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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下农村审计工作存在的若干问题第一,农村审计机构不规范
农村审计没有正式列入国家法律法规,法律地位不明确。由于农经站从事审计的非专业性,往往在审管结合上难以统一,审计专业职能难以兑现到位,而法律没有赋予农村审计经济监督职能,农村审计所在开展工作中也难以定位。即使设立了农村审计所的地区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农村审计人员能力不够高。目前我县农村审计还缺管一支过硬的农村审计执法队伍,农村审计人员老龄化、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由于欠发达县,地方财政困难,培训经费没有保障,培训工作滞后,对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农村审计专业技术知识等掌握得不够,甚至是一片空白,难以开展审计工作。农村审计人员无专职化、抽调难、专业素质不高的局面,使农村审计往往走过场,其职能难以正常发挥,直接影响了农村审计的质量和效能。审计人员素质问题成了制约农村审计工作开展的一个主要因素。
农村审计环境不理想。审计工作是一种监督方式,从根本上看是一种监督制约方式,而这种方式势必会对某些地区或群体的利益造成不利的影响,这也就导致了整个农村审计环境不理想。首先,乡镇没有建立关于运用审计结果的方式、要求、责任和考核办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没有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建立起审计联动机制,致使审计结果的运用大打折扣, 对审计提出的整改建议和要求往往得不到有效的落实。其次,对责任人追究缺乏法律依据,导致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责任人用党纪政纪处理较难, 在向司法机关移交的行政案件中, 往往以违法违纪问题界定不清或达不到立案标准而不立案,问题久拖不决,难以采取实质性措施对其处罚并促其整改,从而造成审计工作的无奈,难以有效遏制个别人的违纪违法行为。
2 农村审计工作的有效完善的思考
明确审计监督的主体。建议尽快围绕国家和省、市制定出台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逐步理顺农村审计的管理体制,明确提高农村审计的法律地位,助其发展壮大。在现有的条件下也可以考虑强化县级审计机关培训指导, 乡镇领导应当积极支持农村审计人员及时参加业务培训。如果出台专门法律进行规范的条件还不成熟的话, 可以考虑在当下情形下,有效发挥乡镇农经站的作用。同时在加大农村审计组织的经费保障,审计机关还可以每年召开农村审计工作会议,利用例会,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座谈讨论、排除疑难,促使整体素质提高。注重农村审计业务规范,加强对农村审计的业务指导,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
提高农村审计人员能力。首先,实行审训结合。坚持岗前培训、集中培训、以审代训等措施,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审前集中培训,做到以老带新,逐步解决乡镇内部审计人员在具体操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其次,上级审计机关和乡镇要鼓励和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专业业务培训和审计职称考试,不断提高执业水平。要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培养一支适合当前农村新形势新要求的审计队伍。最后,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农村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不以原则做交易,要对审计事项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要定期组织乡镇内部审计人员学习《审计法》和审计署廉政工作规定等,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建立内管理、外监督的管理机制,确保依法审计,廉洁公正。
优化农村审计环境。首先,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涉农部门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这是有效开展乡镇内部审计的关键。特别是乡镇政府要支持农村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帮助审计人员开展工作,不说情、不加压,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其次,要遵循依法独立审计的原则。农村审计是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内部审计,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规范审计行为,克服随意性。使审计工作严格按审计程序独立进行,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阻挠。再次,通过宣传、结果公告等措施,努力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民群众对乡镇内部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这是乡镇内部审计工作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最后,农村审计部门要主动和执法机关沟通,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及违法现象及时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使审计结果真正的发挥作用,更是把审计工作的监督实质发挥出来。
农村审计没有正式列入国家法律法规,法律地位不明确。由于农经站从事审计的非专业性,往往在审管结合上难以统一,审计专业职能难以兑现到位,而法律没有赋予农村审计经济监督职能,农村审计所在开展工作中也难以定位。即使设立了农村审计所的地区也出现了不少问题。
农村审计人员能力不够高。目前我县农村审计还缺管一支过硬的农村审计执法队伍,农村审计人员老龄化、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由于欠发达县,地方财政困难,培训经费没有保障,培训工作滞后,对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农村审计专业技术知识等掌握得不够,甚至是一片空白,难以开展审计工作。农村审计人员无专职化、抽调难、专业素质不高的局面,使农村审计往往走过场,其职能难以正常发挥,直接影响了农村审计的质量和效能。审计人员素质问题成了制约农村审计工作开展的一个主要因素。
农村审计环境不理想。审计工作是一种监督方式,从根本上看是一种监督制约方式,而这种方式势必会对某些地区或群体的利益造成不利的影响,这也就导致了整个农村审计环境不理想。首先,乡镇没有建立关于运用审计结果的方式、要求、责任和考核办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没有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建立起审计联动机制,致使审计结果的运用大打折扣, 对审计提出的整改建议和要求往往得不到有效的落实。其次,对责任人追究缺乏法律依据,导致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责任人用党纪政纪处理较难, 在向司法机关移交的行政案件中, 往往以违法违纪问题界定不清或达不到立案标准而不立案,问题久拖不决,难以采取实质性措施对其处罚并促其整改,从而造成审计工作的无奈,难以有效遏制个别人的违纪违法行为。
2 农村审计工作的有效完善的思考
明确审计监督的主体。建议尽快围绕国家和省、市制定出台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逐步理顺农村审计的管理体制,明确提高农村审计的法律地位,助其发展壮大。在现有的条件下也可以考虑强化县级审计机关培训指导, 乡镇领导应当积极支持农村审计人员及时参加业务培训。如果出台专门法律进行规范的条件还不成熟的话, 可以考虑在当下情形下,有效发挥乡镇农经站的作用。同时在加大农村审计组织的经费保障,审计机关还可以每年召开农村审计工作会议,利用例会,交流经验、沟通信息、座谈讨论、排除疑难,促使整体素质提高。注重农村审计业务规范,加强对农村审计的业务指导,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
提高农村审计人员能力。首先,实行审训结合。坚持岗前培训、集中培训、以审代训等措施,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审前集中培训,做到以老带新,逐步解决乡镇内部审计人员在具体操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其次,上级审计机关和乡镇要鼓励和组织审计人员参加专业业务培训和审计职称考试,不断提高执业水平。要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培养一支适合当前农村新形势新要求的审计队伍。最后,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农村审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不以原则做交易,要对审计事项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要定期组织乡镇内部审计人员学习《审计法》和审计署廉政工作规定等,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建立内管理、外监督的管理机制,确保依法审计,廉洁公正。
优化农村审计环境。首先,努力争取乡镇党委政府、主管部门、涉农部门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这是有效开展乡镇内部审计的关键。特别是乡镇政府要支持农村审计部门独立开展审计工作,帮助审计人员开展工作,不说情、不加压,为审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其次,要遵循依法独立审计的原则。农村审计是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内部审计,这就要求审计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规范审计行为,克服随意性。使审计工作严格按审计程序独立进行,任何单位、组织、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阻挠。再次,通过宣传、结果公告等措施,努力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民群众对乡镇内部审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这是乡镇内部审计工作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最后,农村审计部门要主动和执法机关沟通,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违纪及违法现象及时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使审计结果真正的发挥作用,更是把审计工作的监督实质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