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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武汉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并进行意见公开征集。根据该管理办法,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开发商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且应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之前,完成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工作并与中标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