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治理雾霾天气,提高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近日,省财政下达省级环保能力建设项目资金2455万元,用于空气监测网县级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支出等。2014年以来,省财政已累计下达资金4.8亿元,用于补助各市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燃煤锅炉综合整治重点项目,以及各市大气环境监测、预警、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