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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1963年至1966年的广东省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在中共中央统一部署下开展的,运动历时近4年,从起步到试点,从重点铺开到逐步深入,历经三个阶段后,最终汇入“文化大革命”。该运动在克服官僚主义、解决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加强经济管理、净化社会风气、改善城乡基层管理等方面值得肯定,但也在局部范围存在一定程度的“左”的偏差。
【关键词】广东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评价
【中图分类号】D232;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570-(2017)01-0034-07
从1963年至1966年,在我国广大城乡地区开展了一场以“反修防修”、防止“和平演变”为宗旨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场运动在农村称为“四清”,在城市称为“五反”,后期统称为“四清”运动。广东省也和全国其他大部分地区一样,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在部分城乡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本文依托原始档案及其他文献资料,试图对这一运动作出简要的叙述和评价。
一
广东省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在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开展的。20世纪60年代初期,正值国内处于严重的经济困难时期,全党上下集中精力进行国民经济的调整。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在这一时期开展一场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党一贯重视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并且已经有了几次社会主义教育的经验;二是“大跃进”后期国内所暴露出来的一系列严重问题,使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具有现实的紧迫性。
回顾历史,早在全国性政权即将建立的时刻,毛泽东就提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①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毛泽东多次强调要对农民进行教育,“领导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进行自我改造”②。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1956年冬、1957年春,全国一些地区发生“闹社”、“退社”的风潮。1957年8月,中央即指示“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③。1959年庐山会议后,针对农村中出现的“富裕中农”思想和农村干部中存在的“五风”④问题,中央再次提出在农村中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教育。《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农业六十条”)颁布之后,1961年11月,中央又针对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中间存在的思想问题,下发了《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尽管上述几次历史实践是局部性的,但中央力图教育干部群众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巩固推进农业集体化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由此而得出的经验教训也为此后社会主义教育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借鉴。
“大跃进”后期国内暴露出一系列严重问题。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然而,由于国内经济建设的快速推进,急躁冒进情绪滋生和蔓延。极速推进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挫折,很多地方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困难。广东省从1958年至1961年,“农业生产连续三年减产减收,与1957年相比,1958年粮食总产量减少3.27%,1959年减产18%,1960年减产19.63%,1961年减产25.15%”①。从1959年春天起,不少地方发生水肿病和非正常死亡。与此同时,“大跃进”受挫后,农村中干群矛盾突出,一些基层组织涣散,投机倒把、封建迷信等消极活动再度抬头。
上述严重问题的出现,恐怕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始料未及的。特别是基层组织干部的作风出现了不少问题,使毛泽东产生了很大的震动。在党内,1962年春夏从中央到地方又出现了声势比较浩大的有关包产到户、分田单干的“逆集体化”的现象与呼声。在毛泽东的理念中,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就是公有制,公有制是富强的根源,在实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以后,这种源泉还会更加强大。如今中国的经济遇到了困难,在困难面前,一些人不是依靠集体力量来解决问题,而是要退到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中去,走赫鲁晓夫都不敢走的回头路。②他进一步认定,包产到户是对社会主义道路的动摇,关系着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根本问题。这一切,促使毛泽东认为必须“重新提起阶级斗争”,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要教育人们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存在着干部变质、党变修的危险前途。
