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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家校合作即家庭与学校以沟通为基础,相互配合、合力育人的一种教育形式。通过家校合作,孩子受到来自学校、家庭两方面的教育。这两方面的教育是相辅相成、各显特色的,其终极目的都是为了促使孩子更好地成长。家校合作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家长教育水平的提高以及学校教育环境的优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农村小学;教育改革;家校合作
新课程改革明确指出:学校教育不可以再局限于学校之内、课堂之内,必须寻求社会和家庭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因此,学校教育在这种发展趋势下,更需要家庭与社会的密切配合,再也不能把教育理解为单一的学校教育,脱离家庭教育的学校教育和脱离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都是不完整的教育。我们通过改变传统学校教育模式,更改教育方法,转变家长身份等手段,让家校合作可以顺利有效的实施。
一、 改革教育模式:改单向教育为双向合作
作为社会的教育专业机构,学校应强化担负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意识,家庭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是巨大的,学校必须和家庭保持密切的合作。特别是在教育不发达的农村小学,我们不能期盼家长们的觉悟在一夜之间得到突飞猛进的提高,积极地与学校取得联系,我们要创造条件,想尽办法主动地同家庭联系。我们可以从办好家长学校入手,建立起科学的运行机制,努力把家长学校办成一个“为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而组织的成人教育机构”,成为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实实在在的部门或机构。把家长学校工作切实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中,按规律、有系统地运转,使家长学校真正成为提高家长教育素质的有效途径,使之成为密切联系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桥梁。作为教育主体的学校,可以主动邀请我们的家长参与到学校每年的教育计划制定中,让家长成为学校教育计划制定的参与者,家长就能更加清楚学校教育的目的,也能更有效地与学校的教育合作,使得学校的教育在家庭中得到最大的延伸和扩展;同时学校也能及时地发现并改变那些不全面或不符合社会实际的教育计划,也能使教育更贴近生活实际,避免在教育中出现学校教育中肯定,家庭教育中否定的现象。如何使单向教育向双向合作转变呢?
(一) 学校和家庭应保持密切的联系
家庭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是巨大的,学校必须和家庭保持密切的联系。但作为教育专门机构的学校,特别是在教育不发达的农村小学,我们不能期盼家长们的觉悟在一夜之间得到突飞猛进的提高,积极地与学校取得联系,我们要创造条件,想尽办法主动地同家庭联系。常规方法有定期召开的家长会,经常性的家访活动,鼓励家长不定期的访校等,特殊时期还可以请家长座谈,交流教育心得等。
(二) 学校给予家庭以力所能及的帮助
家庭教育相对于学校教育有其优越性,但同时也不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就需要学校想尽办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家长以热心的帮助,调动其关心子女成长的积极性,帮助其搞好家庭教育环境,帮助其提高教育子女的能力,这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 更新教育方法:改口头教育为实践教育
安全第一,学校天天把安全教育挂在心头上,但我们的实际情况却又如何呢?每年有多少条鲜活的生命消失在交通事故、溺水事件中。正如《亮剑》中的主人公李云龙曾经说过:“我宁可让战士们在训练中受伤,也不要让他们在战场上送命!”难道我们的教育不也应该这样吗?忽视实践教育的后果便是一个又一个血的教训。因此,我们不能再忽视实践教育的作用。
