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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举行的公开听证会引发了一场关于个税起征标准的讨论,绝大多数人认为应大大提高起征点,现有的起征标准过低的结果是大量的中等收入或偏低收入的人在交纳大量的个税,而高收入者纳税再分配的调节作用反而降低了。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学者普遍将个税功能定位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然而个税调节的背后,构建和谐社会的深层次的矛盾到底是什么,个税调节的力度究竟有多大,单纯的个税改革能否切实承担实现社会公平的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