当时我国所处国际环境的恶化,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发起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直接导因。首先是中苏关系日趋紧张并逐漸恶化。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苏两国两党关系一直比较密切。但是,以苏共二十大为标志,中苏两党关系开始恶化,尤其是两党意识形态领域的争论,使中共领导人认为苏联出了修正主义,毛泽东越来越注意“反修防修”的问题。与此同时,美国推行“和平演变”的政策,也直接影响了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决策。随着中苏关系的恶化,毛泽东越来越把国际方面的斗争,同国内、党内的问题联系起来,并进而发展成一种互动关系。由此他逐渐明确地提出,要展开反对国内外修正主义的斗争。此外,台湾海峡两岸的局势也很紧张,蒋介石集团声称要“反攻大陆”。1962年至1965年,台湾连续派遣大量武装特务从沿海登陆,或者空投到大陆内地,企图进行“游击活动”和“渗透工作”。在1962年和1963年,蒋介石接连向广东派遣武装特务15股264人,其中偷登13股252人,空降两股12人。③在毛泽东看来,紧张的国际环境反映出国际阶级斗争形势的严峻。反过来,他从国际形势的角度,来观察国内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党内存在的种种分歧。这样一来,调整中认识和主张的分歧,同当时的国际背景联系起来,就被认做是阶级斗争在党内、在国内的反映。④
在上述一系列矛盾的互相交错下,在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从“反修防修”及防止“和平演变”的战略出发,再次提出要对干部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二 根据运动中政策的变化,广东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经历了三个阶段。限于篇幅,本文并不期望概括出运动开展过程的全貌,只试图对运动的一般进程作一简要介绍。
1962年10月至1963年4月,是运动的第一阶段。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后,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广东省委于10月25日发出《关于开展当前形势与任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全省干部、党员和全体人民中开展以分析形势和明确方向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分三步进行:第一步是传达和贯彻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公报精神,进行形势、阶级和两条道路(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斗争的教育,突出解决“单干风”①的问题;第二步围绕秋收分配,巩固集体经济;第三步重点打击“投机倒把”②、反对弃农就商。
运动之初,广东省委采取批转各试点经验报告的形式,指导整个运动。1962年11月14日,省委批转了增城县清燕公社和曲江县大塘公社陈江大队开展社教运动试点的总结材料。根据两份总结材料的经验,省委要求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必须突出中心,集中解决两条道路的问题;要求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必须坚持“由党内到党外,先贫农后中农”的原则,运用回忆、对比、诉苦、算账等方法,通过总结集体经济的优越性,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广东省委于1963年3月20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指示指出:“农村中两条道路斗争目前最集中、最突出和影响最大的是投机倒把和弃农就商。有一些地方的封建迷信、氏姓纠纷、买卖婚姻等活动也相当普遍,黑风抬头,‘牛鬼蛇神’纷纷出洞,歪风邪气大为上升。”③省委认为,必须把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再大大深入一步。“一方面,狠狠地打击和粉碎资产阶级势力的猖狂破坏,另方面,大规模地公开地向广大群众再进行一次深入的阶级教育。”④根据省委这一指示,全省在1963年上半年搞了16个试点公社:中山县的横栏、小榄,台山县的大江,开平县的月山,恩平县的牛江,南海县的大沥,三水县的金本,高鹤县的桃源,新会县的双水,番禺县的沙湾,顺德县的勒流,珠海县的南屏等公社,还在珠海县的香洲渔业社,佛山市郊张槎公社两个大队和江门市郊两个大队。⑤
总的来说,这一阶段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进行形势、前途和社会主义教育;结合解决人民公社存在的问题,开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的教育。出发点是抵制单干风、单干倾向,巩固集体经济,发展生产。方法主要是正面讲解和回忆对比相结合,比较集体经济和单干的优劣,侧重于思想政治教育。对象主要是全体社员(也包括基层干部)。从时间上看,在一个冬春内初步完成。
1963年5月开始,运动进入第二阶段。5月20日,中央下发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纲领性文件《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根据文件精神,广东省委于7月5日至14日召开全省县委书记会议,对运动的部署作了比较大的调整,决定1963年下半年全省试点公社“由16个扩大到120个,共1720个大队”⑥。在此基础上,1963年底铺开了第一批343个公社,4724个大队。两批点合起来,共占公社总数的28.4%,大队总数的30%。⑦到1964年7月,全省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试点工作基本结束。
这个阶段中,“点”(即试点单位)上的运动大体分四个步骤进行:1.组织阶级队伍,开展对敌斗争;2.通过开展“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俗称“小四清”),解决干群关系和干部参加劳动的问题;3.进行两条道路斗争的教育,解决处理公私关系问题;4.整顿好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的教育工作。为保证运动顺利开展,省委还抽调7万至8万人组成工作队,深入试点社队,参加运动,宣读、讲解“前十条”和《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等文件。
根据这一阶段运动所反映出来的情况,广东省委认为,“近几年来农村中的阶级斗争是严重的尖锐的”,“资本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的进攻,是普遍而严重的。”同时省委也认为,农村基层干部绝大多数本质是好的,但是“四不清”的情况也相当严重。“在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干部中,‘四不清’的干部大体占50%-60%,有贪污盗窃行为的占10%左右,严重‘四不清’的生产队,大体占10%-20%。”①
