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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莱芜市编办下发通知,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用编、入编、调编和销编办理程序予以规范。通知要求,机关事业单位进行转任、轮岗、任职等人员调整使用编制及领导职数时,须提前办理使用编制申报手续。主管部门向机构编制部门提报用编请示,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空缺情况进行审核,核准后备案、复函。主管部门持《复函》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人员调整工作。《通知》同时对工作人员入编、调编、销编的范围和工作程序进行了明确。市编办对各类申报材料和表格样式统一设计,并在单位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