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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银监会新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相继出台,为全面了解银行业对服务政策的落实情况和服务现状,笔者选取辽源市辖内大型银行和小微企业作为调查对象,重点分析了各大型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为今后促进小微企业更好地发展提供合理可行的建议。
【关键词】大型银行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问题 建议
近年来,随着银监会新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相继出台,辽源银监分局进一步注重政策的落地实施,通过召开高管座谈会、深入机构调研等形式,持续督导大型银行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助推小微企业发展,收到良好效果。
截至2015年12月末,辖内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9.64亿元,比年初增加8.77亿元,增长42.02%,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36.39个百分点;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8.41%,比去年同期提高0.46个百分点。
一、各大型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制度引领为小微企业服务奠定基石
农行出台了《关于加强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工行、中行、建行制定了《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工、农、中、建四家行相继出台了“续贷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工行、中行加大了小企业信贷指标的绩效考核权重,为小企业贷款提供优惠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支持。
(二)明确支持重点加大小微企业营销力度
各行采取地毯式调查营销、专人跟踪营销、链条营销、产业园区营销、举办“银政企对接会”、“重点客户主题营销活动”等方式,以汽车、袜业、医药、商业零售、农副产品等行业作为营销重点,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
(三)创新金融产品多角度扶持实体经济
工行的“网贷通”、农行的“连贷通”、中行的“中银接力通宝”,建行的“速贷通”等创新主打产品,满足了小微企业“短、频、急”的融资需求,节约了企业成本。同时,工行还积极申请小企业省级财政贴息,通过市就业局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为小企业融资客户申请贴息;建行推出由政府出资提供增信的“助保贷”业务,截至2015年年末,已建立2000万元的助保资金池,审批投放6户、2910万元贷款;建行还积极搭建银税合作平台,与辽源市国税局合作开展“税易贷”业务,目前,已受理客户18户,通过审批待投放客户一户,金额30万元。
(四)规范服务收费降低融资成本
各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关于服务收费方面的管理规定,认真执行 “七不准、四公开”内容,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收费减免政策,免收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截至2015年12月末,辖内大型银行收费项目为1515项,比2011年末减少了1277项;2012年至2015年,共计取消收费项目550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73项,退返不合理收费60万元。
(五)严防风险底线抓好风险防控
各行按照风险可控、可持续发展原则,全力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贷款风险监控,防范企业挪用信贷资金,准确把握企业现金流的真实状况,提高各级业务人员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敏感度及应对能力,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
二、存在问题
(一)小微企业缺少有效的贷款担保难以覆盖贷款风险敞口
部分小微企业除了机器设备外再无其他有效抵押物,随着企业风险观念逐步增强,效益好的企业一般不愿意给其他企业担保,而普通企业担保,银行又不认可,担保难严重制约着小微企业发展。
(二)小微企业自身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信息不对称
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小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明显不足,企业一旦发生风险,需要担保公司代偿,而后续保证金又无法跟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微企业的投放进度。另外,小微企业管理比较混乱,财务不实、报表失真,还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识别、控制难度、信息取得成本更大,对信贷从业人员的要求更高。
(三)续贷业务进展缓慢
辖内大型银行虽然出台了续贷业务相关管理办法,但执行效果一般,目前只有中行适时办理了22笔、3.58亿元续贷业务,其它行由于上级行政策下达滞后及信贷管理系统未及时跟进等多方原因致使续贷业务未得到实质性进展。
(四)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不足
银行为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减免了除利息以外的一切费用,同时,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小,风险大,银行可赚取的效益微弱,也存在服务小微企业内生动力不足问题。
三、政策建议
(一)拓宽渠道有效解决小微企业担保难问题
一是全面推动银保合作。适当提升担保公司额度,借助担保公司平台发展小微企业贷款,实现银保双赢。二是积极建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推广“银政通”、“助保贷”业务,以互助保证金和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作为“担保”为小微企业增加融资。三是积极开展纯信用贷款。对资信好的小微企业发放小额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信用贷款业务。
(二)搭建平台实现信息互认
政府及监管部门应积极推进建立小微企业信息平台,使银行可以比较方便地取得小微企业经营信息。同时,各行可以加强与当地税务机构的合作,积极搭建以征信互认为基础的银税合作平台,依托税务机构推送信息,实现小微企业的批量化精准营销。
(三)主动对接积极落实小微企业续贷政策
各行应加强续贷政策和产品的宣传,加快政策执行力,提高续贷服务主动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应有效落实无还本续贷,实现无缝连接。
(四)合理考核消除“慎贷”顾虑