这个时期广东省还根据中央《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在城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开展了“五反”运动。1963年3月8日,广东省委成立了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处书记林李明担任组长,负责领导城市“五反”运动。3月中下旬,广东省直属机关和广州市先行试点,试点单位包括省公安厅、省商业厅的百货公司和广州市中一烟厂等共11个單位②。经过试点后,从6月19日起,省直机关第一批共85个单位约4.2万人,正式铺开“五反”运动。③在省级机关开展“五反”运动的基础上,省委于7月24日发出了《关于开展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的指示》,对全省“五反”运动作出了统一的部署:在1963年年底前,集中开展省、市、县三级机关的运动;1964年上半年,集中力量在全民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五反”运动;1964年下半年,主要对城市居民及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系统的社会主义教育。④截至1964年6月底止,“全省县以上机关、高等院校和少数企业事业单位,约有23万人已经基本上结束了‘五反’运动,这一部分大约占全省全民所有制职工干部总数173万人的13%。”⑤
城市“五反”运动的具体做法是:(1)学习中央文件,进行社会主义教育,通过向干部交待政策和运用回忆对比的办法,提高干部的革命自觉性;(2)发动群众大鸣大放,揭阶级斗争盖子,动员犯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人放下包袱,开展反对铺张浪费、分散主义、官僚主义的斗争,领导骨干“洗澡下楼”;(3)对运动中揭发和暴露的问题,边整边改,同时制定和修订必要的规章制度。通过普遍的“洗澡”和群众的揭发,暴露了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活作风、官僚主义和分散主义等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1)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以原则作交易;(2)革命意志衰退,工作干劲不大,热情不高;(3)羡慕资产阶级生活,向往港澳;(4)特权思想;(5)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出现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⑥ 从总体上看,广东省委在这一阶段农村“四清”和城市“五反”运动中,指导思想上比较求稳,对情况的估计比较实事求是。但这个阶段也出现了一些“左”的偏差,主要是运动中出现群众打骂、体罚犯错误干部的问题,“斗争面宽了一些,发生了一些自杀现象”⑦,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
三
1964年5月15日至6月17日,中央召开工作会议,认为前一段运动搞得不深不透,全国基层有三分之一的领导权不在共产党的手里,提出要放手发动群众彻底革命,追查“四不清”干部在上面的根子。这次会议,对广东省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产生了很大影响,运动开始转入第三阶段。
7月9日至23日,广东省委召开二届二次党代会,传达和贯彻这次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前一段运动。会议认为,一年多来多数地方的运动搞得不深不透,根本原因是:对这场运动的伟大意义认识不够;思想上顾虑多,不敢彻底革命;革命同建设,运动同生产关系没有搞清楚等。这次会议重新部署了农村“四清”和城市“五反”运动,并决定农村“四清”运动由省委第二书记赵紫阳、省委常务书记区梦觉负责;城市“五反”运动由省委书记处书记刘田夫负责。①运动的开展分为重点铺开和逐步深入两个阶段。
1.重点铺开阶段。
根据广东省委的部署,农村“四清”先在每个地区集中搞一个县,在广州市的花县、佛山区的中山、肇庆区的高要、湛江区的阳江、韶关区的曲江、惠阳区的惠阳、汕头区的揭阳、海南区的澄迈8个县铺开,共有108个公社(场),1545个大队,3.26万个生产队。②全省共抽调7.5万多名干部(包括社会青年、大队干部、大专学校师生2万多人)③,组成8个工作总团、100个分团,由省、市、县委第一书记带领,蹲点搞运动。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到花县蹲点,其他省委领导分别到各试点县蹲点,代表省委指导当地的运动。城市“五反”运动试点分为三个部分:一是集中海口、湛江、茂名、江门、韶关、汕头、佛山7个中等城市及省财贸、文教战线力量在佛山市开展运动;二是在广州市工交、文教及荔湾区三条街道(光扬、秀丽 、华林)开展试点;三是在海南铁矿、水产基地、兴隆华侨农场、湛江港务局、曲仁煤矿、瑶岭钨矿、706地质队、省第二监狱、远洋船舶、广州铁路局等15个中央和省属的大型企业开展运动。省委还组织了强大的工作队,佛山市、广州市、中央省属大型企业分别集中工作队员2956人、 4314人、3686人。④这一批运动仍属试点性质,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前一階段从1964年10月到1965年初“二十三条”下达,以“反右倾”为主要特征。
工作队组成以后,首先集中一段时间进行集训和整顿。内容包括:学习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双十条”⑤、省党代会的精神、《九评苏共中央公开信》以及《贫下中农协会章程》等文件;开展“四查”(查阶级、查立场、查思想、查作风);总结前一批运动的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964年10月,工作队进村开展运动。这一阶段采取了扎根串连、撇开基层组织、以农村基层干部为主要斗争对象的做法。11月13日,广东省委向中央作“四清”工作阶段报告,认为“农村阶级斗争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基层组织被篡夺以及干部和平演变的状况,到了异常严重的程度。”“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的,不是有没有三分之一的问题,而是止不止三分之一的问题。”⑥由于对阶级斗争作了不合实际的估计,从而使8个县的运动越搞越“左”,伤害了不少基层干部。
