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适应当前我国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应急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工作,卫生部近日对<卫生部核事故与放射事故应急预案>[1](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于2009年10月15日将修订后的<卫生部核事故和辐射事故卫生应急预案>[2](以下简称<卫生应急预案>)印发实施,并配发相关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突发核事件和辐射事件卫生应急工作[3].笔者结合参与<应急预案>修订所做的工作,谈谈学习和贯彻实施<卫生应急预案>的一些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