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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是高等院校教学的重要目标,高职类院校必须创新教学管理理念、改革教学管理制度、构建学生所能接受的教学方案、设置合适的课程与学分,从而实现让学生多元化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TAFE模式CBE模式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是一项关系到高职学生能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高职院校能否生存发展的重要工程。由于我国的高职教育起步较晚,传统的教育模式造成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相脱节。人才培养模式的概念界定模式是“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按照字面的理解,人才培养模式就是人才培养的标准形式亦即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但这样的解释却是日常生活中的解释,不是教育学上的理论解释,不利于进行理论的建构。
一、人才培养模式的概念
高职教育不是职业培训,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不能偏离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应该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和人的发展需要为目标,在人才培养中始终坚持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的统一,注意三个方面的结合与协调: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协调,科学素养与人文素养相协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相协调,使培养目标真正得以实现。所谓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指导下,对人才培养目标、内容、培养方案、培养规格、学制及教学过程等诸要素的组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为先导,以教学改革为核心,以教学基本建设为重点,注重提高质量,努力办出特色。力争经过几年努力,形成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色鲜明、高水平的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建立,要根据社会实情、政策实情、学校实情等以上诸因素进行优化设计组合,寻求一个较理想的符合现实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政法类高职院校,如果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如果没有自己的过硬专业,如果没有自己的名师……一句话,如果没有创下自己的品牌,那么,学校的生存就必然存在着问题,更不用说是未来。对于人才培养模式,我们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高职教育不是搞职业培训,因此,高职教育不应该偏离培养目标。其次,在实验实训上,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实训基地,如果一味模仿工科职业院校,那无疑是削足适履。第三,加强学研结合。第四,广泛开辟第二、第三课堂,形成素质教育的“活动类课程”体系。
二、产学研、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理论
近几年,“产学研”这三个字成了高职院校的“圣经”,“产学研”理论实际上是来之于“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理论,所谓“双元制”指的是以德国为代表的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即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担负培养人才的任务,按照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组织教学和岗位培训。这样,学生能较熟练地掌握岗位所需的技术,毕业就能很快地顶岗工作,普遍受到企业的欢迎,曾被誉为德国经济振兴的“秘密武器”。那么,从政法类高职的角度,如果理解这三个字,“产”字,是工厂进行生产的意思,政法类院校如果寻求与生产厂家的契合,无论是理论还是现实,恐怕很难找到突破。从市场的角度,高职院校生产两种产品,一是学生,二是和普通院校一样,也应该出科研“产品”。舍弃“产”字,剩下“学研”二字,依然可以大有作为。
三、CBE与TAFE模式
从世界成熟的经验出发,还有两种职业教育的培养模式,即CBE模式和TAFE模式,CBE模式是加拿大、美国为代表的人才培养模式。这种人才培养模式以能力为基础,它的核心是从职业岗位的需要出发,确定能力目标。通过有代表性的企业专家组成的课程开发委员会,制定能力分解表(课程开发表),以这些能力为目标,设置课程,组织教学内容,最后考核是否达到这些能力要求。TAFE模式是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国家框架体系下以产业为推动力量的,政府、行业与学校相结合,以学生为中心进行灵活办学的、与中学和大学进行有效衔接的、相对独立的、多层次的综合性人才培养模式。可以看出,后两者的人才培养模式理念与政法类高职院校存在某些相合之处,那么,我们只能以CBE和TAFE作为参考和借鉴来规划政法类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CBE职业教育模式近几年在美国和加拿大被广泛普及,特别是在社区教育中成绩斐然。这种教育模式的理念是:“整个教学目标的基点是如何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一特定的职业所必须的全部能力。”这里所说的能力,应该做广义理解,至少应该有以下内容:一是培养目标要求下的知识;二是上文提到的六大素养。三是学习的心境,指动机、动力、经验、历练、是一个情感领域、活动领域;四是反馈,即老师和学生都要懂得评价、用评估的量化指标来对教和学进行评估。TAFE学院的教学模式是以学生为中心,实践第一。TAFE各学院设有实践课和理论课,但以实践课为主。没有现成的教材是TAFE教学模式的另一特色。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培训专业都是根据地方经济、社会需求、行业需要等设置的,考试一般为现场实际操作。评估者根据其效度、速度、操作中的应变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和评估,所以评估过程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在澳洲,TAFE在继续教育领域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另外,我们在定位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上,应该顾忌教育的价值价值取向问题,这是大学教学改革的一个首要问题。理解和把握教学改革所共同追求的价值取向,对于构建教学改革的价值坐标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当今我国教学改革价值取向的基本特征是突出人本位、强调基础性、彰显大众化、重视信息化和注重国际化。
