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绝对的权利绝对会导致腐败,如果破产管理人在其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缺少必要的监督,就有可能导致其对权利的滥用,从而使破产程序陷入混乱,严重影响破产程序价值目标的实现.本文以破产管理人监督制度为分析重心,重点分析了我国破产管理人监督体制中存在的主体缺失、缺乏对人民法院权力的约束机制以及破产管理人法律责任制度等方面的不足,并提出了建立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