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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公众医疗健康知识水平的提高,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加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医疗护理与患者之间的医疗纠纷日渐增多,要求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增多。所谓医疗护理风险是一种职业风险,就是从事医疗护理服务的职业,具有一定的发生频率并由该职业者承受的危险。只要有护理活动,就必定存在护理风险。在疑难危重患者的临床护理中,护理风险明显高于普通患者,针对现状,提出了防范措施,提高应对能力,减少医疗纠纷发生。
1 危重患者临床护理的高风险因素
1.1 观察病情不细致、预见性不强所造成的风险 由于危重患者的病情危重,病情较复杂、变化快、并发症多,如果护士专科知识不足,经验缺乏、粗心大意、责任意识淡薄、对病情没有预见性,没有发现病情变化,如患者猝死、突发上消化道出血、昏迷患者躁动坠床以至处理不及时,失去最佳抢救时机,容易造成医疗纠纷。
1.2 社会心理因素 由于疾病发展到不可逆性导致患者死亡,突然丧失亲人可导致极度悲痛的反应。初期的打击可使亲属感到麻木和意识紊乱,随后情绪可能转化为愤怒,甚至会因此迁怒于医护人员,亲属往往对导致患者死亡的每个细节都十分关注,而这种强烈的情绪可能进一步加深医护人员和亲属之间的误会,引起医疗和护理的纠纷。
1.3 护患沟通不良所造成的风险 由于病情危重,患者患病的自然过程或治疗、检查过程的风险都可使患者病情出现反复或加重。若护理人员忽视患者知情同意权,与患者或其亲属之间的沟通问题处理不妥善可导致纠纷发生。
1.4 人为的失误
1.4.1 规章制度落实不严 常用抢救设备没定时检测,当患者出现病情变化,抢救时仪器、机械突然故障。
1.4.2 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 护理记录必须保证全面、真实、完整、及时、准确,是反映患者病情变化、疾病治疗护理经过及其治疗效果的原始记录,也是断定医护人员医疗行为是非以及诊疗措施实施情况的凭证。同时为举证倒置提供了重要依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护理记录即成为法律上的一种证据。
1.4.3 专业技术不熟练 护理操作不熟练
2 护理风险的防范对策
2.1 高度重视,转变观念,加强业务学习 护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护理风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提高执业风险意识及法律意识,坚持不断学习法律教育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观念。规范护理操作行为。加强学习专科理论知识,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对护理危重患者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谨慎、耐心、细心、精心。做到有预见性,对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重点防范。
2.2 制定完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 科学完善合理的规章制度是防范差错事故及纠纷的良好基础,制定各种护理质量关键流程及护理缺陷管理措施,护理人员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防范差错事故的保证。
2.2.1 护理等级制度 必须落实护理等级要求,危重患者15 min~30 min巡视1次,对病情进展做到心中有数。
2.2.2 急救室工作制度 成立专人管理小组,包括急救物品管理、使用、保养、供应等,使急救室设备及药品完好率达100%。
2.2.3 “三查七对”制度 必须准确及时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对药物的性质、用法、剂量以及配伍禁忌要熟悉并掌握。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应复述一遍给医生听,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2.2.4 严格消毒隔离制度 侵入性操作必须坚持无菌操作原则,要事先向患者或家属讲清楚,让患者或家属理解并签知情同意书。
2.3 規范护理文书的书写 必须从法律角度严肃对待,真实、客观地书写各种护理文书。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应保持一致,以免贻误病情造成医疗纠纷。
2.4 加强护患沟通,强调服务态度 危重患者病情复杂,变化快,抢救多。护理人员应对患者体贴关心、对患者家属能充分理解,耐心回答患者家属提出的问题,及时与患者家属沟通,及时将病情变化、各种检查结果、医疗费用反馈给患者及家属,告知其面临的危险,以使其理解可能发生的危险,并通情达理地接受,在给患者进行各种护理操作时,要给予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权,对护理工作中有可能发生的潜在危险,与患者或家属协商共同分析利弊,使患者理解,主动接受风险、承担风险。合理满足患者及家属感情、心理等多方面的需要,从而减少纠纷发生。在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安全质量是患者选择医院的最直接、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加强全员风险意识教育,增强风险意识是降低护理风险,提高医院整体质量水平的关键。因此,护理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把危险因素降到最低限度。使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为患者提供安全、方便、放心、满意的全程优质服务。通过实施上述防范对策,收到了满意效果,降低了纠纷的发生率,完善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制度,规范护理人员操作行为和提高护理人员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对护理人员的执业风险意识宣传,从而减少护理差错事故、使护理纠纷明显下降。
