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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党中央顺应世界潮流,结合中国国情,从全局、战略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立足江苏实际,我省也提出了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战略任务,并作为提高我省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选择和在更高层次上实施科教兴省战略的基本内涵。当前,全省上下都应当充分认识到创新对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力争通过持续不懈的努力,使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真正成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创新型省份。
江苏近年来科技创新工作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机制,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05年,全社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617亿元,是2000年的3.52倍,其中研究与开发(R&D)经费270亿元,是2000年的3.69倍;全省工業、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45.5%和55%,比2000年提高3.5个和2个百分点;全省有7个省辖市、31个县(市)进入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行列。回顾近年来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深化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完成了全省213家应用型科研机构改制任务。实施“百家重点民营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继续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改进科技计划管理方式,改革科技评审与评估制度,为各类创新项目、创新型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组织实施制造业信息化、“三药”(医药、农药、兽药)、新材料、新能源等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和沿江火炬带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农业新技术的应用和示范推广。组织实施粮食丰产、食品安全等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推进农业新品种选育、农产品深加工、农业高技术自主创新。推动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公共科技资源,规划建设了科技文献信息、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一批公共科技服务平合。以工业设计、模具制造、系统集成等共性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以产业链相关企业投入为主导,建设了一批专业化、开放式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推动各类创业服务中心从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向产业化、社会化服务延伸,增强其孵化功能。促进科技交流与合作。先后与“两院两校一系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国防科工委系统)签署了共同推进科技创新的合作协议。积极参与长三角科技合作,大型仪器、工程文献等资源实行共享共用。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高层次人才和现代管理经验,促进外资企业研发活动本土化。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实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推进计划,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与管理工作,严格知识产权执法。
我省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全社会科技创新投入总量仍显不足。2005年全省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为1.48%,而上世纪末,美国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2.8%,日本、欧盟、韩国则分别为3.0%、1.8%、2.6%。二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企业缺乏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眼光和自主创新的强烈意识,大中型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长期保持在0.6%左右,而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制造业的R&D经费支出已占2.5%至4.0%左右。此外,在技术改造活动中普遍存在重技术引进、轻消化吸收现象。三是高新技术产业运行质量与效益亟需提高。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总体上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导,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主要依赖进口,国内高新技术企业总体上以OEM为特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企业较少,缺乏具有重大产业带动作用的战略性产品。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的提升。四是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相对缺乏。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在企业中不足5%,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比重刚超过15%。多数企业普遍缺乏创新人才,特别是缺乏创新领军人物。五是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内在动力不足,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力量和市场营销力量相对不足,科技创业投资市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发展还不充分,创新载体的良性互动还不够。
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核心内涵、思路与主要对策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市场化完善和国际化提升互动并进的关键阶段。我省人多地少、资源匮乏,生产要素约束刚性较强,要实现“十一五”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关键在于发挥科教优势,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建设创新型省份,核心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走出具有江苏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推动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全省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激发全民创新精神,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
针对我省科技创新的优势、现状和问题,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总体思路可以概括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一个方针”(即“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深入实施“两大战略”(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的科技改造与提升,一手抓农业与社会领域的科技创新),着力构建“四个体系”(即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知识创新体系,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社会化、网络化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国家与省级科研机构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大学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良性互动、开放配置、运行高效、富有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在实践中走出一条江苏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
围绕建设创新型省份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重视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靠自主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是我省“十一五”发展的主线。要围绕调强第一产业发展能力,调优第二产业结构、提升制造业发展质量,调高第三产业比重,大力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形成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现代高效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新格局。针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围绕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与医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以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重大战略产品为主攻目标,实施一批前瞻性的自主创新项目,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攀升,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导产业、一批积聚效应突出的产业基地,以及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企业;继续加强自主创新载体建设,提高高新技术园区、特色产业基地、沿江火炬带发展水平,增强其辐射带动力;以信息技术和节能技术在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示范推广为重点,广泛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的结构优化和技术升级;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丰产、高效、富民、生态”为宗旨,加强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把解决社会发展领域中的技术瓶颈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生态环境、人口与健康、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让科技发展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强政策引导、市场推动,促进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成果应用与受益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在全省建立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各类企业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在高校、科研机构设立实验室或研发中心,开展以企业需求为重点的研发活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单独或联合高校、科研机构承担国家或省的研究开发项目;充分发挥民营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和發展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大力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通过政府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与产业化,通过设立政府创业引导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风险投资企业,引导风险资本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三)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大力推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产学研联合体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合设置流动岗位并相互开放。