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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地处三峡库区腹地,长、乌两江交汇处,辖27个乡镇街道,幅员面积294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16万,是重庆市的工业大区、重要产业基地,国家规划定位的成渝城市群四大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之一。 2017年4月以来,涪陵区严格按照中央和市委、市府安排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河库长效管护机制,开展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各级河长尽职履责,区级部门联合行动,乡镇街道全面推进,社会各界共同发力,初步形成了“高位推动、措施有力、特色突出、效果初显”的工作格局。
一、基本情况
涪陵境内河流众多,长江横贯东西77公里,乌江自南向北流程33公里,其他中小河流238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50 平方公里的河流有19条。各类水库158座,山坪塘1.24万口。全区多年当地平均水资源量为15.74亿立方米,过境水资源量为4023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1355立方米。全区列入河长制管理范围包括长江、乌江干流,各类中小河流、各类水库及小微型水体(含山坪塘、渠堰、小水池等),实现全覆盖。其中流域面积50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跨乡镇河流、城区(工业园区)周边河流共计36条重点河流纳入区级管理。
涪陵区制定了《河长巡查制度》《河长会议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建立区级河长会议、河长办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5大机制。已制作完成全区水系图,公布河流水库名录。完成流域面积50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确权划界。制作安装860块河长公示牌。开展96个跨乡镇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全面开展河库污染源排查,建立了“一河一档”。在全市率先启动并完成“一河一策“编制。启用全市河长制信息系统,开展手机巡河。
涪陵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全区总河长,分别兼任长江涪陵段、乌江涪陵段区级河长,区人大主任、区政协主席、区委副书记担任副总河长,分别兼任渠溪河、油江河、梨香溪等重要河流区级河长,其他四大班子领导均直接参与河长制工作,担任1~2条区级河流河长。全区共落实区、乡、村三级河长610名、管护员、保洁员505名,人民监督员143名,在全市率先设立区乡两级河庫警长97名。建立区乡两级河长办公室,27个区级部门为河长制成员单位。2018年5月审议通过《涪陵区实施库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河长制。
二、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一)各级河长全面履职
2017年4月下旬出台了《涪陵区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区、乡、村三级河长610名。去年底设立了区乡两级“双总河长”,进一步强化河长体系。区人大主任主抓河长制工作。建立区乡两级河长办公室,全面开展工作。27个区级部门作为河长制成员单位协助区级河长工作。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多次召开总河长会、河长制专题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各级河长认真负责抓好各项工作,区总河长、区级河长带头开展巡河、认河、治河、管河,掀起轰轰烈烈地治水高潮。截至2018年5月,区级河长已巡河145次,乡镇级河长巡河2350次,村级河长巡河21685次,一大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各级河长带领干部、群众、志愿者坚持开展河库保洁行动,河库周边环境明显改善。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发力,河库保护的参与度和支持度不断提高。
(二)构建河库警长体系
在全市率先设立河库警长,按照“一一对应,分段包干”的原则,建立区级层面、乡镇街道层面、防区层面的三级“河库警长”体系。其中区级层面,由区公安局局长担任全区河库总警长并兼长江涪陵段河库警长,区公安局政委担任乌江涪陵段河库警长。区公安局班子其他成员分别担任区级重要河流、水库的河库警长。乡镇(街道)层面,河库所在的乡镇派出所所长为对应的河库警长;防区层面,派出所责任(防)区民警为对应河库的 “三级警长”。全区共落实各级河库警长97名,实现与各级河长体系全对接、河库全覆盖,配合各级河长开展巡河、执法工作。河库警长实行定人、定岗后,通过河长公示牌向社会公开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群众举报。制定了《河库警长工作制度》,明确了五条基本工作职责:一是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水资源的犯罪行为;二是加强涉水纠纷、隐患排查研判,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加强对管辖河库的巡逻力度,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四是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现场处置,从严打击在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五是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重点治理工作,全力保障治理取得成效。还要求河库警长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当好“四员”:一是当好“巡查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二是当好“调解员”,深入排查,主动化解各类涉水矛盾纠纷;三是当好“侦查员”,深入实地掌握收集各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严肃查处,以儆效尤;四是当好“宣传员”,开展法制宣传,营造企业和群众自觉参与治水工作的浓厚氛围。2017年4月以来,各级河库警长共立涉及河道水域环保犯罪案件59件、破案5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1人,采取强制措施91人、起诉43人。有效强化了水域岸线监管力度,形成部门联合,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深入开展污染治理