首先,树立实践教育的正确意识。实践教育不是简单的社会实践,其目的是让孩子理解和消化教师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达到适应社会,创造社会的目的。这就要求无论是家长还是学校都要有实践教育的意识,给予学生更多的创造空间。其次,学校教育要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在学校、家庭的联系中,学校起主导作用,实践活动在学校教育中不是没有得到开展,而是存在形式单一、内容不广、影响不深的缺陷,这源于社会支持的不够、学校改革的力度不够、家庭渴求的愿望不够。学校在办学思想上重视实践,在活动组织上做到求实创新,做到简单可行的实践方式,才能争取到更多家庭的信任,把培养学生的任务扎扎实实落到实处。最后,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应树立对孩子劳动教育的正确意识。要知道,劳动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作为家庭的一分子,孩子们有义务为家庭服务,他也应尽义务干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从另一角度来说,劳动是儿童生活的基本权利,因为孩子在劳动中可以学到知识,获得乐趣。因此,我在此呼吁我们的父母们不要剥夺孩子们参加劳动的权利,因为这是他们在未来社会生存的基本条件。
三、 转变家长身份:从“旁观者”到示范者与实践者
(一) 家长是优秀的示范者
家庭是孩子接受教育最早最长久的场所,是孩子天然的学校。父母就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就是孩子的榜样。孩子虽小,但模仿能力却是很强的。现在大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家长的行为是孩子唯一可仿照的模式;孩子对家长又绝对信任,因而在模仿时就会不加任何选择。家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成为孩子们模仿的对象。家长言传身教,为孩子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孩子们从家长的学习中找到了自己学习的动力,从家长的自我教育中得到了教育,体验到了乐趣。这是任何学校教育所无可替代的。
(二) 家长是坚定的实践者
家长既是子女的启蒙教师,又是终身教师。在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家庭氛围中,孩子们认物、識字、术数、明理,先在家长指导、帮助下进行,后独立自主完成,最终实现自我超越。当然,为促成这一过程的顺利实现,家长们往往各显神通,想尽一切办法,努力寻找指导孩子的好角度与切入点。哈佛天才卡尔·威特、哈佛女孩刘亦婷等的成长就是最好的例子。时下,教育界盛行教学最要紧的是教学生学会学习,更要借鉴父母教育子女的方法,指导、帮助学生自悟、自觉,最终实现自我的升华。
参考文献:
[1]马忠虎.家校合作[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
[2]王家祥.班级家庭教育指导[M].知识出版社,2000.
[3]赵琴.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M].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作者简介:
陈苗苗,莫婉婷,叶中梅,周睿,重庆市,重庆师范大学(北碚校区)。
关键词:农村小学;教育改革;家校合作
新课程改革明确指出:学校教育不可以再局限于学校之内、课堂之内,必须寻求社会和家庭各方面的支持与配合。因此,学校教育在这种发展趋势下,更需要家庭与社会的密切配合,再也不能把教育理解为单一的学校教育,脱离家庭教育的学校教育和脱离学校教育的家庭教育都是不完整的教育。我们通过改变传统学校教育模式,更改教育方法,转变家长身份等手段,让家校合作可以顺利有效的实施。
一、 改革教育模式:改单向教育为双向合作
作为社会的教育专业机构,学校应强化担负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意识,家庭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是巨大的,学校必须和家庭保持密切的合作。特别是在教育不发达的农村小学,我们不能期盼家长们的觉悟在一夜之间得到突飞猛进的提高,积极地与学校取得联系,我们要创造条件,想尽办法主动地同家庭联系。我们可以从办好家长学校入手,建立起科学的运行机制,努力把家长学校办成一个“为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而组织的成人教育机构”,成为学校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实实在在的部门或机构。把家长学校工作切实纳入学校的整体工作中,按规律、有系统地运转,使家长学校真正成为提高家长教育素质的有效途径,使之成为密切联系学校、家庭教育工作的桥梁。作为教育主体的学校,可以主动邀请我们的家长参与到学校每年的教育计划制定中,让家长成为学校教育计划制定的参与者,家长就能更加清楚学校教育的目的,也能更有效地与学校的教育合作,使得学校的教育在家庭中得到最大的延伸和扩展;同时学校也能及时地发现并改变那些不全面或不符合社会实际的教育计划,也能使教育更贴近生活实际,避免在教育中出现学校教育中肯定,家庭教育中否定的现象。如何使单向教育向双向合作转变呢?