四、政法类高职的人才培养模式
从上述CBE和TAFE两种模式中,我们可以抽取到以下合理因素:项目教学;目标定位学习;以实际能力为基础,以实际表现为依据;职业综合能力;因材施教;在规划政法类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之前,首先要对以下几个要素进行科学定位。第一,正确定位学院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及发展格局。第二,正确定位学院的服务区域。第三,正确定位学院的人才培养层次。第四,正确定位本区域社会需求。首先,高职教育属高等教育的一部分,以培养技术型、技能型人才为已任。但是,前文提到,政法类高职与“技术、技能”似乎不存在太多的契合,那么,我们只能在法律专业水平、法学素养、经管人才方面寻求突破。所谓学院的服务区域是指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为例,以“立足北京、服务政法、提供面向与法律相关的现代服务业”作为自己的区域定位和区域社会需求。在人才培养层次上,政法类高职的目标不宜定的过高,仍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为例,其人才培养目标既实际又非常的合理:以应用法律教育为主,突出“立德明法、重能强技”人才培養特色,重点培养从事法律辅助性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和基层法律实务人才。在分析的基础上,政法类高职院校在发展方向、目标和格局上应该这样定位:面向基层、服务和管理一线岗位,适应我国地方经济发展需求,既具有必要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并受到良好的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协调发展,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业务中的与本学科相关的问题,培养适用地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实用型“专门人才”。 通过以上研读,科学和理性的政法类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政法类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简表
教学目标以学生的实际能力提升为目标
学习目标以自己的专业素养提升为目标
信息反馈应该及时、快捷
教材模块、学习包、互联网
学习场所教室、实训课堂、现场
教学内容夯实专业基础理论,在此基础上,在教师指导下培养学生的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
教学方式因材施教
考核标准职业综合能力与职业素养。
老师定位是学习过程的管理者;帮助学生制订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对学生起示范作用;对学生的自评进行考核评定。
学生定位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负责、自学自评。
成绩学生实际掌握的能力,师生共同评价。
以上内容体现的是专业方向多元化、课程体系多元化、教学方法多元化和教学评价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路径,也就与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培养法律辅助类人才的社会多元化需求相适用,法律辅助人员的工作有法庭书记员、法律助理、律师助理、司法秘书、行政司法官、法警等。在国外,这类人才必须接受两年制(最低层次为大专)的职业教育,才能从事法律辅助职业。属于这类高等职业教育的机构有美国的社区大学、法国的大学技术学院、德国的专科大学、日本的短期大学等。因此,我国政法类高职院校目前存在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五、结束语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长期以来存在着的重技能、轻人文的问题,这不符合新时代的人才教育观。并且,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逐步确立,法律人才日益成为全社会通用人才,工业、农业、财税、金融、貿易、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各行业迫切需要大批各类层次的法律人才,为法科生提供了大量的用武之地,那么,挑战与机遇并存,作为高职院校的管理者和教师应具备与时俱进的思维,在施教过程中根据形势和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特别应该经常分析专业困境,为自己培养的学生探求就业出路,寻求学生就业渠道的多元化。如此,在“开放办学,平等教育,民主管理,主动服务”等大方向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独特的办学特色和和人才培养模式,那么,就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沈燕燕.浅析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长沙大学学报,2011,(6).
[2]汪正贵.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偏向及矫正.职教论坛,2007,(7).
[3]张智.关于构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当代教育论坛(管理研究),2011,(2).
[4]钟勇为.我国大学教学改革取向的基本特征.教育学术,2009,(8).
[5]霍宪丹.法学教育的一个基本前提——试析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1).
[6]田新蕊,杨保华.高职教育中“全人”教育模式的探索.中国成人教育,2009,(22).