1965年1月14日,中央下发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文件对运动中的一些“左”的偏差作了部分纠正,把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规定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俗称“大四清”),强调运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根据“二十三条”的有关精神,广东省委检查和分析了前段运动的情况。开始逐步“解放”一批基层干部,实行“两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三结合”(群众、干部、工作队),注意对干部实行区别对待,强调运动要和生产密切结合,经济上退赔也酌情实行了减、缓、免。
1965年7月,8个县的“四清”试点基本结束。据统计,“在8个试点县的大队和生产队两级干部中,好的和比较好的一、二类干部占82.4%,问题多的三类干部占14.6%,性质严重的四类干部占3%,而一、二类干部中多数也有不同程度的多吃多占等问题。”①这说明,农村基层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真有问题的是极少数。据7个试点县的统计,“在大队和生产队两级干部中,给予法办、开除党籍和撤职处分的,只占1.65%,继续当选干部的占了70%。”②
2.逐步深入阶段。
8个县的试点基本结束后,广东省委决定从1965年下半年起在三年内分三批搞完农村“四清”运动。第一批铺开32个县、市,连同未搞完的6个试点县,共38个单位。③同时从各级机关、单位中抽调4万名干部,军队抽调近2万名干部,组成总人数达13万多人的“四清”工作队下乡开展运动。省委要求,“四清”中要坚持“说服教育,洗手洗澡,轻装上阵,团结对敌”的方针,团结95%以上的干部和群众,同时要求工作队员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占小便宜,不搞特殊化。但是,由于过分强调阶级斗争,在运动中也出现了一些过火的行为,致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各地的“四清”已无法再搞下去,工作队奉命陆续撤出,全省农村“四清”运动随之终止。
在城市“五反”试点结束后,1965年夏末秋初,全省第一批城市“四清”运动开始。开展运动的有佛山市和一批重点中央、省属企业(主要是工交企业)共380个单位,12.5万人。其中大中型中央、省属企业职工约7.5万人,主要集中在三个地区:一是韶关地区的有色金属矿山、二机部所属矿山、地质队和铁路系统的单位等,约3.5万人;二是海南的林场、盐场、港口、铁路和松涛水库,约有职工1.5万人;三是广州地区的公路运输、航运、海运、远洋、水产和电厂、设计单位以及珠江三角洲的几个大糖厂等,约有职工2万人。④这一批是在吸收前一批试点经验基础上进行的。运动于1966年夏基本结束时,“文化大革命”开始,城市“四清”运动也没有继续下去了。 据不完全统计,从1964年下半年开始,农村共有琼山、保亭、崖县、陵水、万宁、海口市郊、海康、阳春、阳江、廉江、湛江市郊、陆丰、海丰、南澳、澄迈、揭阳、揭西、梅县、蕉岭、宝安、博罗、惠阳、惠东、惠州市郊、云浮、新兴、高要、肇庆市郊、曲江、英德、始兴、连县、连南、连山、顺德、高鹤、斗门、中山、花县、广州市郊等40多个县(市)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城市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主要集中在佛山市和一批大、中型中央、省属企业中进行。
四
历时近四年的广东省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留下的经验很多。如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推动运动的顺利开展;领导干部亲自蹲点指导运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时注意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以抓典型推示范的方式促进运动的健康发展;分清问题的性质与轻重,区别对待与谨慎处理;注意运动与生产密切结合;等等。应该说这些政策、措施和要求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实际上,从运动的最初部署到各地的具体践行情况,不论是广东省委还是各级党委都始终坚持审慎稳妥的方针,以防止出现过于“左”的错误。如广东省委在运动部署指示中指出:“运动中的打击对象,主要是严重进行资本主义破坏活动的老资产阶级分子、新生资产阶级分子、蜕化变质的犯罪分子,”对于干部内部的问题,“应当注意思想、经济上从严,组织上适当从宽,除了极少数蜕化变质、情节极为严重的分子须严厉处理以外,绝大多数都是通过教育提高来解决。”因此,广东省委明确规定:在开展运动的方法上,“除少數属于敌我矛盾的必须批判斗争以教育大家外,更大量的是通过摆事实,查危害,讲道理,民主讨论和回忆对比,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群众自我教育来提高阶级觉悟,”“绝不能采取简单粗糙的办法,严禁非法斗争,不许打人、吊人,以及搞各种体罚”①。
关于这场运动的积极影响,广东省委在一份总结材料中作了较为客观的概括。材料指出:“经过运动,不但打退了曾经嚣张一时的资本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的进攻,巩固了农村社会主义阵营和无产阶级专政;而且使广大干部和群众都提高了觉悟,进一步学会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密切了干群关系,贯彻执行了党的政策,巩固了集体经济,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经过运动之后,绝大部分农村正气伸张,邪气下降,生产发展,局面起了显著变化。”②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广东省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克服官僚主义、解决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加强经济管理等方面值得肯定,在净化社会风气、解决城乡基层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上也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当然,这场运动毕竟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其消极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把许多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被认为是阶级斗争或者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因而混淆了两类矛盾,使不少干部和群众受到不应有的冲击。关于此点,从相关材料中可窥一二。揭阳县在运动中把基层干部当作地富分子、新生资产阶级分子、阶级异己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蜕化变质分子、贪污分子、贪污盗窃分子等处理的有1674人,占参加运动干部总数的3.4%。③广州市在开展“四清”运动试点的500多个单位中,被查出2200多名“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隐藏的“四类分子”719人,漏划的“资产阶级分子”1681人。④
