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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目前正在展开。试点中应当综合我国现有制度模式并参考国外相关巡视检察相关经验。国外巡视检察制度主要为OPCAT参与国所运行的巡视羁押监管场所国家预防机制(NPM)。我国监狱巡回检察所跨幅度不应过大,而应采取渐进式的改革方式,以免造成新的弊端。我国未来监狱巡回检察制度构建主要从基本制度、基本内容与保障制度三个方面着手。具体包括:明确巡回检察机构的组建以及人员组成、确定巡回检察的周期与检察报告的形成、重构约见检察官制度和建立罪犯调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