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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该文介绍了泾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溯源管理;泾县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9)06-0078-03
受自然条件限制,泾县农产品生产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市场竞争意识不强,大多重视生产基地、厂房设施、机械设备等硬件投入,而对提高员工素质、农产品生产档案记载、相关制度执行等软件建设的重视程度不高,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泾县农委逐步加大了对农产品生产单位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2017年建立了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系统平台,将县域内规模农产品生产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纳入系统平台进行管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管理各个环节进行线上实时监管。同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合县农技推广中心每年对农产品生产单位开展2~3次日常巡查,检查农产品生产及农产品安全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配合省、市监管部门开展例行监测,进行样品抽检;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利用民生工程建立的快检室对辖区内农产品进行抽样快检;对泾县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 泾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委的关心与支持下,泾县围绕食用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目标,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不断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全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稳步提高。从近年来开展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情况来看,泾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可靠。目前大部分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都有了一定水平的提高,蔬菜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日益规范,高毒农药退出经营市场,近几年来全县未发生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1 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 近年来,泾县农委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11年全县11个乡镇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成员由农综站技术人员兼任,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监管工作。成立了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领导机构,明确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村级农产品安全协管员,建立了乡(镇)、村食用农产品监管体系。2017年2月,县编委(泾编【2017】11号)批复同意成立县农产品质量监管局,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在责任落实方面,按照农委各二级机构及科室的职能,对职责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和明确,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监管任务。
1.2 加强检验检测,提升监管实效 利用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项目,全县11个乡镇全部建成了农产品安全快检站,建成了23套农产品安全快检系统,每个乡镇配备2名兼职的检测人员,全县实现了乡镇蔬菜农残快检全覆盖,特色种、养农产品安全就地快速检测;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通过了市级验收,配备了3名专职检测人员,可对农产品安全进行定量分析与检测;利用农业项目帮助4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建设和提升产品质量安全自检系统,在建4套农产品生产单位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积极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例行检测工作任务,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1.3 加强行政执法,强化源头监管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与县农技推广中心部门联合,有效开展农业专项执法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在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高峰期间如夏、秋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通过专项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引导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建立连锁经营模式,建立并完善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实行规范经营,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经营行为,加强农产品安全源头监管。给农产品生产单位分发统一印制的生产记录,规范农事操作的记载。逐步将农产品生产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纳入泾县农产品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系统管理,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
1.4 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质量安全 近年来,县农技推广中心积极推广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开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推广性诱剂、杀虫灯、防虫网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初步构建了一套产前、产中、产后的安全标准体系,将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降低农残等措施具体化、规范化和简便化,使农户在生产中有标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他们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有效载体作用。近3年来,泾县农技推广中心推广应用生物技术、性诱技术、太阳能杀蟲灯、色诱板等茶园面积3333.33hm2、水稻面积1.33万hm2,组织编写《涌溪火青》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近10部,实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1.5 建立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完善追溯体系建设 2017年,泾县农委利用宣城市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为安徽省中徽茶叶专业合作社、泾县涌溪火青茶叶有限公司、泾县兰香茶业开发有限公司3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各建成了1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立建全生产(加工)记录、相关制度等软件资料,产品相关数据上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系统生成二维码信息,打印后张贴于产品包装盒,消费者扫描二维码信息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利用省级财政资金2017年农业品牌追溯体系建设项目为安徽翰林茶业有限公司建成1套包含产品自检系统、物联网监控系统、电子商务系统、二维码信息查询系统等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利用县级财政资金为泾县仕同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泾县海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泾县三联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云岭星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建设完成后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将初具规模,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将更加扎实可靠。 