但就笔者所掌握的材料来看,在运动期间,广东省的工农业生产从全局来看是正常的。工农业总产值逐年上升。1964年比1963年增长18.1%,1965年比1964年增长19.1%,1966年增长13.2%。⑤这实际上也从侧面说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期间,“左”的错误还是局部性错误,还没有达到支配全局的程度。
(梁向阳,历史学硕士,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第二研究处处长)
【关键词】广东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评价
【中图分类号】D232;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570-(2017)01-0034-07
从1963年至1966年,在我国广大城乡地区开展了一场以“反修防修”、防止“和平演变”为宗旨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场运动在农村称为“四清”,在城市称为“五反”,后期统称为“四清”运动。广东省也和全国其他大部分地区一样,在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在部分城乡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本文依托原始档案及其他文献资料,试图对这一运动作出简要的叙述和评价。
一
广东省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是在中共中央的统一部署下开展的。20世纪60年代初期,正值国内处于严重的经济困难时期,全党上下集中精力进行国民经济的调整。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在这一时期开展一场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党一贯重视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并且已经有了几次社会主义教育的经验;二是“大跃进”后期国内所暴露出来的一系列严重问题,使毛泽东和中共中央认识到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具有现实的紧迫性。
回顾历史,早在全国性政权即将建立的时刻,毛泽东就提出“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①新中国成立之后,在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中,毛泽东多次强调要对农民进行教育,“领导他们在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进行自我改造”②。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1956年冬、1957年春,全国一些地区发生“闹社”、“退社”的风潮。1957年8月,中央即指示“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③。1959年庐山会议后,针对农村中出现的“富裕中农”思想和农村干部中存在的“五风”④问题,中央再次提出在农村中进行一次社会主义教育。《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农业六十条”)颁布之后,1961年11月,中央又针对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中间存在的思想问题,下发了《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尽管上述几次历史实践是局部性的,但中央力图教育干部群众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巩固推进农业集体化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由此而得出的经验教训也为此后社会主义教育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借鉴。
“大跃进”后期国内暴露出一系列严重问题。1956年底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然而,由于国内经济建设的快速推进,急躁冒进情绪滋生和蔓延。极速推进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造成了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挫折,很多地方出现了严重的经济困难。广东省从1958年至1961年,“农业生产连续三年减产减收,与1957年相比,1958年粮食总产量减少3.27%,1959年减产18%,1960年减产19.63%,1961年减产25.15%”①。从1959年春天起,不少地方发生水肿病和非正常死亡。与此同时,“大跃进”受挫后,农村中干群矛盾突出,一些基层组织涣散,投机倒把、封建迷信等消极活动再度抬头。
上述严重问题的出现,恐怕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始料未及的。特别是基层组织干部的作风出现了不少问题,使毛泽东产生了很大的震动。在党内,1962年春夏从中央到地方又出现了声势比较浩大的有关包产到户、分田单干的“逆集体化”的现象与呼声。在毛泽东的理念中,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就是公有制,公有制是富强的根源,在实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以后,这种源泉还会更加强大。如今中国的经济遇到了困难,在困难面前,一些人不是依靠集体力量来解决问题,而是要退到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中去,走赫鲁晓夫都不敢走的回头路。②他进一步认定,包产到户是对社会主义道路的动摇,关系着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根本问题。这一切,促使毛泽东认为必须“重新提起阶级斗争”,要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要教育人们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存在着干部变质、党变修的危险前途。
