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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越来越大,五部委紧急叫停“打捆贷款”,但是地方政府掌握大量经济资源,实际上已经成为信贷市场中的最大买家,银行几乎避无可避
2006年以来,以狂热投资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经济高烧难退。
有数据为例,今年一季度末,中国的GDP增长10.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7.7%,银行贷款增加14.7%,占全年计划的50%。
这其中,出现了一个不被人关注的严重事态,今年以来签订的“打捆贷款”协议金额累计已经超过1万亿人民币。银监会一位官员指出,打捆贷款已经成为助长地方政府投资冲动的重要因素,并且对银行来说也隐藏着极大风险。
今年“五一”长假前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五部委联合发文,紧急规范各类“打捆贷款”,信贷闸门再次收紧。在这份名为《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的通知》中,五部委明确规定,金融机构要立即停止一切政府的“打捆贷款”和授信活动。并且严肃要求,地方政府不得为贷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是变相担保。
银政合作
所谓“打捆贷款”是指以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城市投资公司为承贷主体,以财政出具的还款承诺作为偿债保证,将一城市或区域的若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项目向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通俗地讲,就是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大额银政合作协议。
今年以来,全国公开的银政合作协议累加起来,金额已经超过万亿人民币。因此,此次规范“打捆贷款”,是4月份国家发改委对水泥、焦化、铁合金等行业实施严厉的调控措施以及央行加息之后,又一重大的宏观调控举措。
“打捆贷款”对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来说都不陌生。今年以来,一些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频频签署合作协议。打开各大商业银行网站,签署数百亿乃至超千亿元“银政合作”的例子比比皆是。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4月3日,建行为厦门提供500亿元;3月23日,为辽宁省提供1000亿;1月23日,为河北省提供1200亿……同一期间,其他银行也多有大手笔。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打捆贷款”的诱人之处在于金额巨大,对于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发挥重要作用。如在2006年初某市的银政合作签约仪式上,地方政府领导发言称:“根据“十一五”期间发展规划,我市将安排包括重大产业集群、基础设施、现代服务、社会事业等一大批投资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将达3200亿元。”
在当前宏观调控形势下,“打捆贷款”已成为银行贷款增长过快、地方投资增速过高的主因,在很多地方,银政合作成为助长地方投资行为的重要因素。
高风险贷款
“打捆贷款”这种贷款用好了其实无可厚非。如一些市政项目的建设,有一定公共品的属性,经营得好可以有比较稳定的收益。如果地方财政一时囊中羞涩,借力银行信贷造福一方,本可皆大欢喜。但是这种联姻不能过于宽泛,不应该享受特权,特别是同样应该以商业规则为准绳。
但“打捆贷款”存在明显的法律缺陷,银行所放贷款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从现实情况看,“打捆贷款”中的大部分存在担保缺陷,其抵押品要么没有合法登记,要么低值高估,要么很难市场变现;还款来源大多有名无实。二是银政合作所形成的银行与政府签订的协议,很少有法律约束力,贷款一旦形成风险,银行很难拿着协议上法院打官司,最大限度只能拿着协议向有关部门申诉,很多情况是新官不理旧账,这个部门推那个部门,事情不了了之。
对于“打捆贷款”来说,还本付息压力可以不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承担,一届政府任期5年,而城建打捆融资贷款期限一般在10年以上,在没有法定的政府负债额度约束的情况下,这种偿还责任对地方政府来说是标准的“软约束”,它不但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无限膨胀,也可能导致商业银行的资产面临着巨大风险,对银行来说隐藏着极大的风险。