1.6 大力推行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生产者的自律和诚信意识 企业自律和诚信是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为一步提高种植业产品生产单位的自律和诚信意识,泾县农委除加强日常检查与宣传外,给全县9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按月向市局报关信用档案信息。建立了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红黑榜”制度,根据产品抽检结果不定期发布企业诚信信息,并将企业纳入“红黑榜”管理。
1.7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利用网络、手机微信等传播媒介和方式,不断强化农产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利用每年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放心农资下乡、送科技下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活动,向农产品消费者和生产者编印发放茶叶、蔬菜种植生产基本知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汇编》等技术和宣传资料。针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实际和群众需求,重点开展科学种植和安全用药培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提高农产品生产单位的质量安全能力。
2 泾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2.1 职责交叉的环节分工不明确 农产品生产和消费要经过一个完整的链条,包括种植生产、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烹饪等环节,从农田到餐桌各个方面,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对食品的污染,造成农产品的不安全。实践中,各行政机关按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行分工,规定虽然简单明确,但在管理体制上往往形成部门职能交叉的模糊地带,产生质量安全监管真空。比如,泾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但县农产品安全检测站在农技推广中心,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由县农技推广中心负责,畜、禽、水产养殖则由畜牧水产局负责,3个单位同等级别职能交叉,形成不了完整的监管体系,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2.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良莠不齐 截至2017年底,泾县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401家,其中种植业合作社国家级4家、省级4家、市级23家;家庭农场652家,其中种植业家庭农场省级10家、市级22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大多重视硬件设施的投入,受人员文化水平、薪资成本等因素影响,软件资料建设薄弱,甚至有的经营主体根本就没有原始记录,为了申报荣誉临时编写材料,达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要求。如泾县种粮大户卫毕发全年种植水稻60hm2,农药化肥到宣城统一购买,加上项目上发放的生物农药,投入品的购买施用自己记在本子上,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生产记录的记载。泾县石壁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石壁水稻種植家庭农场,前者是一个松散组织,名不符实;家庭农场农业投入品实行统一购买、统一防治、统一施肥,有记工的本子,没有生产记录和农事记录。方兴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全桃粮食种植家庭农场2块牌子一套人员,产品申请了有机认证,虽有生产记录但并未规范记载。
2.3 散户生产经营主体管理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违法行为有具体的规定,而对家庭散户生产中的违法行为缺乏约束机制。受自然条件影响,泾县种植业大多呈分散状态,部分农民专业组织合作社实际上也是散户生产,根本做不到企业化生产的要求,在依法监管上存在监管难、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
2.4 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不足 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量大面广,而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偏少,有限的监管力量难以应付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站只是一块牌子而已,没有编制人员,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很多监管职责未落实到位。目前常用的监管手段是抽样监测,乡镇监管站只能进行快检定性,难以全面评定农产品安全。县级定量分析检测仪器尚未开机运行,县级抽样检测只能送市检测中心或委托第三方进行。
2.5 市场准入制度不够健全,质量问题追溯难 初级农产品市场准入门槛低,农户自产自销的蔬菜未经农残检测便进入了批发或零售市场,外地调运的初级农产品大多也没有产地证明或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单,市场准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标准化措施得不到有效贯彻和执行。尤其对于那些自产自销、生产规模不大的农产品,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难以溯源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6 种植业产品自检能力不足 一是县农检中心专业检测人员少且年龄偏大,未配备专业化定量分析人员,实验室不具备认证基础,目前仅能开展部分食用农产品的快检工作,无法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不能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依据。二是绝大部分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没有自律性的检测能力,有些农业园区虽然建成了检测室,但自检意识不强、自检能力不足、检测项目不符,普遍存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的问题。三是市场准入检测尚未完全实施。目前泾县没有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还不能对进入泾县的农产品开展集中检测。四是取样难,特别是到基地一家一户取样费用问题,签字造册无法报销,不符合单位资金管理制度。
3 加强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的对策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近年来,人们在经历了“毒豇豆”、“毒生姜”、“毒奶粉”等事件后,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但与此同时,农业生产经营的种种弊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薄弱基础,都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泾县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重在加强源头管理,把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前移到田间地头,质量安全意识落实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利用物联网与二维码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工作。