积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走出校园、走向社会,把科研活动与市场、社会和地方经济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将各类科技计划向产学研结合项目倾斜。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由产学研合作组建的技术平台,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的项目。对由企业主导创新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国内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落户我省的重大合作项目、省内企业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建的产学研联合体,省相关科技计划优先安排立项,并给予经费支持;充分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实施力度,积极发展各类科技风险投资,加大对高技术、高风险、高回报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产业转化。
(四)着力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水平。充分利用我省开放型经济比较发达的优势,把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自主创新的主渠道,推动“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转变。加强对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组织协调。建立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协调工作机制,制订并定期调整鼓励引进技术目录,限制盲目、重复引进。将是否通过消化吸收形成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对引进项目验收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强对重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攻关。对重大装备引进以及属于省重点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责成省有关部门组织产学研各方力量进行攻关,集中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以及产业研究发展专项资金等政府计划资金,给予重点支持。对重大装备的引进,促使用户单位吸收制造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共同跟踪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共同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加快引进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研发机构。鼓励和支持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或与我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联合创办研发机构,推进研究开发本土化进程。引导本地企业和外资企业联合承担科技项目,组建互利共赢的技术战略联盟,推动外资研发机构“本土化”。
(五)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自主创新是第一竞争力”的重要思想,真正把建设创新型省份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突出位置,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建立和完善自主创新的目标考核机制和评价指标体系,把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政府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依法落实有关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尽快形成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政策,建立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重点加强原始性高技术研究开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规模产业化、科技创业三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和凝聚一批我省前沿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急需的高水平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积极弘扬创新文化,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勇于突破、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尤健
江苏近年来科技创新工作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深入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建立科技创新机制,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科技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05年,全社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617亿元,是2000年的3.52倍,其中研究与开发(R&D)经费270亿元,是2000年的3.69倍;全省工業、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分别达到45.5%和55%,比2000年提高3.5个和2个百分点;全省有7个省辖市、31个县(市)进入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县行列。回顾近年来工作,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深化科研机构体制改革。完成了全省213家应用型科研机构改制任务。实施“百家重点民营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强化企业自主创新主体地位。继续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改进科技计划管理方式,改革科技评审与评估制度,为各类创新项目、创新型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组织实施制造业信息化、“三药”(医药、农药、兽药)、新材料、新能源等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和沿江火炬带建设,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加强农业新技术的应用和示范推广。组织实施粮食丰产、食品安全等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推进农业新品种选育、农产品深加工、农业高技术自主创新。推动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公共科技资源,规划建设了科技文献信息、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一批公共科技服务平合。以工业设计、模具制造、系统集成等共性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以产业链相关企业投入为主导,建设了一批专业化、开放式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推动各类创业服务中心从提供创业指导服务向产业化、社会化服务延伸,增强其孵化功能。促进科技交流与合作。先后与“两院两校一系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国防科工委系统)签署了共同推进科技创新的合作协议。积极参与长三角科技合作,大型仪器、工程文献等资源实行共享共用。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高层次人才和现代管理经验,促进外资企业研发活动本土化。重视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实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推进计划,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与管理工作,严格知识产权执法。
我省科技创新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也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全社会科技创新投入总量仍显不足。2005年全省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为1.48%,而上世纪末,美国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已经达到2.8%,日本、欧盟、韩国则分别为3.0%、1.8%、2.6%。二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企业缺乏可持续发展的长远眼光和自主创新的强烈意识,大中型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与销售收入的比例长期保持在0.6%左右,而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制造业的R&D经费支出已占2.5%至4.0%左右。此外,在技术改造活动中普遍存在重技术引进、轻消化吸收现象。三是高新技术产业运行质量与效益亟需提高。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总体上以外商投资企业为主导,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主要依赖进口,国内高新技术企业总体上以OEM为特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企业较少,缺乏具有重大产业带动作用的战略性产品。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产品附加值的提升。四是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相对缺乏。具有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在企业中不足5%,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比重刚超过15%。多数企业普遍缺乏创新人才,特别是缺乏创新领军人物。五是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的整体运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内在动力不足,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技术力量和市场营销力量相对不足,科技创业投资市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发展还不充分,创新载体的良性互动还不够。
