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视角下债权人权益保护问题

来源 :楚天法治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xdongdong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修改公司法可以促进企业自治,合理规范管理干部的价值方向,这对于全面发挥市场的自我调节性能,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有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和影响。但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放松监管则增加了侵犯债权人合法权益的风险。如何依靠公司法的完善来加强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已成为目前的首要问题,也成为了立法机构需要重视、探究和实操的重要课题。由此可以看出,从公司法的角度进行解析债权人的权益保护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其他文献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所增设的《刑法》第133条之1“醉驾”入刑以来,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多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比例与日俱增,已成为刑事案件的犯罪率最高的案件。为了维护司法权威,维护法治的公平正义,本文试从立法、司法实践的角度,通过研究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概念及存在问题、如何实现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在司法实践中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等方面,以完善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期刊
本文主要是就《民法典》夫妻债务条款的不足与应对展开论述分析的,对《民法典》夫妻债务条款的不足与应对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就目前的实际情况而言,在《民法典》夫妻债务条款的规定当中,依旧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文对其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几点合理性建议,对《民法典》夫妻债务条款不断地进行完善。
期刊
物债二分体系是指大陆民法法系中将财产权划分为物权与债权,以及与其相关的一系列的规则与制度。本文介绍了物债二分体系的形成,最早可追溯至罗马时期,罗马时期并没有明确的物权与债权的划分,仅有对人之诉和对物之诉的区别,直至近代德国萨维尼才使得物权与债权对立并最终通过《德国民法典》确立下来。
期刊
当前,人工智能已经成为全球最为活跃的创新领域之一,全球主要国家都把人工智能上升到战略高度,我国持续优化政策措施,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人工智能正从设想逐步落地到各行各业,正从重塑金融、驾驶、医疗等“高风险”领域开始,全面介入社会生活。随着人工智能在各行业领域的广泛渗透,重场景应用轻基础研究、技术滥用致信息泄露等诸多问题越发凸显。这样的重构是前所未有的,以前的生产和社会秩序以及规则无法匹配新的技术,因而也就会存在法治和管理的相对缺位。
期刊
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在做出危害行为时,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的,其给社会造成的危害也未必比成年人犯罪给社会造成的危害轻微,大多数的孩子们依然保持着纯真且善良的本性,当他们面对自己的错误时,会毫不掩饰地展现自己的内疚与羞愧,在面对自己亲人的时候,他们会流出真挚的泪水。如何挽救未成年人群体,是社会必须思考的问题,怎么让未成年人重回阳光下生活,是我们所有人的责任,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刑法具有谦抑性,我们不能够将生活中出现的所有违法问题都一律动用刑罚去规制。
期刊
维护“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离婚制度所追求的立法目标,“父母本位”向“子女本位”的思想转变已成为离婚制度中保障儿童利益的一个立法趋势。离婚自由是夫妻双方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干涉。在涉及子女利益的离婚纠纷时,从保护子女利益的角度出发,应该视子女为独立的人格主体,为其寻找多元化的法律救济渠道和法律依据。本文从儿童在离婚法律制度中应享有的基础权利为依据,提出“子女本位”思想,从而完善我国离婚制度,在保障夫妻的离婚自由权的同时也能保护儿童的权益不受侵害。
期刊
在现代工业社会的单向度生活中,“现代性”创造了一整套的“共识法则”,法律制定中受科技理性范式的影响,容易与一元化思维达成“共谋”,法律条文基于理论理性及语词的局限并不能涵盖生活的全部,特别在边疆民族地区,承认和尊重多元民族地区的文化和与此相关的善良风俗在民族地区的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尤为重要,可以为当地的民事纠纷的有效解决提供更多的思路和可能性。
期刊
本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地客观分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若干重点问题,并提出自己的看法。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渊源出发,对其给出了明确的定义,分析了此罪的特征及构成要件,结合实践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认定中的若干疑难问题进行了解释,并就司法实践中关注的几个核心问题进行了探讨。
期刊
人工智能是现代化的产物,并逐渐体现出“类人类”甚至超越人类的智慧。人工智能究竟是法律主体还是法律客体是认定财产权的关键。当前的人工智能尚无法实现拟制人格的合理途径,只能作为法律的规制客体,发明创造人对其拥有完全的排他性的支配权。但是,人工智能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物,它在财产权上的适用还有许多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在物权、债权、继承权以及知识产权的财产权益方面,人工智能均有值得讨论的地方。
期刊
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是一个既旧且新的话题。在当代社会,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提出更多更新的挑战,如何设置个人信息合理使用的范围的界限,如何对个人信息进行立法保护在信息时代中显得尤为重要。笔者针对当下个人信息滥用产生的问题,拟对非法买卖信息、APP过度获取信息等方面进行探讨,提出提高司法裁量水平,设置网上报警系统和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等建议。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