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按照历史经验,劳动力市场制度在刘易斯拐点到来之前都不太起作用。刘易斯拐点很可能会在2013年就真正到来,所以这个制度建立越来越急迫。
劳动力市场制度的时间窗口
《财经国家周刊》报道民工荒不能保证农民工收入提高。根据市场信息不对称理论,由于雇主和雇员间信息地位不同,雇员收入增速与经济发展增速会出现不匹配。
随着中国人口进一步老龄化趋势,适龄工作的劳动力供给相对减少,劳动力供给方对于均衡价格即货币工资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从而出现员工从一个部门向另一部门流动的现象,以获取更高收益,打破了原有的充分就业均衡状态。
因此,如果有市场失灵的话,劳动力市场最容易失灵。因为劳动力市场设计的生产要素载体是人,人力需要被保护,不能像产品,能经过一个“创造性的毁灭过程”,或在出现过剩时被当成垃圾倒掉。越是在发达的劳动力市场,越是在较高的发展阶段,就越不是完全由供求关系来决定工资,而是由供求关系和劳动力市场制度共同决定。
劳动力市场制度是一种统称,里面包括了各种劳动法规、执法、工资制度,如工资集体谈判制度、劳动条件仲裁制度等等。其中,直接涉及工资的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出现不可避免。有观点认为这引起过多工人诉求,如果谈不拢,会增加雇主与雇员间的摩擦。其实,在当前中国劳动力供求发生变化、出现民工荒的阶段,诉求更加强烈。
美国教授阿拉伯·赫尔曼从发展经济学角度,提出三个概念,即退出、表达与诉求,用来解释公民对政府服务不满、雇工对雇主不满。所谓退出,就是用脚投票,不过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情况下,工人很少会主动退出,也没退出机会,这时他们宁愿选择工资低点。
当刘易斯拐点到来,就业机会增多,农民工流动性大幅提高。具有了退出权利和机会的时候,农民工更加敢于表达,会有抱怨,实在不行就退出重新找工作,从而增加了劳动诉讼和纠纷。
中国于2008年建立劳动合同法,以增强劳动者权利保护意识。当年中国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上于卜。因此,最需要建立的是劳动力市场制度平台,形象地说就是雇主、工人(代表)、政府官员,穿着西服,打着领带,坐在会议室里具体协商。日本将这种协商称为“春斗”,即在每年春季,企业、工人、政府进行集体协商。工人诉求越来越多是一个规律,这是任何国家都会出现的趋势,是否有这个平台结果会很不一样。
平台的搭建需要政府参与,中国需要充分运用现有的工会。为帮助工人与企业讨价还价,工会应该拿出数据,来说明物价上涨情况、工人生活成本提高幅度、工人贡献提高程度、宏观经济可以承受多少工资涨幅而不会影响物价等等。集体谈判各方把信息拿到一起讨论,使得工资决定变成一个科学决策过程。
按照历史经验,劳动力市场制度在刘易斯拐点到来之前都不太起作用。刘易斯拐点很可能会在2013年就真正到来,所以这个制度建立越来越急迫。这在以前是根本没有的,是历史性的变化。
同时,刘易斯拐点的到来和建立保障劳动力工资收入制度,也会带来中国社会、企业的重大转型。
中国的人口红利结束时间,与韩国相近。但是韩国当前人均GDP达到2万美元,远远超过中国。这就意味着中国是在较早阶段出现劳动力短缺,丧失劳动密集型产业比较优势,而中国又很难马上得到资本、技术比较优势,从而处于比较优势不明显的真空阶段。
这时,如果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经营不下去的企业就会成批出现,他们不得不另寻出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出现工资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现象,这些都是好的信号,会逼着中国产业转型升级,否则就只能被淘汰。
不转型会带来惨痛教训。日本20世纪90年代中期结束人口红利,在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日本政府通过补贴这些落后、本应该消亡的企业来干预宏观经济。从而留下了很多没有效率的企业,被日本人称为“僵尸企业”。这些企业生产效率低下,使得日本全要素生产率一直不能得到提高。