3.1 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 理顺县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关系,县级检测站负责全县食用农产品安全监测并指导乡镇级检测站开展工作。加强检测人员培训,更新理论知识提高操作水平,充分利用县检测站配备的高端检测仪器设备开展检测工作。县检测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尽快落实“三定”,抓紧通过“双认”。 3.2 大力推行市场准入制度 着力推行市场准入制度,让农产品进入市场前政府要我检变为市场要我检,杜绝有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进入市场。农业部门应加强与市管、城管等部门的配合,让所有农产品凭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合格单进入市场,归属地乡镇快检站履行快检义务。
3.3 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 泾县种植业产品生产单位自律意识亟待提高。比如,日常中发现很少有规范记载、妥善保存的农事操作的记录,大多是为了应付检查或申报项目而突击填写,自律意识可见一斑。因此,今后要加大宣传与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单位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3.4 推行种植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进一步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不断夯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大力扶持和培育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帮助企业进行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并加强证后监管工作力度,促进优质安全食用农产品上规模、上档次,提高泾县食用农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3.5 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长效机制,以推行生产档案制度为重点,加大对标准化示范区、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检查力度。逐步扩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系统平台的监管对象,运用好监管平台系统。进一步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利用财政资金扶持、政策鼓励等手段,帮助有能力和條件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建设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不断提高可追溯能力。通过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逐步完善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体系。
4 结语
农业部确定2018年为全国农业质量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质量兴农,有利于从根本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解决我国农产品基本质量安全问题。泾县地处长江南岸平原与皖南山区交接地带,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着良好的产地环境基础。2017年泾县成功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说明泾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够得到充分的保证。种植业的发展已由过去的提高产量转变为提升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了重要的民生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涵盖农产品生产记录、产品安全检测等关系质量安全关键要素,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实现方式。
(责编:张宏民)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溯源管理;泾县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9)06-0078-03
受自然条件限制,泾县农产品生产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市场竞争意识不强,大多重视生产基地、厂房设施、机械设备等硬件投入,而对提高员工素质、农产品生产档案记载、相关制度执行等软件建设的重视程度不高,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泾县农委逐步加大了对农产品生产单位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2017年建立了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系统平台,将县域内规模农产品生产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纳入系统平台进行管理,对农产品生产(加工)管理各个环节进行线上实时监管。同时,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联合县农技推广中心每年对农产品生产单位开展2~3次日常巡查,检查农产品生产及农产品安全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配合省、市监管部门开展例行监测,进行样品抽检;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利用民生工程建立的快检室对辖区内农产品进行抽样快检;对泾县食用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进行全程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 泾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农委的关心与支持下,泾县围绕食用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目标,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不断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全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稳步提高。从近年来开展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情况来看,泾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可靠。目前大部分生产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都有了一定水平的提高,蔬菜监测合格率稳中有升,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日益规范,高毒农药退出经营市场,近几年来全县未发生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1 健全监管网络,落实监管责任 近年来,泾县农委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11年全县11个乡镇均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成员由农综站技术人员兼任,负责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监管工作。成立了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领导机构,明确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村级农产品安全协管员,建立了乡(镇)、村食用农产品监管体系。2017年2月,县编委(泾编【2017】11号)批复同意成立县农产品质量监管局,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在责任落实方面,按照农委各二级机构及科室的职能,对职责范围、责任内容和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和明确,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监管任务。