高职院校人才培养TAFE模式CBE模式学校的人才培养模式是一项关系到高职学生能否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高职院校能否生存发展的重要工程。由于我国的高职教育起步较晚,传统的教育模式造成学校教育与社会需求相脱节。人才培养模式的概念界定模式是“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按照字面的理解,人才培养模式就是人才培养的标准形式亦即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但这样的解释却是日常生活中的解释,不是教育学上的理论解释,不利于进行理论的建构。
一、人才培养模式的概念
高职教育不是职业培训,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不能偏离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应该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需要和人的发展需要为目标,在人才培养中始终坚持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的统一,注意三个方面的结合与协调: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协调,科学素养与人文素养相协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人的全面发展相协调,使培养目标真正得以实现。所谓的人才培养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育思想指导下,对人才培养目标、内容、培养方案、培养规格、学制及教学过程等诸要素的组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指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为先导,以教学改革为核心,以教学基本建设为重点,注重提高质量,努力办出特色。力争经过几年努力,形成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色鲜明、高水平的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模式的建立,要根据社会实情、政策实情、学校实情等以上诸因素进行优化设计组合,寻求一个较理想的符合现实需要的人才培养模式。作为政法类高职院校,如果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如果没有自己的过硬专业,如果没有自己的名师……一句话,如果没有创下自己的品牌,那么,学校的生存就必然存在着问题,更不用说是未来。对于人才培养模式,我们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高职教育不是搞职业培训,因此,高职教育不应该偏离培养目标。其次,在实验实训上,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实训基地,如果一味模仿工科职业院校,那无疑是削足适履。第三,加强学研结合。第四,广泛开辟第二、第三课堂,形成素质教育的“活动类课程”体系。
二、产学研、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理论
近几年,“产学研”这三个字成了高职院校的“圣经”,“产学研”理论实际上是来之于“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理论,所谓“双元制”指的是以德国为代表的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即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担负培养人才的任务,按照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组织教学和岗位培训。这样,学生能较熟练地掌握岗位所需的技术,毕业就能很快地顶岗工作,普遍受到企业的欢迎,曾被誉为德国经济振兴的“秘密武器”。那么,从政法类高职的角度,如果理解这三个字,“产”字,是工厂进行生产的意思,政法类院校如果寻求与生产厂家的契合,无论是理论还是现实,恐怕很难找到突破。从市场的角度,高职院校生产两种产品,一是学生,二是和普通院校一样,也应该出科研“产品”。舍弃“产”字,剩下“学研”二字,依然可以大有作为。
三、CBE与TAFE模式
从世界成熟的经验出发,还有两种职业教育的培养模式,即CBE模式和TAFE模式,CBE模式是加拿大、美国为代表的人才培养模式。这种人才培养模式以能力为基础,它的核心是从职业岗位的需要出发,确定能力目标。通过有代表性的企业专家组成的课程开发委员会,制定能力分解表(课程开发表),以这些能力为目标,设置课程,组织教学内容,最后考核是否达到这些能力要求。TAFE模式是澳大利亚为代表的人才培养模式。是一种国家框架体系下以产业为推动力量的,政府、行业与学校相结合,以学生为中心进行灵活办学的、与中学和大学进行有效衔接的、相对独立的、多层次的综合性人才培养模式。可以看出,后两者的人才培养模式理念与政法类高职院校存在某些相合之处,那么,我们只能以CBE和TAFE作为参考和借鉴来规划政法类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CBE职业教育模式近几年在美国和加拿大被广泛普及,特别是在社区教育中成绩斐然。这种教育模式的理念是:“整个教学目标的基点是如何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一特定的职业所必须的全部能力。”这里所说的能力,应该做广义理解,至少应该有以下内容:一是培养目标要求下的知识;二是上文提到的六大素养。三是学习的心境,指动机、动力、经验、历练、是一个情感领域、活动领域;四是反馈,即老师和学生都要懂得评价、用评估的量化指标来对教和学进行评估。TAFE学院的教学模式是以学生为中心,实践第一。TAFE各学院设有实践课和理论课,但以实践课为主。没有现成的教材是TAFE教学模式的另一特色。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培训专业都是根据地方经济、社会需求、行业需要等设置的,考试一般为现场实际操作。评估者根据其效度、速度、操作中的应变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核和评估,所以评估过程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在澳洲,TAFE在继续教育领域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另外,我们在定位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上,应该顾忌教育的价值价值取向问题,这是大学教学改革的一个首要问题。理解和把握教学改革所共同追求的价值取向,对于构建教学改革的价值坐标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当今我国教学改革价值取向的基本特征是突出人本位、强调基础性、彰显大众化、重视信息化和注重国际化。