所以在前文所述的《通知》中,2005年1月26日已成为政府担保是否有效的分界线。《通知》重申了财政部对地方政府担保问题的规定,2005年1月26日以前地方政府对贷款所做的担保有效,在这个日期以后的政府担保将不再有效,并且严禁地方政府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是变相担保。
“国家出于宏观的考虑,才采取这么严厉的措施。”一位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管认为。
“打捆贷款一下子投放的量比较大,再加上地方政府的干预,可能会影响商业银行的判断。另外,银行的这种做法也助长了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在当前背景下,对宏观调控不利。”银河证券高级经济学家苑德军教授判断,尽管之前“打捆贷款”发挥了很多积极作用,但当前其风险度正逐渐加大。
他认为,由于借款人为财政所属或控股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没有稳定的经营收入来源,因此还款来源得不到保障。“虽然财政做出还款承诺,但这种承诺在法律上属一种无效的担保形式,一旦财政资金发生问题,贷款将无法按期偿还。”另外,“打捆贷款”中往往存在政府意志较强、银行贷款被动运作的隐患,使银行信贷资金形成较大的潜在风险。
例如,有些城市把一些道路建设,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贷款以高速公路收费权作为质押,甚至将公路收费权分段质押,质押登记难以实现、贷款担保无法得到确切保障。
目前,我国法律对地方政府的负债行为既缺少明确的支持,也缺乏必要的约束。当地方负债建设已经普遍化之后,特别是当国有银行也大胆地进入该领域提供贷款之后,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人开始逐步大胆起来,大量负债建设自己的“政绩工程”。这不仅在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也使地方财政日后的偿债压力增大,形成对以后各届政府管理的风险。
症结所在
“打捆贷款”作为一个整体项目向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起源于1998年,最早由国家开发银行在安徽芜湖试办,随后,被地方政府广泛运用,目前已成为金融机构抢占有利金融市场的最重要手段。
而银行之所以愿意提供此类“打捆贷款”,并常常给予极高授信额度,恰恰因为有政府信誉在背后支持。在银行业放开前,这种做法对于国家而言,无非是左右口袋换钱,万一形成呆坏账,最后买单的还是政府。
但随着银行业完全开放日期临近,如果国有银行改制依然背负沉重的政府贷款包袱,银行将会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面临来自其他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不剥离“二政府”的影子,国内银行就不可能走稳。或许正是认识到“打捆贷款”的这种双重危害,才会有五部委下决心下重手让商业银行“挤出政府、拥抱市场”的行动。
不过,根除“打捆贷款”却是一个艰难的任务,由于地方政府主导地方经济的规划,又掌握大量资源,他们实际上已经成为信贷市场中的最大买家,而贷款又是银行的最主要利润来源,银行与政府的联姻几乎避无可避。中国经济总量大部分都掌握在官企手里,所以政府改革不到位、政府职能错位才是银政联姻的症结。
另一方面,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依赖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双重拉动。1998年至2003年,中国工业产值以及投资维持着9.83%和14.14%平均增长率的高增长;与此同时,城市化率从1998年的30.42%提高到2003年的40.5%。毫无疑问,各级地方政府是城市化的主要推动力量。换句话说,本轮增长主要是由有地方政府背景的投融资公司大规模进行市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拉动所致。目前,由地方政府主导的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为我国投资高增长中各个产业链条的总牵动和总引擎,由其所创造的巨大的投资需求直接引导着市场对产业链中上游领域产品进行高速投资。
所以有专家指出,国家五部委紧急叫停“打捆贷款”,并非全面否定银政合作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积极作用,也不代表当前银政合作之路就走到了尽头,银政合作作为近年的一项金融创新,目前所出现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科学管理和正确引导。
银政合作动机分解
“银政合作”一度成为银政双方都十分热衷的事情,迅速在各地蔓延,而且往往被视作一种“创新”而大肆宣扬。稍一研究即可知悉,在中国的现存体制环境中,政府和银行的行为都是有各自合理的动机的。
政府热衷于银政合作,主要看重如下几点:其一,银行可为政府制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整合计划;其二,银行可为国债建设项目提供配套贷款;其三,银行可为国有资产的盘活提供资金支持。
