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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促进治污减排,改善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减少烟尘和一般性粉尘的排放,自2015年5月1日起,天津市将在全市范围内调整烟尘和一般性粉尘排污费收费标准,并开始征收施工扬尘排污费。烟尘收费标准由每公斤0.275元调整为每公斤2.75元,一般性粉尘(含施工扬尘)收费标准由每公斤0.15元调整为每公斤1.5元。并按照"奖优罚劣"原则实行差别化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