四、政法类高职的人才培养模式
从上述CBE和TAFE两种模式中,我们可以抽取到以下合理因素:项目教学;目标定位学习;以实际能力为基础,以实际表现为依据;职业综合能力;因材施教;在规划政法类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之前,首先要对以下几个要素进行科学定位。第一,正确定位学院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及发展格局。第二,正确定位学院的服务区域。第三,正确定位学院的人才培养层次。第四,正确定位本区域社会需求。首先,高职教育属高等教育的一部分,以培养技术型、技能型人才为已任。但是,前文提到,政法类高职与“技术、技能”似乎不存在太多的契合,那么,我们只能在法律专业水平、法学素养、经管人才方面寻求突破。所谓学院的服务区域是指学院毕业生的就业去向,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为例,以“立足北京、服务政法、提供面向与法律相关的现代服务业”作为自己的区域定位和区域社会需求。在人才培养层次上,政法类高职的目标不宜定的过高,仍以北京政法职业学院为例,其人才培养目标既实际又非常的合理:以应用法律教育为主,突出“立德明法、重能强技”人才培養特色,重点培养从事法律辅助性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和基层法律实务人才。在分析的基础上,政法类高职院校在发展方向、目标和格局上应该这样定位:面向基层、服务和管理一线岗位,适应我国地方经济发展需求,既具有必要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并受到良好的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协调发展,能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实际工作业务中的与本学科相关的问题,培养适用地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实用型“专门人才”。 通过以上研读,科学和理性的政法类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应该包括下列内容:
政法类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简表
教学目标以学生的实际能力提升为目标
学习目标以自己的专业素养提升为目标
信息反馈应该及时、快捷
教材模块、学习包、互联网
学习场所教室、实训课堂、现场
教学内容夯实专业基础理论,在此基础上,在教师指导下培养学生的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主。
教学方式因材施教
考核标准职业综合能力与职业素养。
老师定位是学习过程的管理者;帮助学生制订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对学生起示范作用;对学生的自评进行考核评定。
学生定位学生对自己的学习负责、自学自评。
成绩学生实际掌握的能力,师生共同评价。
以上内容体现的是专业方向多元化、课程体系多元化、教学方法多元化和教学评价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路径,也就与高等法律职业教育培养法律辅助类人才的社会多元化需求相适用,法律辅助人员的工作有法庭书记员、法律助理、律师助理、司法秘书、行政司法官、法警等。在国外,这类人才必须接受两年制(最低层次为大专)的职业教育,才能从事法律辅助职业。属于这类高等职业教育的机构有美国的社区大学、法国的大学技术学院、德国的专科大学、日本的短期大学等。因此,我国政法类高职院校目前存在着良好的发展机遇。
五、结束语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长期以来存在着的重技能、轻人文的问题,这不符合新时代的人才教育观。并且,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逐步确立,法律人才日益成为全社会通用人才,工业、农业、财税、金融、貿易、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各行业迫切需要大批各类层次的法律人才,为法科生提供了大量的用武之地,那么,挑战与机遇并存,作为高职院校的管理者和教师应具备与时俱进的思维,在施教过程中根据形势和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特别应该经常分析专业困境,为自己培养的学生探求就业出路,寻求学生就业渠道的多元化。如此,在“开放办学,平等教育,民主管理,主动服务”等大方向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独特的办学特色和和人才培养模式,那么,就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沈燕燕.浅析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与创新.长沙大学学报,2011,(6).
[2]汪正贵.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偏向及矫正.职教论坛,2007,(7).
[3]张智.关于构建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探讨.当代教育论坛(管理研究),2011,(2).
[4]钟勇为.我国大学教学改革取向的基本特征.教育学术,2009,(8).
[5]霍宪丹.法学教育的一个基本前提——试析法律职业的特殊性.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1).
[6]田新蕊,杨保华.高职教育中“全人”教育模式的探索.中国成人教育,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