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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数据时代,如何维持发挥信息市场经济价值和维护网络安全和隐私自由之间的平衡,需要具有普遍约束力又能够灵活地避免遏制市场活力的监管方式2017年我国《网络安全法》的出台,确立了个人信息网络安全的核心法律地位,但政府监管机制亟需进一步落实。2017年以来我国也陆续出台不少政府监管细则,并将“约谈”作为重要执行手段之一。我国应进一步推进个人信息保护机构的构建、完善立法体系以及加强不同机构间的联动保护。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现实意义在网络安全领域,个人信息保护和政府监管无疑是2017年值得关注的亮点。《网络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