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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正式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决定从2009年6月20日起,召回部分2007年3月29日至2007年11月10日期间生产的尊驰、骏捷轿车,共计13502辆。
“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所难免,一旦出了问题,积极去解决,这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6月30日,资深汽车分析师贾新光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发电机故障导致召回
华晨,号称“中国自主品牌主力军之一”,一直坚持严把质量关。“今年,我们首先会追求质量,在这个基础上追求适度的增长。”2009年6月,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祁玉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华晨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发电机调节器芯片开焊,从而导致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电机失效。在发电机不发电的情况下,仪表和指示灯显示异常,车辆的加速性能逐渐降低,直至发动机熄火。
目前,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承诺将对故障车辆进行免费更换发电机服务,同时将通过电话或信函的方式通知购买此期间生产的问题车辆的车主进行免费检修。
事实上,这已经是继2007年7月份的小规模“优化”之后,华晨第二次对发电机有选择性进行的“优化”了。据媒体报道,从今年开始,各大汽车论坛的骏捷版块上,许多骏捷车主都在讨论“发电机故障”的问题。
不少骏捷车主在论坛上反映,他们的车子行驶里程不到3万公里,甚至有的才跑了1万公里,发电机就出现了问题,有的车主竟然在一年内坏了两个发电机。
而据了解,华晨骏捷并不是第一个“隐性召回”的汽车厂商。2006年5月,锐志发生“漏油门”事件,一汽丰田迟迟没有给车主和公众一个交代,也没有按照惯例进行召回;而只是用“隐性召回”的方式进行解决。事实上,部分汽车企业为了某些原因不愿意公开发表召回声明,而是联合经销商采取优化升级的方式对车辆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测以及维修。
在中国,很多汽车企业认为,召回有损企业形象。“在国际汽车市场上,尤其是美国,召回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哪个产品都不可能保证100%不出问题。”日前,太平洋证券研究院汽车研究员谈际佳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产品有缺陷发生故障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厂家不正面面对、不积极处理。”凯美瑞就是一个例子。2006年12月,一批凯美瑞ABS传感器的螺丝存在问题,广汽丰田只是单个通知消费者而不公开信息,要求车主到4S店更换螺丝并加装垫片,引起凯美瑞车主的普遍不满。
然而,如果企业积极面对,然后努力去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或许更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也提高了产品的满意度。“产品召回对汽车企业其实没多大影响,其正面影响要大于负面,这样更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谈际佳分析指出。
召回制度亟待完善
“对于汽车召回制度,国内现在没有特别的标准,只有负责任的汽车厂家才主动召回问题车辆。”谈际佳表示,车企口碑很重要,现在毕竟是一个“买方市场”。
“我反对‘隐形召回与不召回’的行为,我主张汽车制造商应公开透明地召回有问题车辆,这样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贾新光表示。
那么,何为汽车召回制度?所谓汽车召回制度,就是投放市场的汽车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厂家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该产品存在的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和改善的措施等等提出召回申请,经过批准之后对于在用车辆进行改造来消除事故的隐患,厂家还有义务让用户及时了解有关的情况。
我国的汽车召回制度实行已4年多了。2004年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数据显示,中国汽车产品的召回从2004年的32万辆,一下子变成2005年的6万辆,然后在2006年回到34万辆,这个数字在2007年达到了88万辆。
不过,中国的汽车召回率同美国这个成熟市场的召回率相比,显然还存在很大差距。据有关媒体统计,2007年,美国汽车召回总数为1420万辆汽车,比2006年增加了25%,汽车召回率几乎达到了1:1,相比之下,中国的汽车召回率还不到1/10。
显然,虽然4年多时间里,全国有一些汽车品牌大大方方地主动召回问题车辆。但是,大多汽车厂家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为维护自身声誉,还是悄悄地进行类似召回的行动,只不过做了也不愿公开说。
而国内一些汽车制造商对“召回”采取回避态度,除了缺乏法律支撑的因素外,还有许多担忧和顾虑:
一是成本高。实行召回制度会给企业带来难以承受的负担。如日本三菱公司2007年的一次涉及52.4万辆汽车的召回行动中,花费大约4580万美元。实力较弱的国内企业,一次召回就可能导致破产;但是对于一些大厂来说,还是可以承受的。二是担心一旦公开召回,将自己的“缺陷产品”广而告之了,容易在消费者中引起信誉危机。
“国内目前还没有针对消费者的赔偿办法。”贾新光介绍道。而在美国,根据专家估计,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美国汽车公司所支付的潜在产品责任成本大约为每辆车500至1000美元,但是一旦发生非常诉讼,他们支付的成本将大幅上升。
