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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通过分析1999~2009年地方财政及2008年浙江省县级财政的收支数据,证明现行财政体制是城市政府对农民工实行“条件准入”的制度因素。要实现农民工市民化,应根据“非竞争”和“非排他”的程度,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公共支出责任;地方财政的征税对象应由GDP转变为财产价值,因为GDP对居民数量边际递减,而财产价值对居民数量边际递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