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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社会的崛起提升了“信息”一词的热度,使交往主体从在场交往向缺场交往转变,信息互动模式的生成、传递和利用等一系列过程与方式都发生了变迁,特别是网络流行语已普遍应用到信息互动的模式上。近年来,我国信息法规建设虽逐渐加强,然而还难以满足社会生活网络化的趋势和要求。在此背景下,我国信息法规体系的构建应注重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统一标准化规范;强化监督、评估与反馈机制;将信息法规体系建设提高到国家顶层战略设计层面;宏观与微观并重,实行网络内外共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