(一) 学校和家庭应保持密切的联系
家庭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是巨大的,学校必须和家庭保持密切的联系。但作为教育专门机构的学校,特别是在教育不发达的农村小学,我们不能期盼家长们的觉悟在一夜之间得到突飞猛进的提高,积极地与学校取得联系,我们要创造条件,想尽办法主动地同家庭联系。常规方法有定期召开的家长会,经常性的家访活动,鼓励家长不定期的访校等,特殊时期还可以请家长座谈,交流教育心得等。
(二) 学校给予家庭以力所能及的帮助
家庭教育相对于学校教育有其优越性,但同时也不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这就需要学校想尽办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予家长以热心的帮助,调动其关心子女成长的积极性,帮助其搞好家庭教育环境,帮助其提高教育子女的能力,这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 更新教育方法:改口头教育为实践教育
安全第一,学校天天把安全教育挂在心头上,但我们的实际情况却又如何呢?每年有多少条鲜活的生命消失在交通事故、溺水事件中。正如《亮剑》中的主人公李云龙曾经说过:“我宁可让战士们在训练中受伤,也不要让他们在战场上送命!”难道我们的教育不也应该这样吗?忽视实践教育的后果便是一个又一个血的教训。因此,我们不能再忽视实践教育的作用。
首先,树立实践教育的正确意识。实践教育不是简单的社会实践,其目的是让孩子理解和消化教师传授的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最终达到适应社会,创造社会的目的。这就要求无论是家长还是学校都要有实践教育的意识,给予学生更多的创造空间。其次,学校教育要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在学校、家庭的联系中,学校起主导作用,实践活动在学校教育中不是没有得到开展,而是存在形式单一、内容不广、影响不深的缺陷,这源于社会支持的不够、学校改革的力度不够、家庭渴求的愿望不够。学校在办学思想上重视实践,在活动组织上做到求实创新,做到简单可行的实践方式,才能争取到更多家庭的信任,把培养学生的任务扎扎实实落到实处。最后,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应树立对孩子劳动教育的正确意识。要知道,劳动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作为家庭的一分子,孩子们有义务为家庭服务,他也应尽义务干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从另一角度来说,劳动是儿童生活的基本权利,因为孩子在劳动中可以学到知识,获得乐趣。因此,我在此呼吁我们的父母们不要剥夺孩子们参加劳动的权利,因为这是他们在未来社会生存的基本条件。
三、 转变家长身份:从“旁观者”到示范者与实践者
(一) 家长是优秀的示范者
家庭是孩子接受教育最早最长久的场所,是孩子天然的学校。父母就是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的言行举止就是孩子的榜样。孩子虽小,但模仿能力却是很强的。现在大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家长的行为是孩子唯一可仿照的模式;孩子对家长又绝对信任,因而在模仿时就会不加任何选择。家长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成为孩子们模仿的对象。家长言传身教,为孩子树立了很好的榜样。孩子们从家长的学习中找到了自己学习的动力,从家长的自我教育中得到了教育,体验到了乐趣。这是任何学校教育所无可替代的。
(二) 家长是坚定的实践者
家长既是子女的启蒙教师,又是终身教师。在言传身教、潜移默化的家庭氛围中,孩子们认物、識字、术数、明理,先在家长指导、帮助下进行,后独立自主完成,最终实现自我超越。当然,为促成这一过程的顺利实现,家长们往往各显神通,想尽一切办法,努力寻找指导孩子的好角度与切入点。哈佛天才卡尔·威特、哈佛女孩刘亦婷等的成长就是最好的例子。时下,教育界盛行教学最要紧的是教学生学会学习,更要借鉴父母教育子女的方法,指导、帮助学生自悟、自觉,最终实现自我的升华。
参考文献:
[1]马忠虎.家校合作[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7.
[2]王家祥.班级家庭教育指导[M].知识出版社,2000.
[3]赵琴.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M].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作者简介:
陈苗苗,莫婉婷,叶中梅,周睿,重庆市,重庆师范大学(北碚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