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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复杂性的日益增加,使得政府已经丧失了社会治理的完全能力,“全能政府”已经不复存在。媒体作为体制之外的重要力量,在引导舆论、传递信息、了解民意、诉求表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协调好政府和媒体的关系,构建一个由政府主导,媒体参与的协同治理框架是今后社会治理的必然趋势。
一、政府与媒体关系的三个维度
1.理念分析。在传统社会治理中,政府通常采取封闭式的处理策略,过多的采用行政手段对媒体进行干预,甚至对负面消息进行封杀。这种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已经远远无法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必须改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管理理念,积极吸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而从政府管理型向协同治理型转变,首先依赖的就是理念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首先要保证信息的公开与透明,构建与媒体沟通的有效平台,创造宽松的舆论环境,使媒体能够积极主动地介入到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其作为重要的社会治理主体的作用。媒体应该从“以政府为中心”转向“以社会为中心”,把握现代信息传播规律,恪守媒体职业道德,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起自身应有的社会责任。
2.实践分析。参照斯蒂文·芬克的危机四阶段划分理论,从实践维度来分析社会治理中政府与媒体的协同治理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潜在期。社会危机发生之前,往往有一段潜伏期。这个时期不易被发觉,但是也具有某种特征。相比较而言,媒体比政府更善于把握社会危机的潜在信息,为政府社会治理决策提供信息依据。政府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媒体在社会预警中的作用,同时要善于对媒体信息进行甄别,避免受到媒体的误导。媒体应恪守职业操守,传播真实信息,正确引导民意,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
(2)突发期。在社会危机的突发期,危机的冲击作用更加明显,对社会治理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需要在第一时间发布真实信息,保证民众的知情权,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动荡的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媒体也要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协同政府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使危机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地传达给民众。
(3)蔓延期。这一时期的危机虽然没有突发期的危机产生的强大冲击力,但是对民众心理的影响更加持久,面对持续的危机,民众的恐慌有增无减。如果此时的危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就会大面积蔓延开来,甚至诱发新的危机,产生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以此,政府和媒体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及时公布危机的最新进展,以及下一步的应对之策,减少民众的恐慌感,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
(4)解决期。在这一时期,危机已经在很大程度的缓解,并能够逐步得到有效解决,民众的逐渐摆脱危机的阴影而恢复平静。但是这并不是说政府和媒体的社会治理责任已经完全履行。完整的社会危机治理,不仅包括对危机本身的治理,而且即使在危机得到有效缓解之后,依然应该做到对危机的持续关注。政府和媒体需要对危机进行反思,总结社会危机治理中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社会治理提供借鉴。
3.法制分析。仅仅依靠政府与媒体的自觉性,并不足以实现对社会危机的协同治理。现实中,政府与媒体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矛盾,政府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不会把有效信息透露给媒体,不愿意接受媒体、乃至公众的监督。媒体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对信息进行选择过滤,有时甚至会歪曲事实,误导民众,危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要实现政府和媒体在社会危机中的协同治理,必须依靠法制保障,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也要以法律的形式约束媒体的报道行为,实现二者的有效结合,优势互补。
二、实现政府与媒体在社会治理中的良性互动
1.政府和媒体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政府的责任在于及时发布危机信息,保证公民的知情权;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广泛听取建议,尊重民意,保证舆论自由。“社会责任理论”认为,媒体的自由不是绝对的,媒体在享有自由的同时,应该进行自我约束,履行社会义务,捍卫公共利益。新闻媒体在社会中处于重要地位,它的作用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公众参与政治活动、表达利益关切、影响公共决策有着重要影响。面对危机,媒体应该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利用自身的广泛影响力对社会的认知、态度和行动进行全面引导,化危机为转机。
2.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监督功能。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创造宽松的舆论环境,充分保障舆论自由,接受舆论和民众的监督。媒体既要主动接受政府的引导,又要努力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自主性,在社会危机的治理中保持客观公正,一方面敏锐捕捉危机信息并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民众;另一方面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来源,同时监督政府行为,防止政府在危机中不作为和乱作为。
3.尊重媒体的“议程设置”规律。大众传媒往往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哪些事实以及他们谈论的先后顺序。面对社会危机,政府和媒体应该尊重媒体的议程设置规律,通过议程设置将公众的关注点转移到积极而富有建设性的方向上来,努力寻求化解危机的有效方法,而不是在恐惧中消极埋怨。
参考文献:
[1]明燕飞,卿艳艳. 公共危机协同治理下政府与媒体关系的构建[J].求索,2010(6).
[2] 徐拥军,宋琳.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模型[J].东南传播,2010(4).