当时我国所处国际环境的恶化,是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发起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直接导因。首先是中苏关系日趋紧张并逐漸恶化。20世纪50年代初期中苏两国两党关系一直比较密切。但是,以苏共二十大为标志,中苏两党关系开始恶化,尤其是两党意识形态领域的争论,使中共领导人认为苏联出了修正主义,毛泽东越来越注意“反修防修”的问题。与此同时,美国推行“和平演变”的政策,也直接影响了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决策。随着中苏关系的恶化,毛泽东越来越把国际方面的斗争,同国内、党内的问题联系起来,并进而发展成一种互动关系。由此他逐渐明确地提出,要展开反对国内外修正主义的斗争。此外,台湾海峡两岸的局势也很紧张,蒋介石集团声称要“反攻大陆”。1962年至1965年,台湾连续派遣大量武装特务从沿海登陆,或者空投到大陆内地,企图进行“游击活动”和“渗透工作”。在1962年和1963年,蒋介石接连向广东派遣武装特务15股264人,其中偷登13股252人,空降两股12人。③在毛泽东看来,紧张的国际环境反映出国际阶级斗争形势的严峻。反过来,他从国际形势的角度,来观察国内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别是党内存在的种种分歧。这样一来,调整中认识和主张的分歧,同当时的国际背景联系起来,就被认做是阶级斗争在党内、在国内的反映。④
在上述一系列矛盾的互相交错下,在1962年9月党的八届十中全会上,毛泽东从“反修防修”及防止“和平演变”的战略出发,再次提出要对干部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二 根据运动中政策的变化,广东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经历了三个阶段。限于篇幅,本文并不期望概括出运动开展过程的全貌,只试图对运动的一般进程作一简要介绍。
1962年10月至1963年4月,是运动的第一阶段。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后,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广东省委于10月25日发出《关于开展当前形势与任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全省干部、党员和全体人民中开展以分析形势和明确方向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分三步进行:第一步是传达和贯彻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公报精神,进行形势、阶级和两条道路(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斗争的教育,突出解决“单干风”①的问题;第二步围绕秋收分配,巩固集体经济;第三步重点打击“投机倒把”②、反对弃农就商。
运动之初,广东省委采取批转各试点经验报告的形式,指导整个运动。1962年11月14日,省委批转了增城县清燕公社和曲江县大塘公社陈江大队开展社教运动试点的总结材料。根据两份总结材料的经验,省委要求农村社会主义教育必须突出中心,集中解决两条道路的问题;要求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必须坚持“由党内到党外,先贫农后中农”的原则,运用回忆、对比、诉苦、算账等方法,通过总结集体经济的优越性,进行社会主义教育。
在总结试点的基础上,广东省委于1963年3月20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指示指出:“农村中两条道路斗争目前最集中、最突出和影响最大的是投机倒把和弃农就商。有一些地方的封建迷信、氏姓纠纷、买卖婚姻等活动也相当普遍,黑风抬头,‘牛鬼蛇神’纷纷出洞,歪风邪气大为上升。”③省委认为,必须把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再大大深入一步。“一方面,狠狠地打击和粉碎资产阶级势力的猖狂破坏,另方面,大规模地公开地向广大群众再进行一次深入的阶级教育。”④根据省委这一指示,全省在1963年上半年搞了16个试点公社:中山县的横栏、小榄,台山县的大江,开平县的月山,恩平县的牛江,南海县的大沥,三水县的金本,高鹤县的桃源,新会县的双水,番禺县的沙湾,顺德县的勒流,珠海县的南屏等公社,还在珠海县的香洲渔业社,佛山市郊张槎公社两个大队和江门市郊两个大队。⑤
总的来说,这一阶段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精神,进行形势、前途和社会主义教育;结合解决人民公社存在的问题,开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斗争的教育。出发点是抵制单干风、单干倾向,巩固集体经济,发展生产。方法主要是正面讲解和回忆对比相结合,比较集体经济和单干的优劣,侧重于思想政治教育。对象主要是全体社员(也包括基层干部)。从时间上看,在一个冬春内初步完成。
1963年5月开始,运动进入第二阶段。5月20日,中央下发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纲领性文件《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即“前十条”)。根据文件精神,广东省委于7月5日至14日召开全省县委书记会议,对运动的部署作了比较大的调整,决定1963年下半年全省试点公社“由16个扩大到120个,共1720个大队”⑥。在此基础上,1963年底铺开了第一批343个公社,4724个大队。两批点合起来,共占公社总数的28.4%,大队总数的30%。⑦到1964年7月,全省农村的社会主义教育试点工作基本结束。
这个阶段中,“点”(即试点单位)上的运动大体分四个步骤进行:1.组织阶级队伍,开展对敌斗争;2.通过开展“清账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俗称“小四清”),解决干群关系和干部参加劳动的问题;3.进行两条道路斗争的教育,解决处理公私关系问题;4.整顿好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党员的教育工作。为保证运动顺利开展,省委还抽调7万至8万人组成工作队,深入试点社队,参加运动,宣读、讲解“前十条”和《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即“后十条”)等文件。
根据这一阶段运动所反映出来的情况,广东省委认为,“近几年来农村中的阶级斗争是严重的尖锐的”,“资本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的进攻,是普遍而严重的。”同时省委也认为,农村基层干部绝大多数本质是好的,但是“四不清”的情况也相当严重。“在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干部中,‘四不清’的干部大体占50%-60%,有贪污盗窃行为的占10%左右,严重‘四不清’的生产队,大体占10%-20%。”①