1.2 加强检验检测,提升监管实效 利用农产品安全民生工程项目,全县11个乡镇全部建成了农产品安全快检站,建成了23套农产品安全快检系统,每个乡镇配备2名兼职的检测人员,全县实现了乡镇蔬菜农残快检全覆盖,特色种、养农产品安全就地快速检测;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通过了市级验收,配备了3名专职检测人员,可对农产品安全进行定量分析与检测;利用农业项目帮助4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建设和提升产品质量安全自检系统,在建4套农产品生产单位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积极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例行检测工作任务,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1.3 加强行政执法,强化源头监管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与县农技推广中心部门联合,有效开展农业专项执法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在农药、化肥等投入品使用高峰期间如夏、秋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通过专项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引导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建立连锁经营模式,建立并完善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实行规范经营,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经营行为,加强农产品安全源头监管。给农产品生产单位分发统一印制的生产记录,规范农事操作的记载。逐步将农产品生产和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纳入泾县农产品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系统管理,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实施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
1.4 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质量安全 近年来,县农技推广中心积极推广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开展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指导,推广性诱剂、杀虫灯、防虫网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初步构建了一套产前、产中、产后的安全标准体系,将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降低农残等措施具体化、规范化和简便化,使农户在生产中有标可依,有章可循。通过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他们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有效载体作用。近3年来,泾县农技推广中心推广应用生物技术、性诱技术、太阳能杀蟲灯、色诱板等茶园面积3333.33hm2、水稻面积1.33万hm2,组织编写《涌溪火青》等地方标准和技术规程近10部,实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
1.5 建立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完善追溯体系建设 2017年,泾县农委利用宣城市2017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为安徽省中徽茶叶专业合作社、泾县涌溪火青茶叶有限公司、泾县兰香茶业开发有限公司3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各建成了1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立建全生产(加工)记录、相关制度等软件资料,产品相关数据上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平台系统生成二维码信息,打印后张贴于产品包装盒,消费者扫描二维码信息进行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利用省级财政资金2017年农业品牌追溯体系建设项目为安徽翰林茶业有限公司建成1套包含产品自检系统、物联网监控系统、电子商务系统、二维码信息查询系统等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利用县级财政资金为泾县仕同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泾县海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泾县三联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云岭星火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项目目前正在实施中,建设完成后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将初具规模,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将更加扎实可靠。 1.6 大力推行信用体系建设,增强生产者的自律和诚信意识 企业自律和诚信是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为一步提高种植业产品生产单位的自律和诚信意识,泾县农委除加强日常检查与宣传外,给全县90家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按月向市局报关信用档案信息。建立了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红黑榜”制度,根据产品抽检结果不定期发布企业诚信信息,并将企业纳入“红黑榜”管理。
1.7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质量安全意识 利用网络、手机微信等传播媒介和方式,不断强化农产品生产单位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利用每年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放心农资下乡、送科技下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活动,向农产品消费者和生产者编印发放茶叶、蔬菜种植生产基本知识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汇编》等技术和宣传资料。针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实际和群众需求,重点开展科学种植和安全用药培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组织开展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培训,提高农产品生产单位的质量安全能力。
2 泾县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2.1 职责交叉的环节分工不明确 农产品生产和消费要经过一个完整的链条,包括种植生产、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烹饪等环节,从农田到餐桌各个方面,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对食品的污染,造成农产品的不安全。实践中,各行政机关按照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行分工,规定虽然简单明确,但在管理体制上往往形成部门职能交叉的模糊地带,产生质量安全监管真空。比如,泾县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但县农产品安全检测站在农技推广中心,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由县农技推广中心负责,畜、禽、水产养殖则由畜牧水产局负责,3个单位同等级别职能交叉,形成不了完整的监管体系,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2.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良莠不齐 截至2017年底,泾县已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401家,其中种植业合作社国家级4家、省级4家、市级23家;家庭农场652家,其中种植业家庭农场省级10家、市级22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大多重视硬件设施的投入,受人员文化水平、薪资成本等因素影响,软件资料建设薄弱,甚至有的经营主体根本就没有原始记录,为了申报荣誉临时编写材料,达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要求。如泾县种粮大户卫毕发全年种植水稻60hm2,农药化肥到宣城统一购买,加上项目上发放的生物农药,投入品的购买施用自己记在本子上,没有按照要求进行生产记录的记载。泾县石壁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和石壁水稻種植家庭农场,前者是一个松散组织,名不符实;家庭农场农业投入品实行统一购买、统一防治、统一施肥,有记工的本子,没有生产记录和农事记录。方兴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和全桃粮食种植家庭农场2块牌子一套人员,产品申请了有机认证,虽有生产记录但并未规范记载。