积极执行小微企业尽职免责、不良贷款差异化考核和续贷贷款风险分类等政策,提高小微不良贷款容忍度,消除银行及信贷人员的顾虑,提高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池海汇,女,汉,吉林长春人,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就职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源监管分局,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大型银行监管。
【关键词】大型银行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问题 建议
近年来,随着银监会新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政策的相继出台,辽源银监分局进一步注重政策的落地实施,通过召开高管座谈会、深入机构调研等形式,持续督导大型银行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助推小微企业发展,收到良好效果。
截至2015年12月末,辖内大型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9.64亿元,比年初增加8.77亿元,增长42.02%,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36.39个百分点;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8.41%,比去年同期提高0.46个百分点。
一、各大型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的主要做法
(一)强化制度引领为小微企业服务奠定基石
农行出台了《关于加强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工行、中行、建行制定了《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工、农、中、建四家行相继出台了“续贷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工行、中行加大了小企业信贷指标的绩效考核权重,为小企业贷款提供优惠的内部资金转移价格支持。
(二)明确支持重点加大小微企业营销力度
各行采取地毯式调查营销、专人跟踪营销、链条营销、产业园区营销、举办“银政企对接会”、“重点客户主题营销活动”等方式,以汽车、袜业、医药、商业零售、农副产品等行业作为营销重点,加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
(三)创新金融产品多角度扶持实体经济
工行的“网贷通”、农行的“连贷通”、中行的“中银接力通宝”,建行的“速贷通”等创新主打产品,满足了小微企业“短、频、急”的融资需求,节约了企业成本。同时,工行还积极申请小企业省级财政贴息,通过市就业局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为小企业融资客户申请贴息;建行推出由政府出资提供增信的“助保贷”业务,截至2015年年末,已建立2000万元的助保资金池,审批投放6户、2910万元贷款;建行还积极搭建银税合作平台,与辽源市国税局合作开展“税易贷”业务,目前,已受理客户18户,通过审批待投放客户一户,金额30万元。
(四)规范服务收费降低融资成本
各行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关于服务收费方面的管理规定,认真执行 “七不准、四公开”内容,规范收费行为,严格落实收费减免政策,免收小微企业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截至2015年12月末,辖内大型银行收费项目为1515项,比2011年末减少了1277项;2012年至2015年,共计取消收费项目550项,降低收费标准项目73项,退返不合理收费60万元。
(五)严防风险底线抓好风险防控
各行按照风险可控、可持续发展原则,全力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强贷款风险监控,防范企业挪用信贷资金,准确把握企业现金流的真实状况,提高各级业务人员对重大突发事件的敏感度及应对能力,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预警。
二、存在问题
(一)小微企业缺少有效的贷款担保难以覆盖贷款风险敞口
部分小微企业除了机器设备外再无其他有效抵押物,随着企业风险观念逐步增强,效益好的企业一般不愿意给其他企业担保,而普通企业担保,银行又不认可,担保难严重制约着小微企业发展。
(二)小微企业自身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信息不对称
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小微企业的抗风险能力明显不足,企业一旦发生风险,需要担保公司代偿,而后续保证金又无法跟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小微企业的投放进度。另外,小微企业管理比较混乱,财务不实、报表失真,还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识别、控制难度、信息取得成本更大,对信贷从业人员的要求更高。
(三)续贷业务进展缓慢
辖内大型银行虽然出台了续贷业务相关管理办法,但执行效果一般,目前只有中行适时办理了22笔、3.58亿元续贷业务,其它行由于上级行政策下达滞后及信贷管理系统未及时跟进等多方原因致使续贷业务未得到实质性进展。
(四)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不足
银行为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减免了除利息以外的一切费用,同时,小微企业经营规模小,风险大,银行可赚取的效益微弱,也存在服务小微企业内生动力不足问题。
三、政策建议
(一)拓宽渠道有效解决小微企业担保难问题
一是全面推动银保合作。适当提升担保公司额度,借助担保公司平台发展小微企业贷款,实现银保双赢。二是积极建立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推广“银政通”、“助保贷”业务,以互助保证金和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作为“担保”为小微企业增加融资。三是积极开展纯信用贷款。对资信好的小微企业发放小额的、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信用贷款业务。
(二)搭建平台实现信息互认
政府及监管部门应积极推进建立小微企业信息平台,使银行可以比较方便地取得小微企业经营信息。同时,各行可以加强与当地税务机构的合作,积极搭建以征信互认为基础的银税合作平台,依托税务机构推送信息,实现小微企业的批量化精准营销。
(三)主动对接积极落实小微企业续贷政策
各行应加强续贷政策和产品的宣传,加快政策执行力,提高续贷服务主动性,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应有效落实无还本续贷,实现无缝连接。
(四)合理考核消除“慎贷”顾虑
积极执行小微企业尽职免责、不良贷款差异化考核和续贷贷款风险分类等政策,提高小微不良贷款容忍度,消除银行及信贷人员的顾虑,提高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促进小微企业授信业务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池海汇,女,汉,吉林长春人,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就职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辽源监管分局,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大型银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