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如何推进反贪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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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反贪污贿赂工作是我国当前惩治职务犯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随着改革的进程逐步加快,社会关系日趋复杂,反贪污贿赂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困难,同时也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笔者结合工作实务,认真分析研究反贪工作的现状,以期为反贪工作寻求新的切入点和突破点,从而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以公正办案促进社会和谐。
  关键词:反贪污贿赂工作;侦查一体化;科学发展
  
  当前,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环境日新月异的发展,给反贪污贿赂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在越发复杂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中寻求促进反贪工作发展的新策略、新途径、新方法,推进反贪污贿赂工作新突破、新发展,成为我们反贪干警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平顶山市反贪污贿赂工作因种种原因曾一度落下低谷,但是反贪干警不弃不馁,积极探寻反贪工作的科学发展之路。经过全市反贪干警的共同努力,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由被动等案到主动出击的工作模式,加大办案力度,提高案件质量,扭转了反贪工作排名靠后的不利局面,大要案等跃居前列,反贪工作呈良好发展势头。
  下面,笔者通过对今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作的调查研究,将有关做法予以总结分析,以期在今后的反贪工作中扬长避短,推进我市反贪工作科学发展。
  
  一、目前我市查办反贪污贿赂案件的特点
  
  1、大要案率大幅提升。截至今年8月份,我市反贪部门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大案63件,大案率72.4%,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34个百分点;要案10人,要案率为11.6%,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5.4个百分点。
  2、查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多。2009年4月16日高检院组织召开的“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电视电话会议”后,平顶山市检察机关制定了《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深入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以保证全市检察机关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动员部署。集中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活动以来,共立涉农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1件48人,占所立案件的35.6%。成功查办一批影响大,涉案范围广,参与人员多的窝案。
  3、深挖涉企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我市通过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的工作方法,密切关注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行业中贪污贿赂犯罪多发环节,深挖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大要案。目前,我市共立查涉企贪污贿赂案件大案35件38人,要案6人。
  4、创新机制提高执法水平。我市反贪部门面临整体工作势头下滑的局面,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高办案质量。第一,强化内部制约,规范办案行为。严格执行办案工作流程,建立规范的程序管理机制,推行询问全程录音录像机制,落实看、审分立、审、录分离措施,确保依法、规范、有序办案。第二,强化侦查一体化办案优势,提高办案效能。我们立足现有的资源有效整合,通过到达区域联动协作的大侦查格局,提高了办案效率。第三,加强办案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和质量跟踪制,把办案安全工作贯穿于办案的各个环节,确保当事人人人安全,确保办案安全和质量。
  
