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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用事业通常是自然垄断行业,在我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它还具有较强的行政垄断性。我国对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并存的公用事业的规制改革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应区别两种垄断的不同性质,有针对性地确定改革目标。本文阐述了我国城市公用事业的自然垄断特性,分析了其行政垄断的根源及表现,对双重垄断下的城市公用事业规制目标选择提出了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