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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數,北京市近日出台《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了今后一段时间全市养老服务发展的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将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高龄老人医疗补助整合为高龄津贴制度,增设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与困难老年人慰问补贴一起,构成北京市全新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从2019年起,将享受北京市老年人免费乘车、逛公园等社会优待服务政策的对象范围,从该市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调整为该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
从今年起积极开展老年人监护服务工作试点;探索通过修订《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地方条例的形式,建立家庭护理假制度,支持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
此外,北京市民政局已经研究起草《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京津冀区域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加强京津冀区域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和产业协作,制定实施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异地养老交通补贴、“北京通”系列卡跨省市结算等协同发展措施等。(综合)
《实施意见》提出,将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高龄老人医疗补助整合为高龄津贴制度,增设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与困难老年人慰问补贴一起,构成北京市全新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制度。
《实施意见》提出,从2019年起,将享受北京市老年人免费乘车、逛公园等社会优待服务政策的对象范围,从该市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调整为该市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
从今年起积极开展老年人监护服务工作试点;探索通过修订《北京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地方条例的形式,建立家庭护理假制度,支持家庭成员照顾老年人。
此外,北京市民政局已经研究起草《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京津冀区域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加强京津冀区域养老服务资源整合和产业协作,制定实施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异地养老交通补贴、“北京通”系列卡跨省市结算等协同发展措施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