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原煤炭部规定,已经发生的各种损失量进入动用量中,参与矿井、采区、工作面的回采率计算,是矿井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其中损失量和采出量每年从煤炭资源储量平衡表中核销,不再作为剩余资源储量体现。2002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了《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同时对煤矿的剩余资源储量进行核实,原已参与回采率计算的部分损失量在资源储量核实后又重新进入剩余资源储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