为此,贾新光建议,相关部门应完善汽车召回制度,加强制度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谈际佳也建议,我国可以向美国学习,在杂志与报纸等相关刊物上经常刊登汽车召回消息,这样在保护消费者的同时,也维护了汽车厂家自身的信誉。
“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所难免,一旦出了问题,积极去解决,这是对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6月30日,资深汽车分析师贾新光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
发电机故障导致召回
华晨,号称“中国自主品牌主力军之一”,一直坚持严把质量关。“今年,我们首先会追求质量,在这个基础上追求适度的增长。”2009年6月,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祁玉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华晨本次召回范围内的部分车辆,由于发电机调节器芯片开焊,从而导致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电机失效。在发电机不发电的情况下,仪表和指示灯显示异常,车辆的加速性能逐渐降低,直至发动机熄火。
目前,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承诺将对故障车辆进行免费更换发电机服务,同时将通过电话或信函的方式通知购买此期间生产的问题车辆的车主进行免费检修。
事实上,这已经是继2007年7月份的小规模“优化”之后,华晨第二次对发电机有选择性进行的“优化”了。据媒体报道,从今年开始,各大汽车论坛的骏捷版块上,许多骏捷车主都在讨论“发电机故障”的问题。
不少骏捷车主在论坛上反映,他们的车子行驶里程不到3万公里,甚至有的才跑了1万公里,发电机就出现了问题,有的车主竟然在一年内坏了两个发电机。
而据了解,华晨骏捷并不是第一个“隐性召回”的汽车厂商。2006年5月,锐志发生“漏油门”事件,一汽丰田迟迟没有给车主和公众一个交代,也没有按照惯例进行召回;而只是用“隐性召回”的方式进行解决。事实上,部分汽车企业为了某些原因不愿意公开发表召回声明,而是联合经销商采取优化升级的方式对车辆出现的问题进行检测以及维修。
在中国,很多汽车企业认为,召回有损企业形象。“在国际汽车市场上,尤其是美国,召回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哪个产品都不可能保证100%不出问题。”日前,太平洋证券研究院汽车研究员谈际佳在接受《中国联合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产品有缺陷发生故障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厂家不正面面对、不积极处理。”凯美瑞就是一个例子。2006年12月,一批凯美瑞ABS传感器的螺丝存在问题,广汽丰田只是单个通知消费者而不公开信息,要求车主到4S店更换螺丝并加装垫片,引起凯美瑞车主的普遍不满。
然而,如果企业积极面对,然后努力去解决产品质量问题,或许更赢得消费者的信任,也提高了产品的满意度。“产品召回对汽车企业其实没多大影响,其正面影响要大于负面,这样更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谈际佳分析指出。
召回制度亟待完善
“对于汽车召回制度,国内现在没有特别的标准,只有负责任的汽车厂家才主动召回问题车辆。”谈际佳表示,车企口碑很重要,现在毕竟是一个“买方市场”。
“我反对‘隐形召回与不召回’的行为,我主张汽车制造商应公开透明地召回有问题车辆,这样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贾新光表示。
那么,何为汽车召回制度?所谓汽车召回制度,就是投放市场的汽车发现由于设计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缺陷,不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有可能导致安全及环保问题,厂家必须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该产品存在的问题,造成问题的原因和改善的措施等等提出召回申请,经过批准之后对于在用车辆进行改造来消除事故的隐患,厂家还有义务让用户及时了解有关的情况。
我国的汽车召回制度实行已4年多了。2004年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数据显示,中国汽车产品的召回从2004年的32万辆,一下子变成2005年的6万辆,然后在2006年回到34万辆,这个数字在2007年达到了88万辆。
不过,中国的汽车召回率同美国这个成熟市场的召回率相比,显然还存在很大差距。据有关媒体统计,2007年,美国汽车召回总数为1420万辆汽车,比2006年增加了25%,汽车召回率几乎达到了1:1,相比之下,中国的汽车召回率还不到1/10。
显然,虽然4年多时间里,全国有一些汽车品牌大大方方地主动召回问题车辆。但是,大多汽车厂家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为维护自身声誉,还是悄悄地进行类似召回的行动,只不过做了也不愿公开说。
而国内一些汽车制造商对“召回”采取回避态度,除了缺乏法律支撑的因素外,还有许多担忧和顾虑:
一是成本高。实行召回制度会给企业带来难以承受的负担。如日本三菱公司2007年的一次涉及52.4万辆汽车的召回行动中,花费大约4580万美元。实力较弱的国内企业,一次召回就可能导致破产;但是对于一些大厂来说,还是可以承受的。二是担心一旦公开召回,将自己的“缺陷产品”广而告之了,容易在消费者中引起信誉危机。
“国内目前还没有针对消费者的赔偿办法。”贾新光介绍道。而在美国,根据专家估计,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美国汽车公司所支付的潜在产品责任成本大约为每辆车500至1000美元,但是一旦发生非常诉讼,他们支付的成本将大幅上升。
为此,贾新光建议,相关部门应完善汽车召回制度,加强制度监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谈际佳也建议,我国可以向美国学习,在杂志与报纸等相关刊物上经常刊登汽车召回消息,这样在保护消费者的同时,也维护了汽车厂家自身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