2.3 散户生产经营主体管理难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违法行为有具体的规定,而对家庭散户生产中的违法行为缺乏约束机制。受自然条件影响,泾县种植业大多呈分散状态,部分农民专业组织合作社实际上也是散户生产,根本做不到企业化生产的要求,在依法监管上存在监管难、处罚难、执行难的问题。
2.4 监管力量和技术支撑不足 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量大面广,而农产品安全监管部门人员偏少,有限的监管力量难以应付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乡镇农产品安全监管站只是一块牌子而已,没有编制人员,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很多监管职责未落实到位。目前常用的监管手段是抽样监测,乡镇监管站只能进行快检定性,难以全面评定农产品安全。县级定量分析检测仪器尚未开机运行,县级抽样检测只能送市检测中心或委托第三方进行。
2.5 市场准入制度不够健全,质量问题追溯难 初级农产品市场准入门槛低,农户自产自销的蔬菜未经农残检测便进入了批发或零售市场,外地调运的初级农产品大多也没有产地证明或质量安全检测报告单,市场准入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生产者对农产品质量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标准化措施得不到有效贯彻和执行。尤其对于那些自产自销、生产规模不大的农产品,一旦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难以溯源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6 种植业产品自检能力不足 一是县农检中心专业检测人员少且年龄偏大,未配备专业化定量分析人员,实验室不具备认证基础,目前仅能开展部分食用农产品的快检工作,无法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不能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依据。二是绝大部分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单位没有自律性的检测能力,有些农业园区虽然建成了检测室,但自检意识不强、自检能力不足、检测项目不符,普遍存在“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的问题。三是市场准入检测尚未完全实施。目前泾县没有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还不能对进入泾县的农产品开展集中检测。四是取样难,特别是到基地一家一户取样费用问题,签字造册无法报销,不符合单位资金管理制度。
3 加强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的对策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近年来,人们在经历了“毒豇豆”、“毒生姜”、“毒奶粉”等事件后,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但与此同时,农业生产经营的种种弊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薄弱基础,都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面临着巨大的挑战。泾县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重在加强源头管理,把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前移到田间地头,质量安全意识落实在生产的各个环节,利用物联网与二维码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工作。
3.1 健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 理顺县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关系,县级检测站负责全县食用农产品安全监测并指导乡镇级检测站开展工作。加强检测人员培训,更新理论知识提高操作水平,充分利用县检测站配备的高端检测仪器设备开展检测工作。县检测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尽快落实“三定”,抓紧通过“双认”。 3.2 大力推行市场准入制度 着力推行市场准入制度,让农产品进入市场前政府要我检变为市场要我检,杜绝有质量安全问题的产品进入市场。农业部门应加强与市管、城管等部门的配合,让所有农产品凭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合格单进入市场,归属地乡镇快检站履行快检义务。
3.3 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 泾县种植业产品生产单位自律意识亟待提高。比如,日常中发现很少有规范记载、妥善保存的农事操作的记录,大多是为了应付检查或申报项目而突击填写,自律意识可见一斑。因此,今后要加大宣传与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生产单位特别是农业龙头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3.4 推行种植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进一步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不断夯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大力扶持和培育绿色无公害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帮助企业进行无公害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绿色食品认证工作,并加强证后监管工作力度,促进优质安全食用农产品上规模、上档次,提高泾县食用农产品的整体竞争力。
3.5 完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长效机制,以推行生产档案制度为重点,加大对标准化示范区、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记录、农业投入品使用的检查力度。逐步扩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系统平台的监管对象,运用好监管平台系统。进一步巩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成果,利用财政资金扶持、政策鼓励等手段,帮助有能力和條件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建设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不断提高可追溯能力。通过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逐步完善泾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体系。
4 结语
农业部确定2018年为全国农业质量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质量兴农,有利于从根本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解决我国农产品基本质量安全问题。泾县地处长江南岸平原与皖南山区交接地带,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着良好的产地环境基础。2017年泾县成功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说明泾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能够得到充分的保证。种植业的发展已由过去的提高产量转变为提升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了重要的民生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涵盖农产品生产记录、产品安全检测等关系质量安全关键要素,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实现方式。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