这个时期广东省还根据中央《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在城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开展了“五反”运动。1963年3月8日,广东省委成立了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处书记林李明担任组长,负责领导城市“五反”运动。3月中下旬,广东省直属机关和广州市先行试点,试点单位包括省公安厅、省商业厅的百货公司和广州市中一烟厂等共11个單位②。经过试点后,从6月19日起,省直机关第一批共85个单位约4.2万人,正式铺开“五反”运动。③在省级机关开展“五反”运动的基础上,省委于7月24日发出了《关于开展增产节约和五反运动的指示》,对全省“五反”运动作出了统一的部署:在1963年年底前,集中开展省、市、县三级机关的运动;1964年上半年,集中力量在全民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开展“五反”运动;1964年下半年,主要对城市居民及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系统的社会主义教育。④截至1964年6月底止,“全省县以上机关、高等院校和少数企业事业单位,约有23万人已经基本上结束了‘五反’运动,这一部分大约占全省全民所有制职工干部总数173万人的13%。”⑤
城市“五反”运动的具体做法是:(1)学习中央文件,进行社会主义教育,通过向干部交待政策和运用回忆对比的办法,提高干部的革命自觉性;(2)发动群众大鸣大放,揭阶级斗争盖子,动员犯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人放下包袱,开展反对铺张浪费、分散主义、官僚主义的斗争,领导骨干“洗澡下楼”;(3)对运动中揭发和暴露的问题,边整边改,同时制定和修订必要的规章制度。通过普遍的“洗澡”和群众的揭发,暴露了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活作风、官僚主义和分散主义等方面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1)化大公为小公,化公为私,以原则作交易;(2)革命意志衰退,工作干劲不大,热情不高;(3)羡慕资产阶级生活,向往港澳;(4)特权思想;(5)在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出现形形色色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⑥ 从总体上看,广东省委在这一阶段农村“四清”和城市“五反”运动中,指导思想上比较求稳,对情况的估计比较实事求是。但这个阶段也出现了一些“左”的偏差,主要是运动中出现群众打骂、体罚犯错误干部的问题,“斗争面宽了一些,发生了一些自杀现象”⑦,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
三
1964年5月15日至6月17日,中央召开工作会议,认为前一段运动搞得不深不透,全国基层有三分之一的领导权不在共产党的手里,提出要放手发动群众彻底革命,追查“四不清”干部在上面的根子。这次会议,对广东省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产生了很大影响,运动开始转入第三阶段。
7月9日至23日,广东省委召开二届二次党代会,传达和贯彻这次中央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了前一段运动。会议认为,一年多来多数地方的运动搞得不深不透,根本原因是:对这场运动的伟大意义认识不够;思想上顾虑多,不敢彻底革命;革命同建设,运动同生产关系没有搞清楚等。这次会议重新部署了农村“四清”和城市“五反”运动,并决定农村“四清”运动由省委第二书记赵紫阳、省委常务书记区梦觉负责;城市“五反”运动由省委书记处书记刘田夫负责。①运动的开展分为重点铺开和逐步深入两个阶段。
1.重点铺开阶段。
根据广东省委的部署,农村“四清”先在每个地区集中搞一个县,在广州市的花县、佛山区的中山、肇庆区的高要、湛江区的阳江、韶关区的曲江、惠阳区的惠阳、汕头区的揭阳、海南区的澄迈8个县铺开,共有108个公社(场),1545个大队,3.26万个生产队。②全省共抽调7.5万多名干部(包括社会青年、大队干部、大专学校师生2万多人)③,组成8个工作总团、100个分团,由省、市、县委第一书记带领,蹲点搞运动。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到花县蹲点,其他省委领导分别到各试点县蹲点,代表省委指导当地的运动。城市“五反”运动试点分为三个部分:一是集中海口、湛江、茂名、江门、韶关、汕头、佛山7个中等城市及省财贸、文教战线力量在佛山市开展运动;二是在广州市工交、文教及荔湾区三条街道(光扬、秀丽 、华林)开展试点;三是在海南铁矿、水产基地、兴隆华侨农场、湛江港务局、曲仁煤矿、瑶岭钨矿、706地质队、省第二监狱、远洋船舶、广州铁路局等15个中央和省属的大型企业开展运动。省委还组织了强大的工作队,佛山市、广州市、中央省属大型企业分别集中工作队员2956人、 4314人、3686人。④这一批运动仍属试点性质,可分为前后两个阶段。
前一階段从1964年10月到1965年初“二十三条”下达,以“反右倾”为主要特征。
工作队组成以后,首先集中一段时间进行集训和整顿。内容包括:学习中央工作会议精神、“双十条”⑤、省党代会的精神、《九评苏共中央公开信》以及《贫下中农协会章程》等文件;开展“四查”(查阶级、查立场、查思想、查作风);总结前一批运动的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964年10月,工作队进村开展运动。这一阶段采取了扎根串连、撇开基层组织、以农村基层干部为主要斗争对象的做法。11月13日,广东省委向中央作“四清”工作阶段报告,认为“农村阶级斗争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基层组织被篡夺以及干部和平演变的状况,到了异常严重的程度。”“领导权不在我们手里的,不是有没有三分之一的问题,而是止不止三分之一的问题。”⑥由于对阶级斗争作了不合实际的估计,从而使8个县的运动越搞越“左”,伤害了不少基层干部。
1965年1月14日,中央下发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文件对运动中的一些“左”的偏差作了部分纠正,把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规定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俗称“大四清”),强调运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根据“二十三条”的有关精神,广东省委检查和分析了前段运动的情况。开始逐步“解放”一批基层干部,实行“两依靠”(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三结合”(群众、干部、工作队),注意对干部实行区别对待,强调运动要和生产密切结合,经济上退赔也酌情实行了减、缓、免。
