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在协同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风险和监管模式进行了重新审视,认为当前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面临系统外风险、内部子系统之间的风险和系统内风险,风险发生的机理关键是看金融系统与实体经济、监管与混业经营以及金融创新与监管之间能否做到有效的协同。在综合审视这些风险的基础上,本文设计了强调监管协同机制的一套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