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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垦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逐步形成秸秆资源开发利用的良性循环,减少了秸秆露天焚烧问题,促进了垦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改善了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了农民收入,保护了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