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判定思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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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不时出现医疗纠纷,医患关系逐渐紧张,尤其是在医疗司法鉴定方面存在较多的争议.要想理解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具体原则与情况,就应该对法医鉴定思维进行探究.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仍然处于鉴定的“双轨制”,也就是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以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存的模式.为了保障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公平公正,我国在2010年颁布并实施了《侵权责任法》,其中对医疗损害的责任确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使用过错责任原则进行确认.《侵权责任法》实施以来,我国大量的医疗纠纷案件都经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而根据我国于2018年颁布实施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内容来看,解决医疗纠纷的几个重要环节分别为医疗过错以及损害的科学评定、医疗过错以及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本文将从法医鉴定思维的角度进行相关的探究,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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