银行积极参与银政合作也有其利益动机,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由于大量的项目和资源掌握在政府的手中,和政府合作能够使银行分享垄断行业利润、节省信贷管理成本、改善银政关系等;其二,通过扩大贷款总量,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其三,可挖掘政府所掌握的其他资源,例如,银行在参与一些历史项目的处置过程中,可在人员安置、税收减免、征用土地、分担社会保障成本等问题上得到政府许多优惠政策。
2006年以来,以狂热投资为主要特征的中国经济高烧难退。
有数据为例,今年一季度末,中国的GDP增长10.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7.7%,银行贷款增加14.7%,占全年计划的50%。
这其中,出现了一个不被人关注的严重事态,今年以来签订的“打捆贷款”协议金额累计已经超过1万亿人民币。银监会一位官员指出,打捆贷款已经成为助长地方政府投资冲动的重要因素,并且对银行来说也隐藏着极大风险。
今年“五一”长假前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五部委联合发文,紧急规范各类“打捆贷款”,信贷闸门再次收紧。在这份名为《关于加强宏观调控,整顿和规范各类打捆贷款的通知》中,五部委明确规定,金融机构要立即停止一切政府的“打捆贷款”和授信活动。并且严肃要求,地方政府不得为贷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是变相担保。
银政合作
所谓“打捆贷款”是指以国有独资或控股的城市投资公司为承贷主体,以财政出具的还款承诺作为偿债保证,将一城市或区域的若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合起来作为一个整体项目向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通俗地讲,就是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大额银政合作协议。
今年以来,全国公开的银政合作协议累加起来,金额已经超过万亿人民币。因此,此次规范“打捆贷款”,是4月份国家发改委对水泥、焦化、铁合金等行业实施严厉的调控措施以及央行加息之后,又一重大的宏观调控举措。
“打捆贷款”对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来说都不陌生。今年以来,一些商业银行与地方政府频频签署合作协议。打开各大商业银行网站,签署数百亿乃至超千亿元“银政合作”的例子比比皆是。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4月3日,建行为厦门提供500亿元;3月23日,为辽宁省提供1000亿;1月23日,为河北省提供1200亿……同一期间,其他银行也多有大手笔。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打捆贷款”的诱人之处在于金额巨大,对于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能发挥重要作用。如在2006年初某市的银政合作签约仪式上,地方政府领导发言称:“根据“十一五”期间发展规划,我市将安排包括重大产业集群、基础设施、现代服务、社会事业等一大批投资项目,预计固定资产投资将达3200亿元。”
在当前宏观调控形势下,“打捆贷款”已成为银行贷款增长过快、地方投资增速过高的主因,在很多地方,银政合作成为助长地方投资行为的重要因素。
高风险贷款
“打捆贷款”这种贷款用好了其实无可厚非。如一些市政项目的建设,有一定公共品的属性,经营得好可以有比较稳定的收益。如果地方财政一时囊中羞涩,借力银行信贷造福一方,本可皆大欢喜。但是这种联姻不能过于宽泛,不应该享受特权,特别是同样应该以商业规则为准绳。
但“打捆贷款”存在明显的法律缺陷,银行所放贷款隐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从现实情况看,“打捆贷款”中的大部分存在担保缺陷,其抵押品要么没有合法登记,要么低值高估,要么很难市场变现;还款来源大多有名无实。二是银政合作所形成的银行与政府签订的协议,很少有法律约束力,贷款一旦形成风险,银行很难拿着协议上法院打官司,最大限度只能拿着协议向有关部门申诉,很多情况是新官不理旧账,这个部门推那个部门,事情不了了之。
对于“打捆贷款”来说,还本付息压力可以不在本届政府任期内承担,一届政府任期5年,而城建打捆融资贷款期限一般在10年以上,在没有法定的政府负债额度约束的情况下,这种偿还责任对地方政府来说是标准的“软约束”,它不但导致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无限膨胀,也可能导致商业银行的资产面临着巨大风险,对银行来说隐藏着极大的风险。
所以在前文所述的《通知》中,2005年1月26日已成为政府担保是否有效的分界线。《通知》重申了财政部对地方政府担保问题的规定,2005年1月26日以前地方政府对贷款所做的担保有效,在这个日期以后的政府担保将不再有效,并且严禁地方政府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是变相担保。
“国家出于宏观的考虑,才采取这么严厉的措施。”一位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管认为。