以流域为单元,重点问题为核心,全面开展水污染治理。一是突出长、乌江治理。制定了长、乌江综合整治方案,启动首批14个沿江居民点污水治理项目。清理水域、消落区垃圾1.2万吨。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排水箱涵、排水冲沟等现状,完成整改4处入河排污口。开展了排污口监督性水质监测。二是突出中小河流治理。完成杨柳溪、苏家坝、龙潭河、龙桥河、紫竹溪、碧溪河等6条次级河流治理并初见成效。投资5亿元启动新区涞滩河高标准整治。三是突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2处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撤并场镇和集中居民点污水处理设施正加紧推进。2017年完成建制乡镇二三级管网112.96公里。四是突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关闭养殖场604家,修建非禁养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4965个,推广种养循环模式。五是突出榨菜污水治理。全面实施“收榨菜原料必须收废水”制度,启动榨菜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六是突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投资4000万元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建成垃圾中转压缩站13座,集中处理生活垃圾4万余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运行。 (四)创新“智慧河长”平台
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涪陵区探索建设整合多部门力量的新型“智慧河长”信息系统。针对公安、环保、水利、农业、海事、港航等涉水部门原有信息平台覆盖面小、重复建设、综合能力不强等问题,依托公安部门已有数据、图文、视频信息等技术手段,结合重庆市河长信息系统,整合多部门监测、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云平台、高清视频、无人机、无人艇、水质在线监测等科技手段,实时可视化监控水位、水量、水质及取水、排污、采砂、捕捞、岸线、保洁等状况。通过“智慧河长”信息系统,一是建立动态监测和预警系统,实现动态信息、动态监测和预警实时化;二是建立河湖多维信息资源库,多维地理信息库、河湖电子档案库,构建河湖数字沙盘,实现管理要素、河湖档案管理数字化、形象化;三是建立日常管理系统,充分协调水上综合执法管理中心与各职责部门的有效联动,完善沟通管理机制,有效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復建设,达到统一管理、职责分明、上下联动的目的,实现日常管理精细化;四是建立应急指挥系统,通过整合各职责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在紧急事件中各业务单位的统一指挥,协调各类业务资源,科学高效处置紧急事件,实现应急指挥智能化;五是建立综合查询与分析系统,在资源层的基础上,实现各业务系统各项数据的综合分析,为各级决策层提供决策依据,为未来政策制定提供科学的直观数据,实现辅助决策智慧化。目前系统已初步建成试运行,基本实现主要水域智能化、实时化动态监管。
(五)保护水源修复生态
一是全力保护长江饮水安全。长、乌江作为涪陵区主要供水水源,沿线共17处规模以上取水口,其中饮用水源8处。针对江南城区历史形成的“雨污混流”问题,采取截流方式整治江南城区10条、江东7条箱涵或排放口,正在启动污染最严重的潘家沟箱涵流域综合治理。逐步完善了城区排水堵点、结点的治理,最大限度地解决了污水直排问题。二是加强饮用水源规范化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码头、加油站全部搬迁,划定保护范围,设立警示标志。三是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累计投资3200万元完成13处饮用水源地水生态修复工程。四是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封山育林、土地整治,2017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59平方公里。五是研究出台了电站生态流量整改工作方案,全区51座问题电站中已完成36座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
(六)创新水库保护机制
按照中央提出的“湖长制”工作要求,针对水库水体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涪陵实际,区总河长会于2018年5月在全市率先审议通过了《涪陵区实施库长制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实施库长制。库长制明确提出,全区四大班子29位区领导分别担任中型和小(一)型水库库长,直接对水库保护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街道领导担任辖区内小(二)型水库库长。要全面建立“一库一策”,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规划、实化措施,加强源头控制,强化联防联控,做到库长制与河长制相统筹、污染治理与日常管护相统筹、入库河流与水库自身相统筹、工程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统筹。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水库管理保护机制,改善水库生态环境、维护水库健康生命、实现水库功能永续利用。要求确保全区7座中型水库、22座小(一)型水库、129座小(二)型水库数量只增不减,水域面积只升不降;消除水库不达标水体,水库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确保水库公益性功能不衰减,开发利用有控制,到2020年,水库防洪、供水、生态功能明显提升,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目前,各级库长已深入水库,查问题、提方案、定计划、明责任,水库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七)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一是健全制度。印发了《河长巡查制度》《河长会议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建立了区级河长会议、河长办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问题督办、工作考核五大机制。二是落实责任。区总河长与区级、乡镇级河长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目标任务。三是督查督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督查了河长制工作进展和成效。区级河长持续开展巡河,及时督办问题整改。区河长办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及时交办、督办问题整改44件。定期向有关河长通报水质监测情况、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并追踪区级河长安排整改事项落实情况。四是严格考核。将河长制工作进度、成效纳入乡镇街道和27个区级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与区级财政补助资金挂钩,2018年初严格逗硬开展了考核。