这对中国是个警示。伴随着刘易斯拐点到来,劳动力工资持续上涨,而且越是低端的,上涨越快,缩小不同教育水平劳动者的报酬差距,相对降低了教育回报率,产生了负积率。
因此,在这个特殊阶段,政府要加强教育干预,把义务教育阶段拉长。甚至还要有激励上学的投入,政府这时将钱用在维持人力资本持续提高上,就是在促进更加可持续、更加长远的发展。
劳动力市场制度的时间窗口
《财经国家周刊》报道民工荒不能保证农民工收入提高。根据市场信息不对称理论,由于雇主和雇员间信息地位不同,雇员收入增速与经济发展增速会出现不匹配。
随着中国人口进一步老龄化趋势,适龄工作的劳动力供给相对减少,劳动力供给方对于均衡价格即货币工资水平提出更高要求,从而出现员工从一个部门向另一部门流动的现象,以获取更高收益,打破了原有的充分就业均衡状态。
因此,如果有市场失灵的话,劳动力市场最容易失灵。因为劳动力市场设计的生产要素载体是人,人力需要被保护,不能像产品,能经过一个“创造性的毁灭过程”,或在出现过剩时被当成垃圾倒掉。越是在发达的劳动力市场,越是在较高的发展阶段,就越不是完全由供求关系来决定工资,而是由供求关系和劳动力市场制度共同决定。
劳动力市场制度是一种统称,里面包括了各种劳动法规、执法、工资制度,如工资集体谈判制度、劳动条件仲裁制度等等。其中,直接涉及工资的是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出现不可避免。有观点认为这引起过多工人诉求,如果谈不拢,会增加雇主与雇员间的摩擦。其实,在当前中国劳动力供求发生变化、出现民工荒的阶段,诉求更加强烈。
美国教授阿拉伯·赫尔曼从发展经济学角度,提出三个概念,即退出、表达与诉求,用来解释公民对政府服务不满、雇工对雇主不满。所谓退出,就是用脚投票,不过在劳动力无限供给情况下,工人很少会主动退出,也没退出机会,这时他们宁愿选择工资低点。
当刘易斯拐点到来,就业机会增多,农民工流动性大幅提高。具有了退出权利和机会的时候,农民工更加敢于表达,会有抱怨,实在不行就退出重新找工作,从而增加了劳动诉讼和纠纷。
中国于2008年建立劳动合同法,以增强劳动者权利保护意识。当年中国劳动争议案件大幅度上于卜。因此,最需要建立的是劳动力市场制度平台,形象地说就是雇主、工人(代表)、政府官员,穿着西服,打着领带,坐在会议室里具体协商。日本将这种协商称为“春斗”,即在每年春季,企业、工人、政府进行集体协商。工人诉求越来越多是一个规律,这是任何国家都会出现的趋势,是否有这个平台结果会很不一样。
平台的搭建需要政府参与,中国需要充分运用现有的工会。为帮助工人与企业讨价还价,工会应该拿出数据,来说明物价上涨情况、工人生活成本提高幅度、工人贡献提高程度、宏观经济可以承受多少工资涨幅而不会影响物价等等。集体谈判各方把信息拿到一起讨论,使得工资决定变成一个科学决策过程。
按照历史经验,劳动力市场制度在刘易斯拐点到来之前都不太起作用。刘易斯拐点很可能会在2013年就真正到来,所以这个制度建立越来越急迫。这在以前是根本没有的,是历史性的变化。
同时,刘易斯拐点的到来和建立保障劳动力工资收入制度,也会带来中国社会、企业的重大转型。
中国的人口红利结束时间,与韩国相近。但是韩国当前人均GDP达到2万美元,远远超过中国。这就意味着中国是在较早阶段出现劳动力短缺,丧失劳动密集型产业比较优势,而中国又很难马上得到资本、技术比较优势,从而处于比较优势不明显的真空阶段。
这时,如果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经营不下去的企业就会成批出现,他们不得不另寻出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出现工资上涨,劳动力成本上升等现象,这些都是好的信号,会逼着中国产业转型升级,否则就只能被淘汰。
不转型会带来惨痛教训。日本20世纪90年代中期结束人口红利,在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日本政府通过补贴这些落后、本应该消亡的企业来干预宏观经济。从而留下了很多没有效率的企业,被日本人称为“僵尸企业”。这些企业生产效率低下,使得日本全要素生产率一直不能得到提高。
这对中国是个警示。伴随着刘易斯拐点到来,劳动力工资持续上涨,而且越是低端的,上涨越快,缩小不同教育水平劳动者的报酬差距,相对降低了教育回报率,产生了负积率。
因此,在这个特殊阶段,政府要加强教育干预,把义务教育阶段拉长。甚至还要有激励上学的投入,政府这时将钱用在维持人力资本持续提高上,就是在促进更加可持续、更加长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