“打捆贷款一下子投放的量比较大,再加上地方政府的干预,可能会影响商业银行的判断。另外,银行的这种做法也助长了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在当前背景下,对宏观调控不利。”银河证券高级经济学家苑德军教授判断,尽管之前“打捆贷款”发挥了很多积极作用,但当前其风险度正逐渐加大。
他认为,由于借款人为财政所属或控股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没有稳定的经营收入来源,因此还款来源得不到保障。“虽然财政做出还款承诺,但这种承诺在法律上属一种无效的担保形式,一旦财政资金发生问题,贷款将无法按期偿还。”另外,“打捆贷款”中往往存在政府意志较强、银行贷款被动运作的隐患,使银行信贷资金形成较大的潜在风险。
例如,有些城市把一些道路建设,特别是高速公路建设贷款以高速公路收费权作为质押,甚至将公路收费权分段质押,质押登记难以实现、贷款担保无法得到确切保障。
目前,我国法律对地方政府的负债行为既缺少明确的支持,也缺乏必要的约束。当地方负债建设已经普遍化之后,特别是当国有银行也大胆地进入该领域提供贷款之后,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人开始逐步大胆起来,大量负债建设自己的“政绩工程”。这不仅在加大银行的信贷风险,同时也使地方财政日后的偿债压力增大,形成对以后各届政府管理的风险。
症结所在
“打捆贷款”作为一个整体项目向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起源于1998年,最早由国家开发银行在安徽芜湖试办,随后,被地方政府广泛运用,目前已成为金融机构抢占有利金融市场的最重要手段。
而银行之所以愿意提供此类“打捆贷款”,并常常给予极高授信额度,恰恰因为有政府信誉在背后支持。在银行业放开前,这种做法对于国家而言,无非是左右口袋换钱,万一形成呆坏账,最后买单的还是政府。
但随着银行业完全开放日期临近,如果国有银行改制依然背负沉重的政府贷款包袱,银行将会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面临来自其他商业银行以及外资银行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不剥离“二政府”的影子,国内银行就不可能走稳。或许正是认识到“打捆贷款”的这种双重危害,才会有五部委下决心下重手让商业银行“挤出政府、拥抱市场”的行动。
不过,根除“打捆贷款”却是一个艰难的任务,由于地方政府主导地方经济的规划,又掌握大量资源,他们实际上已经成为信贷市场中的最大买家,而贷款又是银行的最主要利润来源,银行与政府的联姻几乎避无可避。中国经济总量大部分都掌握在官企手里,所以政府改革不到位、政府职能错位才是银政联姻的症结。
另一方面,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依赖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双重拉动。1998年至2003年,中国工业产值以及投资维持着9.83%和14.14%平均增长率的高增长;与此同时,城市化率从1998年的30.42%提高到2003年的40.5%。毫无疑问,各级地方政府是城市化的主要推动力量。换句话说,本轮增长主要是由有地方政府背景的投融资公司大规模进行市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拉动所致。目前,由地方政府主导的这些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为我国投资高增长中各个产业链条的总牵动和总引擎,由其所创造的巨大的投资需求直接引导着市场对产业链中上游领域产品进行高速投资。
所以有专家指出,国家五部委紧急叫停“打捆贷款”,并非全面否定银政合作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积极作用,也不代表当前银政合作之路就走到了尽头,银政合作作为近年的一项金融创新,目前所出现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科学管理和正确引导。
银政合作动机分解
“银政合作”一度成为银政双方都十分热衷的事情,迅速在各地蔓延,而且往往被视作一种“创新”而大肆宣扬。稍一研究即可知悉,在中国的现存体制环境中,政府和银行的行为都是有各自合理的动机的。
政府热衷于银政合作,主要看重如下几点:其一,银行可为政府制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整合计划;其二,银行可为国债建设项目提供配套贷款;其三,银行可为国有资产的盘活提供资金支持。
银行积极参与银政合作也有其利益动机,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由于大量的项目和资源掌握在政府的手中,和政府合作能够使银行分享垄断行业利润、节省信贷管理成本、改善银政关系等;其二,通过扩大贷款总量,降低不良贷款比率;其三,可挖掘政府所掌握的其他资源,例如,银行在参与一些历史项目的处置过程中,可在人员安置、税收减免、征用土地、分担社会保障成本等问题上得到政府许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