%。
不管是对处在具有自然垄断或行政垄断性质行业的国企来说,还是对处在竞争性行业中的国企来说,指责它们造成了“社会福利损失”都是欠缺根据的,这只是在假想自由竞争必然会带来低价这样的伪命题上建立起来的推论。
公有制=垄断
目前,我国公有制成分占经济总量的份额已经从1992年的80%以上降低到了20%以下,中小国企基本已经转变成了混合所有制企业,大国企也在转变之中。现在有的偏激观点认为企业要么只能是私有制,要么就只能是公有制,并将国企改制等同于私有化,认为市场不是全由私企来主导才产生垄断,这个逻辑也大有问题。
垄断与所有制之间根本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不管是公有制、私有制还是混合所有制,这些形式都不会天然导致垄断。
西方发达国家之所以热衷于推行“引入竞争”、“反垄断”这一类概念,是因为这些国家的政府在某些重要经济领域缺少类似我国国企这样的经济力量,因此只能利用引入竞争和反垄断等间接手段来维护市场的良性发展,保障消费者利益,但效果却未必理想。而对于我国现在的情况来说,行业开放竞争的结果也不一定就能让私企控制市场,更可能的结果是市场被更强大的外资企业抢夺,行业私有化就等同于行业外资化。尤其是在具有国家战略性质的行业,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和生活必然造成重大隐患,毕竟我们不可能指望私企和外资企业会抛弃自身利益,去实现国家整体利益最大化。
世界银行在中国一贯大力推行私有化,认为我国企业该私有化,银行也该私有化,否则中国就将面临经济危机。且不说现在面临经济危机的到底是哪些国家,将大量国企私有化,到底能让谁在这个过程中分得一杯羹?这是值得怀疑的。至少中国没必要像被世行要挟的那些非洲国家一样,让民众在民生保障性行业私有化后,连水费都支付不起。
国有经济存在的合理性
现在对于国企的批判,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贴标签式的抹黑,只要将国企贴上“国有经济”和“公有制”的标签就可以认定它具有原罪,既不考虑国企对于国家战略发展和国民公益的重要性,也不从国企实际的制度上去考察。我国的国企经过改制后,很多和西方的公共上市公司实质上已无太大区别。两者都实行多元股权,并引入职业经理人来管理企业经营。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私有化也并非唯一道路。
此外,很多欧美国家在诸如运输、电信、邮政等重要领域也都拥有垄断性国有企业,只不过他们并未使用“公有制”这样的标签而已。我们应当正确理解,国有经济并非生而有罪,它在涉及生存保障和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领域是不可或缺的。而对于我国现在的情况来说,包括在一些非基础设施的领域,国企都同样具有保障国家独立、不受他国勒索的重要作用。失去了国企这道防洪堤,国民反倒会有遭受更大损失的危险。
国企固然有需要改革的不足,但没有理由因为这些不足,就要连一些匪夷所思的指责也一并接纳下来。国企现在需要的是人们对它的存在和作用能有一个更加客观真实的认识,而不是对它加以无端指责,这种无端指责除了造成国民精神上的内耗之外毫无益处,国企的黑锅已经背得够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