(八)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通过 14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的“人民监督员”、河长公示牌、公开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重庆日报》以及重庆电视台等各级媒体组织宣传报道,开展了“最美河库”评选,在中小学开展“六个一”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到河库清理垃圾,开展青年志愿者“保护母亲河”行动。制作宣传册、宣传画,在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通过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河长制工作全面有序推进,长江、乌江干流及主要支流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0%,部分中小河流、水库水质明显好转,2018年6月监测结果现实,全区96处水质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占比超过90%,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展,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河长制工作全面深入推进的同时,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还存在污染治理点多面广、资金缺口大,榨菜废水治理技术难度大,库区消落带治理和生态修复缺乏科学有效的手段等问题。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次长江经济带座谈会上讲话精神,把改善长江生态环境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大的任务狠抓落实,推动河长制工作在涪陵落地生根,全力保护好库区绿水青山,造福一方百姓。一是全面实施“一河一策”。重点加强长江乌江沿线污染治理,今年内实现沿江生活污水收集全覆盖、排污口全面达标。启动油江河等5条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建设一批治理样板。二是提升管护水平。完善河库管护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乡镇、村(社区)属地管护责任,实现管护常态化。持续优化完善“智慧河长”信息系统,提升水域综合智能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三是扎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统筹安排管、治、养各项经费,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开展各级河长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抓好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参与水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 健
一、基本情况
涪陵境内河流众多,长江横贯东西77公里,乌江自南向北流程33公里,其他中小河流238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50 平方公里的河流有19条。各类水库158座,山坪塘1.24万口。全区多年当地平均水资源量为15.74亿立方米,过境水资源量为4023亿立方米,人均占有水资源量1355立方米。全区列入河长制管理范围包括长江、乌江干流,各类中小河流、各类水库及小微型水体(含山坪塘、渠堰、小水池等),实现全覆盖。其中流域面积50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跨乡镇河流、城区(工业园区)周边河流共计36条重点河流纳入区级管理。
涪陵区制定了《河长巡查制度》《河长会议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建立区级河长会议、河长办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等5大机制。已制作完成全区水系图,公布河流水库名录。完成流域面积50 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确权划界。制作安装860块河长公示牌。开展96个跨乡镇河流断面水质监测。全面开展河库污染源排查,建立了“一河一档”。在全市率先启动并完成“一河一策“编制。启用全市河长制信息系统,开展手机巡河。
涪陵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全区总河长,分别兼任长江涪陵段、乌江涪陵段区级河长,区人大主任、区政协主席、区委副书记担任副总河长,分别兼任渠溪河、油江河、梨香溪等重要河流区级河长,其他四大班子领导均直接参与河长制工作,担任1~2条区级河流河长。全区共落实区、乡、村三级河长610名、管护员、保洁员505名,人民监督员143名,在全市率先设立区乡两级河庫警长97名。建立区乡两级河长办公室,27个区级部门为河长制成员单位。2018年5月审议通过《涪陵区实施库长制工作方案》,进一步深化河长制。
二、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一)各级河长全面履职