  二、从我市反贪工作现状看反贪工作的科学发展
  
  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反贪污贿赂局是依照法律规定负责侦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等案件的专门机关。其工作质量好坏、查办案件效率高低直接影响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稳定。笔者认为,在当前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和科技突飞猛进的发展中,反贪工作必须与时俱进,与科学技术同步,才能真正做到打击职务犯罪、惩治贪污贿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经济建设保好驾、护好航。落实到具体反贪工作上,主要应从以下几点予以加强:
  (一)要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反贪工作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方针。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贪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执法理念,树立正确的大局观、执法观、政绩观,自觉地把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评价反贪工作的基本标准,形成有利于推动反贪业务工作科学发展的导向,切实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反贪工作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处理好反贪污贿赂工作中的各种关系,努力在统筹兼顾中促进反贪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构建有利于反贪工作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制定完善反贪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考核机制,建立符合反贪工作规律、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健全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考核评价体系,从制度上保证反贪工作始终沿着科学发展道路前进。
  (二)要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的作用。反贪侦查一体化,其目的就在于有效整合侦查资源,优化资源配置,集中优势兵力突破大案要案。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优势,就要在办案中实行上下联动的“纵向一体化”策略,即上下级检察院反贪部门紧密配合公用侦查资源,集中优势力量协同攻破疑难大案;和“横向一体化”策略,即一个单位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统一协调配置人力物力,充分实现侦查一体化机制办案。通过提办、督办、参办、交办、抽调基层院办案组参与市院案件的办理,推动基层院反贪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反贪干警的办案素质和办案能力,逐步形成全市反贪办案工作的大格局。在办案过程中,两级院要发挥一盘棋优势,反贪部门的负责人要亲自指挥,及时协调内外关系,参与研究案情,鼓舞干警士气。通过公诉、侦查监督、监察、监所、技术、法警等部门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的优势。
  (二)要强化对基层院指导,发挥办案基础性作用。查办贪污贿赂案件的中坚力量是市县两级检察院,大部分案件都由市县两级检察院办理,因此,要千方百计强化对基层院的指导,充分发挥其在办案中的基础性作用。对阻力大、下级院查办困难的案件,要实行“上提一级”初查机制,疏通案件侦查渠道,帮助下级院排忧解难。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市院要及时派员进行个案指导、帮助。
  (三)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反贪工作要变被动为主动,从等线索、等案源转变为主动搜集、调查、积累有用信息。要积极主动关注社会焦点热点,从媒体曝光的事件中、群众的街谈巷议中、举报初查的蛛丝马迹中捕捉案件线索。对外加强要与纪检、信访、审计、财政、农林、农机、水利、民政等部门的联系,互通情报,实现资源共享,形成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大格局,多角度挖掘案件线索,积极寻找突破、攻克案件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四)要全程关注反贪案件办理情况。面临新的办案特点和社会环境,以及刑诉法对反贪办案的更高要求,反贪部门要坚持立结并重的原则,在抓立案的同时,积极抓好结案工作,确保工作平稳健康发展。首先,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加快反贪案件的处理进度。同时实行案件处理的跟踪问效。要重视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尽可能避免案件的撤案、不起诉和移交其它部门处理,确保案件在法定期限内结案。其次,要抓紧对积案的消化处理。与公诉部门对反贪污贿赂案件积案处理工作进行调研,逐案了解案件的诉讼进程,共同研究案件诉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一起与当地法院沟通协调,听取基层院检察长、法院院长以及反贪、公诉、刑庭三部门对贪贿案件消化处理的意见和建议,协商反贪案件到审判环节后确保从快办理,提高诉判率。三是市院包片的反贪负责人在抓分包基层院立案的同时,要及时听取所分包基层院积案的诉讼进展情况,督促分包院加快案件消化处理进度。
  (五)要加强反贪队伍建设,提高反贪工作人员整体素质。“打铁还需自身硬”,反贪干警的素质直接决定案件的质量,要想解决办案质量不高、查办案件成绩不突出的问题,必须从提高侦查人员素质这一根本性问题入手,将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作为反贪工作的第一要务,在管理队伍过程中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第一,要采取交流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对全市两级反贪人员进行培训。请高校著名教授亲临授课,及时更新反贪干警们的知识储备和法学理论水平。培训范围要做到侦查人员、内勤人员、统计人员等一个不落全员轮训。第二,要严明纪律。严明的纪律才能打造出一流的侦查队伍,要对反贪工作人员进行军事化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第三,加强反贪部门形象管理。要通过对办公区室内外环境、办案车辆、反贪干警办案规程和科学用语管理,树立良好的整体形象。
  (五)要为反贪查案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第一,要用现代化的侦查设备武装反贪干警。在当前反贪办案工作中,侦查人员要与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除了要拥有敏锐的洞察力,丰富的侦查经验和高超的侦查策略外,配备先进的侦查设备对于提高办案效率、提升侦查精度、准度也必不可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将先进的侦查设备投入反贪办案中,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对于节约人力物力,缩短办案流程和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时间,都能起到积极作用。第二,要解决外勤一线侦查人员的后顾之忧。侦查人员工作辛苦,工作时间机动灵活,往往因照顾不到家庭而心怀愧疚,办案中也易因家中有事分心而影响办案效率和质量。因此,反贪部门领导要为他们考虑周全、多办实事,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他们才能全身心投入办案一线。通过一系列保障措施的实施,建立起一支能力强,作风硬,设备良,思想正,形象好的反贪队伍,为提高整体办案效率、提升队伍办案能力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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