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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活动中出现的“引厂进店”经营方式,既使厂家能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也使消费者能够得到一定的实惠,但由于目前法律、法规不完善,此种经营方式却造成了税收滞后现象。“引厂进店”的具体操作步骤是:生产厂家将产品送进商店(不开具发票),并派出人员进入商店作为销售人员,商店提供营业场所(如柜台等)和堆放商品的仓库;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商店收银台收款并开具发票;商店再根据收到的货款情况不定期地由厂家开具发票,然后再支付货款。采用“引厂进店”方式,虽然商品已发往商店,但商品的所有权仍属厂方,由于货款未收到,厂家不作为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