1965年7月,8个县的“四清”试点基本结束。据统计,“在8个试点县的大队和生产队两级干部中,好的和比较好的一、二类干部占82.4%,问题多的三类干部占14.6%,性质严重的四类干部占3%,而一、二类干部中多数也有不同程度的多吃多占等问题。”①这说明,农村基层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真有问题的是极少数。据7个试点县的统计,“在大队和生产队两级干部中,给予法办、开除党籍和撤职处分的,只占1.65%,继续当选干部的占了70%。”②
2.逐步深入阶段。
8个县的试点基本结束后,广东省委决定从1965年下半年起在三年内分三批搞完农村“四清”运动。第一批铺开32个县、市,连同未搞完的6个试点县,共38个单位。③同时从各级机关、单位中抽调4万名干部,军队抽调近2万名干部,组成总人数达13万多人的“四清”工作队下乡开展运动。省委要求,“四清”中要坚持“说服教育,洗手洗澡,轻装上阵,团结对敌”的方针,团结95%以上的干部和群众,同时要求工作队员积极参加集体劳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占小便宜,不搞特殊化。但是,由于过分强调阶级斗争,在运动中也出现了一些过火的行为,致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各地的“四清”已无法再搞下去,工作队奉命陆续撤出,全省农村“四清”运动随之终止。
在城市“五反”试点结束后,1965年夏末秋初,全省第一批城市“四清”运动开始。开展运动的有佛山市和一批重点中央、省属企业(主要是工交企业)共380个单位,12.5万人。其中大中型中央、省属企业职工约7.5万人,主要集中在三个地区:一是韶关地区的有色金属矿山、二机部所属矿山、地质队和铁路系统的单位等,约3.5万人;二是海南的林场、盐场、港口、铁路和松涛水库,约有职工1.5万人;三是广州地区的公路运输、航运、海运、远洋、水产和电厂、设计单位以及珠江三角洲的几个大糖厂等,约有职工2万人。④这一批是在吸收前一批试点经验基础上进行的。运动于1966年夏基本结束时,“文化大革命”开始,城市“四清”运动也没有继续下去了。 据不完全统计,从1964年下半年开始,农村共有琼山、保亭、崖县、陵水、万宁、海口市郊、海康、阳春、阳江、廉江、湛江市郊、陆丰、海丰、南澳、澄迈、揭阳、揭西、梅县、蕉岭、宝安、博罗、惠阳、惠东、惠州市郊、云浮、新兴、高要、肇庆市郊、曲江、英德、始兴、连县、连南、连山、顺德、高鹤、斗门、中山、花县、广州市郊等40多个县(市)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城市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主要集中在佛山市和一批大、中型中央、省属企业中进行。
四
历时近四年的广东省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留下的经验很多。如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推动运动的顺利开展;领导干部亲自蹲点指导运动;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时注意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以抓典型推示范的方式促进运动的健康发展;分清问题的性质与轻重,区别对待与谨慎处理;注意运动与生产密切结合;等等。应该说这些政策、措施和要求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实际上,从运动的最初部署到各地的具体践行情况,不论是广东省委还是各级党委都始终坚持审慎稳妥的方针,以防止出现过于“左”的错误。如广东省委在运动部署指示中指出:“运动中的打击对象,主要是严重进行资本主义破坏活动的老资产阶级分子、新生资产阶级分子、蜕化变质的犯罪分子,”对于干部内部的问题,“应当注意思想、经济上从严,组织上适当从宽,除了极少数蜕化变质、情节极为严重的分子须严厉处理以外,绝大多数都是通过教育提高来解决。”因此,广东省委明确规定:在开展运动的方法上,“除少數属于敌我矛盾的必须批判斗争以教育大家外,更大量的是通过摆事实,查危害,讲道理,民主讨论和回忆对比,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群众自我教育来提高阶级觉悟,”“绝不能采取简单粗糙的办法,严禁非法斗争,不许打人、吊人,以及搞各种体罚”①。
关于这场运动的积极影响,广东省委在一份总结材料中作了较为客观的概括。材料指出:“经过运动,不但打退了曾经嚣张一时的资本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的进攻,巩固了农村社会主义阵营和无产阶级专政;而且使广大干部和群众都提高了觉悟,进一步学会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密切了干群关系,贯彻执行了党的政策,巩固了集体经济,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经过运动之后,绝大部分农村正气伸张,邪气下降,生产发展,局面起了显著变化。”②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广东省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克服官僚主义、解决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加强经济管理等方面值得肯定,在净化社会风气、解决城乡基层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上也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当然,这场运动毕竟是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其消极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把许多不同性质的问题都被认为是阶级斗争或者阶级斗争在党内的反映,因而混淆了两类矛盾,使不少干部和群众受到不应有的冲击。关于此点,从相关材料中可窥一二。揭阳县在运动中把基层干部当作地富分子、新生资产阶级分子、阶级异己分子、反革命分子、坏分子、蜕化变质分子、贪污分子、贪污盗窃分子等处理的有1674人,占参加运动干部总数的3.4%。③广州市在开展“四清”运动试点的500多个单位中,被查出2200多名“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隐藏的“四类分子”719人,漏划的“资产阶级分子”1681人。④
但就笔者所掌握的材料来看,在运动期间,广东省的工农业生产从全局来看是正常的。工农业总产值逐年上升。1964年比1963年增长18.1%,1965年比1964年增长19.1%,1966年增长13.2%。⑤这实际上也从侧面说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期间,“左”的错误还是局部性错误,还没有达到支配全局的程度。
(梁向阳,历史学硕士,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第二研究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