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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9月25日至9月28日在杭州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和副主任王永明、吴国华分别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副主任徐宏俊、程渭山、冯明、厉志海和秘书长姚民声及委员共51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龚正、郑继伟、朱从玖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和徐杰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刘建国、张雪樵和王祺国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11名省人大代表。此外,还有15位公民旁听各次全体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钱巨炎厅长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12年1至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浙江省2011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省审计厅陈荣高厅长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度浙江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丁耀民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11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11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去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深入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治财、理财,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总的是好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办公厅会同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整理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郑继伟副省长所作的《关于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吴国华副主任所作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2011年以来,我省部署开展了10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效监管措施,特别是今年7月份以来,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指出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来抓。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办公厅会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认真整理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交省政府研究处理。
三、会议就我省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省食安办、公安厅、卫生厅、农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量技监局、海洋与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委员们的询问,作了认真的回答。龚正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就如何落实委员们的意见、做好下一阶段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王永明副主任充分肯定了这次专题询问工作,强调要在今后实践中不断坚持和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推动人大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四、会议审议了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选举法律法规,顺利完成了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也为今年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强调,各有关方面要再接再厉,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五、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胡虎林主任委员和丁祖年、吕汉夫副主任委员分别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等两个审议结果报告以及关于修改《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的说明,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以及《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六、会议听取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施孝国副主任所作的关于废止《宁波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吕汉夫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波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波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七、会议听取了省公安厅刘力伟厅长、省海洋与渔业局赵利民局长受省政府委托分别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等两个说明,并进行了初步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根据我省实际,制定这两件地方性法规是必要的。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印发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八、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龚正副省长受省长委托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报告的说明,并进行了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免去杨建新的浙江省文化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冯志礼为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金兴盛为浙江省文化厅厅长。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和副主任王永明、吴国华分别主持各次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副主任徐宏俊、程渭山、冯明、厉志海和秘书长姚民声及委员共51人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龚正、郑继伟、朱从玖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和徐杰副院长,省人民检察院刘建国、张雪樵和王祺国副检察长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还有省政府有关部门和省级有关单位负责人,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机关副厅以上干部,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11名省人大代表。此外,还有15位公民旁听各次全体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钱巨炎厅长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12年1至8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浙江省2011年财政总决算和省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和省审计厅陈荣高厅长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1年度浙江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丁耀民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浙江省2011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11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去年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深入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治财、理财,预算管理和执行情况总的是好的;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办公厅会同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整理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送省政府研究处理。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民政府郑继伟副省长所作的《关于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吴国华副主任所作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2011年以来,我省部署开展了10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效监管措施,特别是今年7月份以来,省政府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同时,也指出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来抓。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要求,办公厅会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委员会认真整理成审议意见,经主任会议研究通过后交省政府研究处理。
三、会议就我省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执行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省食安办、公安厅、卫生厅、农业厅、商务厅、工商局、质量技监局、海洋与渔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委员们的询问,作了认真的回答。龚正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就如何落实委员们的意见、做好下一阶段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王永明副主任充分肯定了这次专题询问工作,强调要在今后实践中不断坚持和完善专题询问工作,推动人大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四、会议审议了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总结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级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选举法律法规,顺利完成了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也为今年新一届省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了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强调,各有关方面要再接再厉,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五、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胡虎林主任委员和丁祖年、吕汉夫副主任委员分别所作的关于《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草案)》、《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等两个审议结果报告以及关于修改《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的说明,审议通过了《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以及《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盐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六、会议听取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施孝国副主任所作的关于废止《宁波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说明、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吕汉夫副主任委员所作的关于《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波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宁波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决定〉的决定》。
七、会议听取了省公安厅刘力伟厅长、省海洋与渔业局赵利民局长受省政府委托分别所作的关于《浙江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草案)》、《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草案)》等两个说明,并进行了初步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根据我省实际,制定这两件地方性法规是必要的。会议要求,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抓紧对这两部法规草案进行修改,印发省人大代表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后,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八、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龚正副省长受省长委托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议案的说明、省高级人民法院齐奇院长所作的关于人事任免报告的说明,并进行了审议。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免去杨建新的浙江省文化厅厅长职务,决定任命冯志礼为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金兴盛为浙江省文化厅厅长。会议以按表决器的方式,通过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