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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向社会提供更加高效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政府部门通常会采用招标拍卖或者竞价谈判方式激励企业投入研发,参与公共产品技术创新。本文以两个异质性的投标企业为研究对象,研究了考虑存在技术不确定时,政府部门作为采购者该如何在招标拍卖(包括固定奖励竞赛与第一价格拍卖)与竞价谈判两种竞争方式中进行选择的问题。分析了采用招标拍卖方式情况下,政府部门提供支付额度的变化对投标商研发投入产生的影响。最后使用算例揭示了给定技术不确定性的分布函数时,两个投标商研发能力的差别以及高能力投标商的谈判能力变化对政府选择最优采购方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