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核心内涵、思路与主要对策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市场化完善和国际化提升互动并进的关键阶段。我省人多地少、资源匮乏,生产要素约束刚性较强,要实现“十一五”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关键在于发挥科教优势,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建设创新型省份,核心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走出具有江苏特色的自主创新道路,推动科学技术跨越式发展;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国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就是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全省战略,贯穿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激发全民创新精神,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
针对我省科技创新的优势、现状和问题,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总体思路可以概括为: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一个方针”(即“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深入实施“两大战略”(科教兴省战略、人才强省战略),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的科技改造与提升,一手抓农业与社会领域的科技创新),着力构建“四个体系”(即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知识创新体系,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社会化、网络化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国家与省级科研机构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大学的基础和生力军作用,基本建立布局合理、良性互动、开放配置、运行高效、富有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在实践中走出一条江苏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
围绕建设创新型省份目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重视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依靠自主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是我省“十一五”发展的主线。要围绕调强第一产业发展能力,调优第二产业结构、提升制造业发展质量,调高第三产业比重,大力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努力形成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现代高效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新格局。针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围绕电子信息、现代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与医药、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等高新技术领域,以抢占产业技术制高点、获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重大战略产品为主攻目标,实施一批前瞻性的自主创新项目,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快高新技术产业从加工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攀升,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导产业、一批积聚效应突出的产业基地,以及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企业;继续加强自主创新载体建设,提高高新技术园区、特色产业基地、沿江火炬带发展水平,增强其辐射带动力;以信息技术和节能技术在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示范推广为重点,广泛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传统产业的结构优化和技术升级;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丰产、高效、富民、生态”为宗旨,加强农业和农村科技创新,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把解决社会发展领域中的技术瓶颈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生态环境、人口与健康、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让科技发展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二)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强政策引导、市场推动,促进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新成果应用与受益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在全省建立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各类企业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在高校、科研机构设立实验室或研发中心,开展以企业需求为重点的研发活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单独或联合高校、科研机构承担国家或省的研究开发项目;充分发挥民营科技型企业、中小企业在自主创新和發展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中小企业采取联合出资、共同委托等方式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大力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通过政府贴息、担保等方式,引导各类商业金融机构支持自主创新与产业化,通过设立政府创业引导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风险投资企业,引导风险资本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三)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鼓励和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大力推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产学研联合体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联合设置流动岗位并相互开放。积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走出校园、走向社会,把科研活动与市场、社会和地方经济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将各类科技计划向产学研结合项目倾斜。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由产学研合作组建的技术平台,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的项目。对由企业主导创新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国内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落户我省的重大合作项目、省内企业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建的产学研联合体,省相关科技计划优先安排立项,并给予经费支持;充分发挥省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实施力度,积极发展各类科技风险投资,加大对高技术、高风险、高回报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产业转化。
(四)着力提高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水平。充分利用我省开放型经济比较发达的优势,把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作为自主创新的主渠道,推动“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转变。加强对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组织协调。建立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协调工作机制,制订并定期调整鼓励引进技术目录,限制盲目、重复引进。将是否通过消化吸收形成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对引进项目验收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对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的先进装备和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强对重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攻关。对重大装备引进以及属于省重点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责成省有关部门组织产学研各方力量进行攻关,集中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以及产业研究发展专项资金等政府计划资金,给予重点支持。对重大装备的引进,促使用户单位吸收制造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共同跟踪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共同开展自主创新活动;加快引进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研发机构。鼓励和支持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组织和个人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或与我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联合创办研发机构,推进研究开发本土化进程。引导本地企业和外资企业联合承担科技项目,组建互利共赢的技术战略联盟,推动外资研发机构“本土化”。
(五)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自主创新是第一竞争力”的重要思想,真正把建设创新型省份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突出位置,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和舆论环境。建立和完善自主创新的目标考核机制和评价指标体系,把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省份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体系;建立政府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依法落实有关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尽快形成以公共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实行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政策,建立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利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重点加强原始性高技术研究开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规模产业化、科技创业三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和凝聚一批我省前沿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急需的高水平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团队;积极弘扬创新文化,尊重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勇于突破、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尤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