(作者简介:曹子超(1986.2-),男,汉族,河北邯郸人,现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0级行政管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一、政府与媒体关系的三个维度
1.理念分析。在传统社会治理中,政府通常采取封闭式的处理策略,过多的采用行政手段对媒体进行干预,甚至对负面消息进行封杀。这种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已经远远无法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政府必须改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管理理念,积极吸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而从政府管理型向协同治理型转变,首先依赖的就是理念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首先要保证信息的公开与透明,构建与媒体沟通的有效平台,创造宽松的舆论环境,使媒体能够积极主动地介入到社会治理中,充分发挥其作为重要的社会治理主体的作用。媒体应该从“以政府为中心”转向“以社会为中心”,把握现代信息传播规律,恪守媒体职业道德,保证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起自身应有的社会责任。
2.实践分析。参照斯蒂文·芬克的危机四阶段划分理论,从实践维度来分析社会治理中政府与媒体的协同治理关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潜在期。社会危机发生之前,往往有一段潜伏期。这个时期不易被发觉,但是也具有某种特征。相比较而言,媒体比政府更善于把握社会危机的潜在信息,为政府社会治理决策提供信息依据。政府要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媒体在社会预警中的作用,同时要善于对媒体信息进行甄别,避免受到媒体的误导。媒体应恪守职业操守,传播真实信息,正确引导民意,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建设性的作用。
(2)突发期。在社会危机的突发期,危机的冲击作用更加明显,对社会治理主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需要在第一时间发布真实信息,保证民众的知情权,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动荡的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媒体也要承担起自身的社会责任,协同政府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使危机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地传达给民众。
(3)蔓延期。这一时期的危机虽然没有突发期的危机产生的强大冲击力,但是对民众心理的影响更加持久,面对持续的危机,民众的恐慌有增无减。如果此时的危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就会大面积蔓延开来,甚至诱发新的危机,产生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以此,政府和媒体要进一步加强合作,及时公布危机的最新进展,以及下一步的应对之策,减少民众的恐慌感,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稳定。
(4)解决期。在这一时期,危机已经在很大程度的缓解,并能够逐步得到有效解决,民众的逐渐摆脱危机的阴影而恢复平静。但是这并不是说政府和媒体的社会治理责任已经完全履行。完整的社会危机治理,不仅包括对危机本身的治理,而且即使在危机得到有效缓解之后,依然应该做到对危机的持续关注。政府和媒体需要对危机进行反思,总结社会危机治理中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社会治理提供借鉴。
3.法制分析。仅仅依靠政府与媒体的自觉性,并不足以实现对社会危机的协同治理。现实中,政府与媒体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矛盾,政府为了自身的利益往往不会把有效信息透露给媒体,不愿意接受媒体、乃至公众的监督。媒体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往往对信息进行选择过滤,有时甚至会歪曲事实,误导民众,危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要实现政府和媒体在社会危机中的协同治理,必须依靠法制保障,以法律的形式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也要以法律的形式约束媒体的报道行为,实现二者的有效结合,优势互补。
二、实现政府与媒体在社会治理中的良性互动
1.政府和媒体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政府的责任在于及时发布危机信息,保证公民的知情权;依法行政,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广泛听取建议,尊重民意,保证舆论自由。“社会责任理论”认为,媒体的自由不是绝对的,媒体在享有自由的同时,应该进行自我约束,履行社会义务,捍卫公共利益。新闻媒体在社会中处于重要地位,它的作用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公众参与政治活动、表达利益关切、影响公共决策有着重要影响。面对危机,媒体应该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利用自身的广泛影响力对社会的认知、态度和行动进行全面引导,化危机为转机。
2.充分发挥媒体的社会监督功能。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创造宽松的舆论环境,充分保障舆论自由,接受舆论和民众的监督。媒体既要主动接受政府的引导,又要努力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自主性,在社会危机的治理中保持客观公正,一方面敏锐捕捉危机信息并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民众;另一方面为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来源,同时监督政府行为,防止政府在危机中不作为和乱作为。
3.尊重媒体的“议程设置”规律。大众传媒往往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相关的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哪些事实以及他们谈论的先后顺序。面对社会危机,政府和媒体应该尊重媒体的议程设置规律,通过议程设置将公众的关注点转移到积极而富有建设性的方向上来,努力寻求化解危机的有效方法,而不是在恐惧中消极埋怨。
参考文献:
[1]明燕飞,卿艳艳. 公共危机协同治理下政府与媒体关系的构建[J].求索,2010(6).
[2] 徐拥军,宋琳.公共危机管理中政府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模型[J].东南传播,2010(4).
(作者简介:曹子超(1986.2-),男,汉族,河北邯郸人,现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10级行政管理专业的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