2017年4月下旬出台了《涪陵区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区、乡、村三级河长610名。去年底设立了区乡两级“双总河长”,进一步强化河长体系。区人大主任主抓河长制工作。建立区乡两级河长办公室,全面开展工作。27个区级部门作为河长制成员单位协助区级河长工作。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多次召开总河长会、河长制专题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各级河长认真负责抓好各项工作,区总河长、区级河长带头开展巡河、认河、治河、管河,掀起轰轰烈烈地治水高潮。截至2018年5月,区级河长已巡河145次,乡镇级河长巡河2350次,村级河长巡河21685次,一大批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各级河长带领干部、群众、志愿者坚持开展河库保洁行动,河库周边环境明显改善。发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共同发力,河库保护的参与度和支持度不断提高。
(二)构建河库警长体系
在全市率先设立河库警长,按照“一一对应,分段包干”的原则,建立区级层面、乡镇街道层面、防区层面的三级“河库警长”体系。其中区级层面,由区公安局局长担任全区河库总警长并兼长江涪陵段河库警长,区公安局政委担任乌江涪陵段河库警长。区公安局班子其他成员分别担任区级重要河流、水库的河库警长。乡镇(街道)层面,河库所在的乡镇派出所所长为对应的河库警长;防区层面,派出所责任(防)区民警为对应河库的 “三级警长”。全区共落实各级河库警长97名,实现与各级河长体系全对接、河库全覆盖,配合各级河长开展巡河、执法工作。河库警长实行定人、定岗后,通过河长公示牌向社会公开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群众举报。制定了《河库警长工作制度》,明确了五条基本工作职责:一是依法严惩破坏水环境水资源的犯罪行为;二是加强涉水纠纷、隐患排查研判,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加强对管辖河库的巡逻力度,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四是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现场处置,从严打击在执法过程中的暴力抗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五是配合有关单位开展重点治理工作,全力保障治理取得成效。还要求河库警长在日常工作中必须当好“四员”:一是当好“巡查员”,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二是当好“调解员”,深入排查,主动化解各类涉水矛盾纠纷;三是当好“侦查员”,深入实地掌握收集各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严肃查处,以儆效尤;四是当好“宣传员”,开展法制宣传,营造企业和群众自觉参与治水工作的浓厚氛围。2017年4月以来,各级河库警长共立涉及河道水域环保犯罪案件59件、破案53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1人,采取强制措施91人、起诉43人。有效强化了水域岸线监管力度,形成部门联合,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三)深入开展污染治理
以流域为单元,重点问题为核心,全面开展水污染治理。一是突出长、乌江治理。制定了长、乌江综合整治方案,启动首批14个沿江居民点污水治理项目。清理水域、消落区垃圾1.2万吨。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排水箱涵、排水冲沟等现状,完成整改4处入河排污口。开展了排污口监督性水质监测。二是突出中小河流治理。完成杨柳溪、苏家坝、龙潭河、龙桥河、紫竹溪、碧溪河等6条次级河流治理并初见成效。投资5亿元启动新区涞滩河高标准整治。三是突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2处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撤并场镇和集中居民点污水处理设施正加紧推进。2017年完成建制乡镇二三级管网112.96公里。四是突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关闭养殖场604家,修建非禁养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4965个,推广种养循环模式。五是突出榨菜污水治理。全面实施“收榨菜原料必须收废水”制度,启动榨菜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六是突出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投资4000万元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建成垃圾中转压缩站13座,集中处理生活垃圾4万余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运行。 (四)创新“智慧河长”平台
按照河长制工作要求,涪陵区探索建设整合多部门力量的新型“智慧河长”信息系统。针对公安、环保、水利、农业、海事、港航等涉水部门原有信息平台覆盖面小、重复建设、综合能力不强等问题,依托公安部门已有数据、图文、视频信息等技术手段,结合重庆市河长信息系统,整合多部门监测、管理平台,利用大数据、云平台、高清视频、无人机、无人艇、水质在线监测等科技手段,实时可视化监控水位、水量、水质及取水、排污、采砂、捕捞、岸线、保洁等状况。通过“智慧河长”信息系统,一是建立动态监测和预警系统,实现动态信息、动态监测和预警实时化;二是建立河湖多维信息资源库,多维地理信息库、河湖电子档案库,构建河湖数字沙盘,实现管理要素、河湖档案管理数字化、形象化;三是建立日常管理系统,充分协调水上综合执法管理中心与各职责部门的有效联动,完善沟通管理机制,有效实现资源共享,避免重復建设,达到统一管理、职责分明、上下联动的目的,实现日常管理精细化;四是建立应急指挥系统,通过整合各职责部门的信息资源,实现在紧急事件中各业务单位的统一指挥,协调各类业务资源,科学高效处置紧急事件,实现应急指挥智能化;五是建立综合查询与分析系统,在资源层的基础上,实现各业务系统各项数据的综合分析,为各级决策层提供决策依据,为未来政策制定提供科学的直观数据,实现辅助决策智慧化。目前系统已初步建成试运行,基本实现主要水域智能化、实时化动态监管。
(五)保护水源修复生态
一是全力保护长江饮水安全。长、乌江作为涪陵区主要供水水源,沿线共17处规模以上取水口,其中饮用水源8处。针对江南城区历史形成的“雨污混流”问题,采取截流方式整治江南城区10条、江东7条箱涵或排放口,正在启动污染最严重的潘家沟箱涵流域综合治理。逐步完善了城区排水堵点、结点的治理,最大限度地解决了污水直排问题。二是加强饮用水源规范化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码头、加油站全部搬迁,划定保护范围,设立警示标志。三是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累计投资3200万元完成13处饮用水源地水生态修复工程。四是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开展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封山育林、土地整治,2017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59平方公里。五是研究出台了电站生态流量整改工作方案,全区51座问题电站中已完成36座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
