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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以我国保税区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保税区的政策和实践效果的研究,以能够解决保税区的实践中的难点、有效制约和控制保税区的健康发展为研究目的,通过举证和分析的方法,得出的结论:保税区的实质具有过渡性,在相应的政策调整下,需要加快包括物流等行业的整合,实现保税区功能的调整,加快发展模式转变,以促进外资的进一步引进。
关键词:保税区;港区;物流;外资
中图分类号:F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9-0163-01
一、保税区的实践局限性分析
(一)保税港区。港口与保税区是两个特定的区域,港口目前基本被排除在保税区以外,目前我国共有多个保税港区:,上海洋山保税港区;2005年6月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2006年8月31日设立,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获批同日,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也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建立。2008年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广州南沙保税港区。通过设立保税港区,可以减小转口贸易的差价,从而直接影响贸易额的提升。在没有设立保税港区之前,一些货物经香港转口美国,平均加价幅度为40.7%,这样长期来看,不利于产品的进出口,不利于双边贸易的友好往来,使得转口贸易成为加价贸易。通过有效的物流运输,以及金融保险等业务的同步跟进,保税港区的发展达到了立体式交叉式的发展,为地区贸易的进一步平衡快速推进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很多拥有港区的城市同时都在争取港区的保税。
(二)物流业发展不畅。由于庞大的物流体系不能顺畅的发展成通畅的、高效的物流集约化的产业,因此,从实践来看,已经阻碍了保税区的进一步发展。或者说对保税区的保税作用起到了阻碍,从而,削弱了保税区本身具有的政策性税收优惠。很多物流企业在管理模式尚处于起步阶段,其管理水平粗放,发展模式单一,不能适应货物在进出口、通关等运输通道上的高效流动。这样,实质上已经抵消了保税,加之海关卡口与仓库监管的重复,都导致了保税区内的货物移动速度缓慢,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针对这种状况,应该尽快加快物流業的整合力度,加强物流业的监管,对于物流业的投入应该从保税区的规模及其功能实现上来考虑。通过推动一批优质物流业的股份制改造,加快物流业的上市融资,以满足国际货物运输的需求。
(三)出口加工业受限制。保税区的出口加工企业本应享受特殊优势,不过在这方面,如从国外润金的保税料件的出口加工受到制约后,不得不采用从国内采购料件。从规定来看,保税区内企业不得自行采购国产料件加工后出口,他们需要委托出口公司作为代理进行国内采购,这无形中增加了采购成本和经营成本。海关部门在对商品核对的时候,就某些产品来看,无法真正确定其是否在国内采购,从而无法办理出口退税,这样一来,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受到了很大的采购制约。
二、保税区的核心体系分析
强大的竞争力是保税区的特点。不过在现实的发展来看,这一点正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很多保税区学习上海模式,导致了大量的内贸公司的存在,与外贸企业相比,其比例较大,这样就失去保税区本身的进出口贸易的优势。这对吸引外资没有任何好处。这种状况的持续反应了我国当前的国情,这种原始的保税区模式反应的正是我国自由贸易区的一种起步阶段的模式。从全国来看,没有真正形成一个保税区的完整条例,这对很多外贸公司来说,形成管理上的难点,构成监管的空白,使得保税区成为一个灰色功能区域。
保税区的优势正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与WTO市场规则的不断融合而丧失:一是整体的关税水平从以前的17%下降至9.4%,保税政策的优势不断削弱;其二,随着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的实施,保税区的贸易自由度优势也被削弱;其三,WTO要求实行国民待遇和非歧视性原则,对地区倾斜转向行业倾斜,保税区原有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将逐步熨平,其特殊经济政策优势也今非昔比。
在这种局面下,各地提出了分化发展的各种模式,以化解保税区的尴尬地位。制定完善的进出口政策是保税区得以顺利运转的关键。以综合保税区的形式推动进出口增长对区域经济有着积极意义,但需要通过严密的政策以及不断完善的机场港口建设予以保障。为了推动综合保税区的发展,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等政府职能部门近期将分别推出多项具有突破性的扶持政策和措施,立足于制度创新、功能开发和扩大开放,努力把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国内市场准入开放、功能特色鲜明、海关监管先进,外汇政策优先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三、保税区发展方式转变分析
(一)进一步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要率先在凭祥保税区内实行市场准入和贸易自由化原则,取消外贸特许制,放开外贸经营权,区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均可实行自营造出口;进一步放宽合资外贸公司的审批条件,由审批制向外贸登记制过渡,并允许区内外资企业在保税区以外的地区设立非经营性办事机构;下放区内开展服务贸易的审批权限,营建舶来商品展示中心,吸引国际跨国公司和综合商社进驻保税区,推动区内国际租赁、国际航运、国际法律服务,国际商品展示等服务贸易的开展;适度放宽区内的外汇管制,允许区内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上的自由兑换等方面的政策条件和运营环境。以促进生产与流通,进出口贸易与转口贸易的两个结合,努力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由对单单相符的管理办法转变到单货相符的实际监管上来;由对每票货物的监管转变到以企业为单元的监管上来,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活动监管实现对企业进出口货物的有效监管。在收集企业经营活动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的分类标准,对企业实现分类管理。要加大企业的法律责任,采用担保等办法,化解监管风险。要按照国内商品生产和市场的需求,对进出口商品实现分类管理。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李奇.我国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目标模式分析[J].理论界,2009,3.
[2]牛玉凤.我国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研究[D].兰州商学院,2008.
