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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农业发展最基础的条件,对于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具有不可或缺的直接作用。但我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滞后,难以满足农业的发展。筹资渠道少、投入不足以及建后管护体制不顺是造成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发展滞后的主要原因。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准公共品属性决定了政府在其供给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在逐步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应充分运用财税政策手段,激励受益农户、吸纳民间资本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构建多层次、多元化的投入格局。此外,还应发挥财税政策激励作用,提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