(六)创新水库保护机制
按照中央提出的“湖长制”工作要求,针对水库水体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涪陵实际,区总河长会于2018年5月在全市率先审议通过了《涪陵区实施库长制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实施库长制。库长制明确提出,全区四大班子29位区领导分别担任中型和小(一)型水库库长,直接对水库保护工作负总责。各乡镇街道领导担任辖区内小(二)型水库库长。要全面建立“一库一策”,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规划、实化措施,加强源头控制,强化联防联控,做到库长制与河长制相统筹、污染治理与日常管护相统筹、入库河流与水库自身相统筹、工程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统筹。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水库管理保护机制,改善水库生态环境、维护水库健康生命、实现水库功能永续利用。要求确保全区7座中型水库、22座小(一)型水库、129座小(二)型水库数量只增不减,水域面积只升不降;消除水库不达标水体,水库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确保水库公益性功能不衰减,开发利用有控制,到2020年,水库防洪、供水、生态功能明显提升,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目前,各级库长已深入水库,查问题、提方案、定计划、明责任,水库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七)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一是健全制度。印发了《河长巡查制度》《河长会议制度》等9项工作制度,建立了区级河长会议、河长办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问题督办、工作考核五大机制。二是落实责任。区总河长与区级、乡镇级河长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目标任务。三是督查督办。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督查了河长制工作进展和成效。区级河长持续开展巡河,及时督办问题整改。区河长办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及时交办、督办问题整改44件。定期向有关河长通报水质监测情况、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并追踪区级河长安排整改事项落实情况。四是严格考核。将河长制工作进度、成效纳入乡镇街道和27个区级部门的目标考核内容,将考核结果与区级财政补助资金挂钩,2018年初严格逗硬开展了考核。
(八)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通过 14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的“人民监督员”、河长公示牌、公开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重庆日报》以及重庆电视台等各级媒体组织宣传报道,开展了“最美河库”评选,在中小学开展“六个一”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到河库清理垃圾,开展青年志愿者“保护母亲河”行动。制作宣传册、宣传画,在今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通过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开展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河长制工作全面有序推进,长江、乌江干流及主要支流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0%,部分中小河流、水库水质明显好转,2018年6月监测结果现实,全区96处水质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占比超过90%,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水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展,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河长制工作全面深入推进的同时,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当前还存在污染治理点多面广、资金缺口大,榨菜废水治理技术难度大,库区消落带治理和生态修复缺乏科学有效的手段等问题。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次长江经济带座谈会上讲话精神,把改善长江生态环境作为当前最紧迫最重大的任务狠抓落实,推动河长制工作在涪陵落地生根,全力保护好库区绿水青山,造福一方百姓。一是全面实施“一河一策”。重点加强长江乌江沿线污染治理,今年内实现沿江生活污水收集全覆盖、排污口全面达标。启动油江河等5条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建设一批治理样板。二是提升管护水平。完善河库管护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乡镇、村(社区)属地管护责任,实现管护常态化。持续优化完善“智慧河长”信息系统,提升水域综合智能管理水平,深入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三是扎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统筹安排管、治、养各项经费,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开展各级河长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抓好宣传发动,营造全民参与水生态保护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重庆市涪陵区河长制办公室
责任编辑:马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