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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3月24日,以美国为首的北约打着“维护人权”的旗号,对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打出手。于5月8日又公然使用导弹袭击了我国驻南使馆。这一野蛮的侵犯行为,严重违反了1945年6月通过的《联合国宪章》第一章第二条第四款:“各会员国在其关系上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和1964年4月生效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二十二条:“使馆馆舍不得侵犯”及第二十九条:“外交代表人身不得侵犯”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