[3]高亚兰.中国保税区转型探路[N].国际商报.2008,10.
关键词:保税区;港区;物流;外资
中图分类号:F1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9-0163-01
一、保税区的实践局限性分析
(一)保税港区。港口与保税区是两个特定的区域,港口目前基本被排除在保税区以外,目前我国共有多个保税港区:,上海洋山保税港区;2005年6月设立,,天津东疆保税港区,2006年8月31日设立,与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获批同日,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也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建立。2008年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广州南沙保税港区。通过设立保税港区,可以减小转口贸易的差价,从而直接影响贸易额的提升。在没有设立保税港区之前,一些货物经香港转口美国,平均加价幅度为40.7%,这样长期来看,不利于产品的进出口,不利于双边贸易的友好往来,使得转口贸易成为加价贸易。通过有效的物流运输,以及金融保险等业务的同步跟进,保税港区的发展达到了立体式交叉式的发展,为地区贸易的进一步平衡快速推进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很多拥有港区的城市同时都在争取港区的保税。
(二)物流业发展不畅。由于庞大的物流体系不能顺畅的发展成通畅的、高效的物流集约化的产业,因此,从实践来看,已经阻碍了保税区的进一步发展。或者说对保税区的保税作用起到了阻碍,从而,削弱了保税区本身具有的政策性税收优惠。很多物流企业在管理模式尚处于起步阶段,其管理水平粗放,发展模式单一,不能适应货物在进出口、通关等运输通道上的高效流动。这样,实质上已经抵消了保税,加之海关卡口与仓库监管的重复,都导致了保税区内的货物移动速度缓慢,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针对这种状况,应该尽快加快物流業的整合力度,加强物流业的监管,对于物流业的投入应该从保税区的规模及其功能实现上来考虑。通过推动一批优质物流业的股份制改造,加快物流业的上市融资,以满足国际货物运输的需求。
(三)出口加工业受限制。保税区的出口加工企业本应享受特殊优势,不过在这方面,如从国外润金的保税料件的出口加工受到制约后,不得不采用从国内采购料件。从规定来看,保税区内企业不得自行采购国产料件加工后出口,他们需要委托出口公司作为代理进行国内采购,这无形中增加了采购成本和经营成本。海关部门在对商品核对的时候,就某些产品来看,无法真正确定其是否在国内采购,从而无法办理出口退税,这样一来,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受到了很大的采购制约。
二、保税区的核心体系分析
强大的竞争力是保税区的特点。不过在现实的发展来看,这一点正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很多保税区学习上海模式,导致了大量的内贸公司的存在,与外贸企业相比,其比例较大,这样就失去保税区本身的进出口贸易的优势。这对吸引外资没有任何好处。这种状况的持续反应了我国当前的国情,这种原始的保税区模式反应的正是我国自由贸易区的一种起步阶段的模式。从全国来看,没有真正形成一个保税区的完整条例,这对很多外贸公司来说,形成管理上的难点,构成监管的空白,使得保税区成为一个灰色功能区域。
保税区的优势正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与WTO市场规则的不断融合而丧失:一是整体的关税水平从以前的17%下降至9.4%,保税政策的优势不断削弱;其二,随着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的实施,保税区的贸易自由度优势也被削弱;其三,WTO要求实行国民待遇和非歧视性原则,对地区倾斜转向行业倾斜,保税区原有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将逐步熨平,其特殊经济政策优势也今非昔比。
在这种局面下,各地提出了分化发展的各种模式,以化解保税区的尴尬地位。制定完善的进出口政策是保税区得以顺利运转的关键。以综合保税区的形式推动进出口增长对区域经济有着积极意义,但需要通过严密的政策以及不断完善的机场港口建设予以保障。为了推动综合保税区的发展,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等政府职能部门近期将分别推出多项具有突破性的扶持政策和措施,立足于制度创新、功能开发和扩大开放,努力把综合保税区建设成为国内市场准入开放、功能特色鲜明、海关监管先进,外汇政策优先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三、保税区发展方式转变分析
(一)进一步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要率先在凭祥保税区内实行市场准入和贸易自由化原则,取消外贸特许制,放开外贸经营权,区内的所有工业企业均可实行自营造出口;进一步放宽合资外贸公司的审批条件,由审批制向外贸登记制过渡,并允许区内外资企业在保税区以外的地区设立非经营性办事机构;下放区内开展服务贸易的审批权限,营建舶来商品展示中心,吸引国际跨国公司和综合商社进驻保税区,推动区内国际租赁、国际航运、国际法律服务,国际商品展示等服务贸易的开展;适度放宽区内的外汇管制,允许区内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上的自由兑换等方面的政策条件和运营环境。以促进生产与流通,进出口贸易与转口贸易的两个结合,努力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二)实现管理方式的转变。由对单单相符的管理办法转变到单货相符的实际监管上来;由对每票货物的监管转变到以企业为单元的监管上来,通过对企业的经营活动监管实现对企业进出口货物的有效监管。在收集企业经营活动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企业的分类标准,对企业实现分类管理。要加大企业的法律责任,采用担保等办法,化解监管风险。要按照国内商品生产和市场的需求,对进出口商品实现分类管理。
作者单位: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李奇.我国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的目标模式分析[J].理论界,2009,3.
[2]牛玉凤.我国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研究[D].兰州商学院,2008.
[3]高亚兰.中国保税区转型探路[N].国际商报.2008,10.