1 危重患者临床护理的高风险因素
1.1 观察病情不细致、预见性不强所造成的风险 由于危重患者的病情危重,病情较复杂、变化快、并发症多,如果护士专科知识不足,经验缺乏、粗心大意、责任意识淡薄、对病情没有预见性,没有发现病情变化,如患者猝死、突发上消化道出血、昏迷患者躁动坠床以至处理不及时,失去最佳抢救时机,容易造成医疗纠纷。
1.2 社会心理因素 由于疾病发展到不可逆性导致患者死亡,突然丧失亲人可导致极度悲痛的反应。初期的打击可使亲属感到麻木和意识紊乱,随后情绪可能转化为愤怒,甚至会因此迁怒于医护人员,亲属往往对导致患者死亡的每个细节都十分关注,而这种强烈的情绪可能进一步加深医护人员和亲属之间的误会,引起医疗和护理的纠纷。
1.3 护患沟通不良所造成的风险 由于病情危重,患者患病的自然过程或治疗、检查过程的风险都可使患者病情出现反复或加重。若护理人员忽视患者知情同意权,与患者或其亲属之间的沟通问题处理不妥善可导致纠纷发生。
1.4 人为的失误
1.4.1 规章制度落实不严 常用抢救设备没定时检测,当患者出现病情变化,抢救时仪器、机械突然故障。
1.4.2 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 护理记录必须保证全面、真实、完整、及时、准确,是反映患者病情变化、疾病治疗护理经过及其治疗效果的原始记录,也是断定医护人员医疗行为是非以及诊疗措施实施情况的凭证。同时为举证倒置提供了重要依据。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护理记录即成为法律上的一种证据。
1.4.3 专业技术不熟练 护理操作不熟练
2 护理风险的防范对策
2.1 高度重视,转变观念,加强业务学习 护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护理风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根本上转变观念,提高执业风险意识及法律意识,坚持不断学习法律教育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观念。规范护理操作行为。加强学习专科理论知识,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对护理危重患者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做到谨慎、耐心、细心、精心。做到有预见性,对潜在的不安全因素重点防范。
2.2 制定完善医疗护理规章制度 科学完善合理的规章制度是防范差错事故及纠纷的良好基础,制定各种护理质量关键流程及护理缺陷管理措施,护理人员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是防范差错事故的保证。
2.2.1 护理等级制度 必须落实护理等级要求,危重患者15 min~30 min巡视1次,对病情进展做到心中有数。
2.2.2 急救室工作制度 成立专人管理小组,包括急救物品管理、使用、保养、供应等,使急救室设备及药品完好率达100%。
2.2.3 “三查七对”制度 必须准确及时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对药物的性质、用法、剂量以及配伍禁忌要熟悉并掌握。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应复述一遍给医生听,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2.2.4 严格消毒隔离制度 侵入性操作必须坚持无菌操作原则,要事先向患者或家属讲清楚,让患者或家属理解并签知情同意书。
2.3 規范护理文书的书写 必须从法律角度严肃对待,真实、客观地书写各种护理文书。医疗记录与护理记录应保持一致,以免贻误病情造成医疗纠纷。
2.4 加强护患沟通,强调服务态度 危重患者病情复杂,变化快,抢救多。护理人员应对患者体贴关心、对患者家属能充分理解,耐心回答患者家属提出的问题,及时与患者家属沟通,及时将病情变化、各种检查结果、医疗费用反馈给患者及家属,告知其面临的危险,以使其理解可能发生的危险,并通情达理地接受,在给患者进行各种护理操作时,要给予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权,对护理工作中有可能发生的潜在危险,与患者或家属协商共同分析利弊,使患者理解,主动接受风险、承担风险。合理满足患者及家属感情、心理等多方面的需要,从而减少纠纷发生。在医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安全质量是患者选择医院的最直接、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加强全员风险意识教育,增强风险意识是降低护理风险,提高医院整体质量水平的关键。因此,护理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树立风险防范意识,把危险因素降到最低限度。使护理安全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为患者提供安全、方便、放心、满意的全程优质服务。通过实施上述防范对策,收到了满意效果,降低了纠纷的发生率,完善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制度,规范护理人员操作行为和提高护理人员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对护理人员的执业风险意识宣传,从而减少护理差错事故、使护理纠纷明显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